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检察院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总结内容摘要:

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未出现超期羁押、错案和办案事故,也未出现一起干警违法违规办案问题。 规范与侦查、审判机关的协调配合制度。 为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我院与市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协调配合的若干意见》、《刑事案件庭前证据展示若干规定》;正就《常见刑事案件罪名证据规格》 与市公安局、市法院进行磋商。 对提前介入、补充侦查、证据展示、普通程序简化审、量刑建议、案件汇报协调等涉及公、检、法三家相互关联的诉讼行为作出规范,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避免相互扯皮,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了诉讼活动的规范进行。 今年来,以提前介入、召开联席会等形式引导公安机关侦查 34 件,引导侦查率近 30%;与法院实行庭前证据展示 4 件;书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81 件,普通案件均采用简化审方式审理;提出量刑建议 9 件,法院采纳 7 件,采纳率达 78%。 通过相互协调,审查逮捕、起诉办案效率和庭审效率提高了 30%以上。 (三)、确定案件质量标准,实行执法责任和错案追究制 建立案件质量和错案标准。 制定了《审查逮捕、起诉案件质量标准》,在明确规定审查逮捕、起诉案件质量的同时,详细规定了错捕、漏捕、错诉、漏诉等错案标准,使办案执行起来更具有可操作性。 实行执法责任和错案追究制度。 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条例》、《关于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实施细则》、《主侦检察官制度试行办法》等执法责任和错案追究制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结果书面进行通报,个人应承当责任的依法依规予以追究。 年初,我院共任命了控申、反贪、渎检等 科室(局) 10 名主侦检察官。 目前,已有 3 名主侦检察官完成了全年的自行初查成案任务,另有 3 名主侦检察官已完成 50%的自行初查成案任务,查办职务犯罪的竞争激励机制已初见成效。 (四)、规范法律文书制作,提高执法文书质量 为提高法律文书制作质量和效果,克服各科室在法律文书制作过程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格式不一致、内容不规范等现象,制定出台了《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就适用的法律文书种类、犯罪事实和证据的叙述要求、文书格式等进行了规范。 将《审查结论报告》、《侦查终结报告》、《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 14 种常用 的检察法律文书,制作成通用文书模版并辅以制作说明,对纸张、排版、文号、文书格式、落款及印鉴使用等作了规定,在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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