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59--20xx新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全套内容摘要:

层外侧未设置高度不小于 180 ㎜的挡脚板扣 3 分; 作业层 脚手板下 未 采 用安全平网双层兜底 或作业层 以下每隔 10m未 采 用安全平网封闭扣 5 分。 10 8 构 配 件 材 质 杆件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 10 分; 钢管、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 10分。 10 9 荷 载 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扣 10 分; 荷载堆放不均匀每处扣 5 分。 10 10 通 道 未设置人员 上下专用通道扣 10 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10 小 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制表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 脚手 架 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 证 项 目 施工方案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 进行设计 计算扣 10 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 10 分。 10 2 架体基础 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 专项施工方案 要求扣 5~ 10 分; 架体立杆底部缺少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 2 分; 架体立杆底部未按要求设置 可调 底座每处扣 2 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扣 5~ 10 分; 未 采取 排水措施扣 8 分。 10 3 架体稳定 架体与建筑结构未按规范要求拉结每处扣 2 分; 架体底层第一步水平杆处未按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用其 他 可靠措施固定每处扣 2 分; 连墙件未采用刚性杆件扣 10 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斜杆或剪刀撑扣 5 分; 竖向斜杆两端未固定在纵、横向水平杆与立杆汇交的盘扣 节 点处每处扣2 分; 斜杆或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 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10 4 杆件 设置 架体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超过 设计或 规范要求 每处 扣 2 分; 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设计的步距在立杆连接 插 盘处设置纵、横向水平杆 每处 扣 2 分; 双排脚手架的每步水平杆 ,当无挂扣钢脚手板时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斜杆扣 5~ 10 分。 10 5 脚 手 板 脚手板不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 5~ 10 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 5~ 10 分; 采用 挂扣式 钢脚手板时挂钩未挂扣在水平杆上或挂钩未处于锁住状态每处扣 2 分。 10 6 交 底 与 验 收 架 体 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 交底未有文字 记录扣 5~ 10 分; 架体 分段搭设 、 分段使用未 进行 分段验收扣 5 分; 架体 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 10 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 量化 ,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扣 5 分。 10 小 计 60 7 一 般 项 目 架体防护 架体外侧未 采用 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 连接 不严扣 5~ 10 分; 作业层防护栏杆 不符合规范要求 扣 5 分; 作业层外侧未设置高度不小于 180 ㎜的挡脚板扣 3 分 ;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 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 10m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扣 5 分。 10 8 杆件 连接 立杆竖向接长位置不符合要求 每处 扣 2 分; 剪刀撑的斜杆接长不符合要求扣 8 分。 10 9 构 配 件 材 质 钢管、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 分; 钢管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 10 分。 10 10 通 道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 10 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10 小 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制 表 满堂式脚手 架 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 证 项 目 施工方案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 10 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 10 分。 10 2 架体基础 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 5~ 10 分; 架体底部未设置垫 板 或垫 板 的规格不符合 规范 要求 每处 扣 2~ 5 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每处扣 2 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扣 5 分; 未 采取 排水措施扣 8 分。 10 3 架体稳定 架体四周与中间未按规 范要求设置竖向剪刀撑或专用斜杆扣 10 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剪刀撑或专用水平斜杆扣 10 分; 架体高宽比 超过规范要求时未采取与结构拉结或其他可靠的稳定措施扣 10 分。 10 4 杆件锁件 架体立杆间距 、 水平杆步距超过 设计和 规范要求 每处 扣 2 分; 杆件接长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2 分; 架体搭设不牢或杆件 节 点紧固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2 分。 10 5 脚 手 板 脚手板不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 5~ 10 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 5~ 10 分; 采用 挂扣式 钢脚手板时挂钩未挂扣在水平杆上或挂钩未处于锁住状态每处 扣 2 分。 10 6 交 底 与 验 收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 未 有 文字 记录扣 5~ 10 分; 架体分段搭设 、 分段使用未 进行 分段验收扣 5 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 10 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 量化 ,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扣 5 分。 10 小 计 60 7 一 般 项 目 架体防护 作业层防护栏杆 不符合规范要求 扣 5 分; 作业层外侧未设置 高度不小于 180mm 挡脚板扣 3 分; 作业层 脚手板下 未 采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 以下每隔 10m未 采 用安全平网封闭扣 5 分。 10 8 构 配 件 材 质 钢管、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 10分; 杆件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 10 分。 10 9 荷 载 架体的 施工荷载超过设计 和规范要求 扣 10 分; 荷载堆放不均匀每处扣 5 分。 10 10 通 道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 10 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10 小 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制 表 悬挑式钢管脚手架 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 证 项 目 施工方案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 10 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经 按规定 审核、审批 扣 10 分; 架体搭设超过 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 组织专家论证扣 10分。 10 2 悬挑钢梁 钢梁截面高度未按设计确定或 截面形式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扣 10分; 钢梁固定段长度小于悬挑段长度的 倍扣 5 分; 钢梁外端未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拉结每处扣 2 分; 钢梁与建筑结构锚固 处结构强 度、锚固 措施不符合 设计和 规范要求扣5~ 10 分; 钢梁间距未按悬挑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扣 5 分。 10 3 架体稳定 立杆底部与 悬挑 钢梁连接处未 采取 可靠固定措施每处扣 2 分; 承插式立杆接长未采取螺栓或销钉固定每处扣 2 分; 纵横向扫地杆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 10 分; 未在架体外侧设置连续式剪刀撑扣 10 分; 未按规定设置横向斜撑扣 5 分; 架体未按规定与建筑结构拉结每处扣 5 分。 10 4 脚 手 板 脚手板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扣 5~ 10 分;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严、不牢、不稳扣 5~ 10 分。 10 5 荷 载 脚手架 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扣 10 分; 施工荷载堆放不均匀每处扣 5 分。 10 6 交 底 与 验 收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 有 文字 记录扣 5~ 10 分; 架体分段搭设 、 分段使用未 进行 分段验收扣 6 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 办理验收手续扣 10 分; 验收 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扣 5 分。 10 小 计 60 7 一 般 项 目 杆件间距 立杆间距 、纵向水平杆步距超过设计或规范要求 每处扣 2 分; 未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 扣 2 分; 未 按脚手板铺设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 每处扣 2 分。 10 8 架体防护 作业层防护栏杆 不符合规范要求 扣 5 分; 作业层 架体外侧 未设置高度不小于 180mm 的挡脚板扣 3 分; 架体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扣 5~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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