xx区社区工作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制度的基础上,各街镇每周召开一次居委会主任例会,每季度组织一次全体居委会成员教育培训,并结合社区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专题研讨活动。 三、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劳动保障协管员要按时参加区 街 镇有关部门、各职能科室组织的业务培训,积极参加街镇 组织的各项社区集体活动。 四、各街镇主管科室 应 与街镇党办及有关科室联合建立社区居委会成员及社区工作者参加学习培训情况档案,并将每位成员参加学习、培训情况列入社区工作者年终考核。 19 社区居委会考勤管理制度 为适应服务型社区的创建,转变社区居委会成员工作 作风,严格工作纪律,加强考勤管理,提高社区居委会工作效率,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如下制度(义务制居委会成员例外,社工人员照此执行): 一、本考勤制度主要考察、统计社区居委会成员工作出勤、会议、值班、加班、学习、集体活动、病假、事假等情况。 二、全体社区居委会成员按照要求严格做到出满勤、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坚持有病, 有 事请假制度。 三、各社区居委会确定一名成员负责本居委会的考勤工作,社区居委会成员的考勤需由居委会主任签字负责(考勤包括居委会主人本人)。 迟到:上班晚到岗一小时以内为迟到。 迟到两小时及以上按半天事假对待。 累计三次迟到视为半天事假。 四、无正当理由或未提前请假,不得迟到、早退或脱岗、缺席。 每月考勤情况将与个人待遇挂钩,纳入年终社区居委会考核。 五、社区居委会主任实行不定期集体点名制度。 居委会主任请假需各街镇主管科室批准;请假两天以上需街镇主管 领导 批准。 请假者须提前安排好社区居委会工作。 如遇紧急情况应事后讲明。 六、社区居委会成员请假需居委会主任批准;请假两天以上者需街 镇 主管 领导 批准。 七、集体活动点名无故未到或值班时间不在岗位的,按当日未出勤对待。 20 八、居委会主任及成员休病、事假一律按照每月 生活补贴待遇总额折合成 22 个工作日计算,按所休假天数累计扣除。 (干部身份的居委会成员休各种假按照街镇机关干部管理办法执行) 九、社区居委会考勤必须如实填写并由指定专人于每月 25 日前上报街镇主管科室,如有上报考勤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街镇 主管科室 将予以纠正,并按实际出勤情况执行。 (社区居委会考勤无论工作日或加班,均按上午、下午分别记录。 ) 十、社区居委会成员在工作期间未经请假或允许随意缺勤,视为旷工,对旷工人员将视情况给与处理。 21 劳动保障协管员管理 办 法 劳动保障工作是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 劳动保障协管员是 社区工作者的组成部分。 劳动保障协管员业务上由街镇劳动保障中心指导,人员的日常管理由社区居委会负责。 劳动保障协管员必须接受和服从所在社区居委会的领导和管理。 劳动保障协管员在完成好其职能工作任务的同时,要服从街镇社区工作大局,听从社区居委会主任指挥,积极与社区居委会配合,在完成好 区、 街镇社区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 劳动保障协管员请休假应执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办法,每月考勤由居委会主任签字后报街镇劳动保障中心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 劳动保障协管员实行每年签订协议 制,由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统一招聘上岗后, 每年参加 社区居委会组织的社区居民对劳动保障协管员日常工作情况的测评 , 及 由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对其完成任务情况的百分考评。 两项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年度的劳动协议。 22 最低生活保障公示制度 坚持低保公示制度是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其主要目的是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避免出现失误。 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应保尽保、不错不漏、实事求是”的指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促进我区最低生活保障公示制度的规范化,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工作实际,现制定最低生活保障公示制度如下: 一、对申请保障家 庭情况的公示 公示对象及时间。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建议意见,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 5 天。 经区民政部门审批后,再进行二次公示。 公示形式及地点。 公示统一采取张榜公示的形式,地点应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居委会设置的居务公开栏。 公示地点一经确定,没有特殊情况不应变动。 对人户分离家庭,除在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公示外,还须委托居住地居委会公示 5 天,并将公示结果反馈户籍地街道(镇)。 公示内容。 一次公示主要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 二次公示主要公示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拟保障金额等信息。 另外,公示内容须包括街镇民政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 对群众有异议的,应再次调查核实并公示。 23 二、对审批情况的公示 公示对象及时间。 居委会要对街镇民政部门反馈的批准享受、调整或停发低保待遇对象名单随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 天。 公示形式及地点。 公示统一采取张榜公示的形式。 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居委会设置的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 对于新增低保待遇对象主要包括 低保对象姓名、家庭人口数、家庭月收入、月享受低保金额等;对于调整低保待遇对象主要包括低保对象姓名、家庭人口数、家庭月收入、调整前低保金额、调整后低保金额等;对于取消低保待遇对象主要包括取消低保对象姓名、家庭人口数、停发低保金额、取消原因等。 另外,公示内容须包括街镇民政部门监督举报电话。 对群众举报有虚报、隐瞒行为的要及时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即按《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各街镇和居委会要认真做好复审工作,并对保障对象家庭在复审后的变化情况进行公布,再次接受群众监督。 24 社区居委会公章管理规定 经区有关部门批准, 各 街镇统一为各居委会刻制了公章,本着既理顺管理体制又加强公章管理,更好的为本社区居民服务的精神,现将我 区 社区居委会公章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各社区居委会公章使用只限为本社区有户口居民出具有关证明。 二、各居委会出具证明的各项事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真实合法 ,不可越权办理。 三、各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完善的公章使用登记制度,做到登记有申请人、经办人、批准人签字,并注明经办时间备查。 四、按照岗位责任要求,各居委会主任对出具证明要严格把关,本着谁出证明,谁负责任的精神,出现问题由居委会主任 全负责。 五、对使用公章中无法确定的特殊问题,要及时向街镇主管科室请示备案。 六、义务制居委会公章使用可委托社工站按规定管理使用。 25 社区档案、文件管理制度 一、各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居委会工作台帐的运用与管理,对社区各种门类的档案、文件由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做到分类清楚,存放有序,其他人员查询相关内容时,需先告知居委会主任,使用完后,须及时还给专人并放回原处。 二、所有资料均按年度分类归档,各个档案卷中均要附有卷宗目录。 三、原始记录材料坚持做到随时发生、随时记录、随时整理归档,因特殊原因一时漏记 的要即时补记。 四、要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密和防火、防潮等工作,确保档案资料中需保密的内容不泄露,卷宗完好,不得故意损毁。 五、当社区居委会成员工作变动或辞职时,要做好各种文件资料的交接工作,不能正常交接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相应的责任人承担责任。 26 社区群团组织管理制度 一 、社区群团组织是以社区为依托,根据社区居民的生活需求、文化生活需求和兴趣爱好,按照自由结社的原则自愿组合的一种自我服务、自我娱乐的群众活动组织。 二 、社区群众活动团体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管理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下,按照各自的章程,相对独立、自主 地开展活动。 各项活动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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