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营运手册(demo)内容摘要:

所有盘点数据录入,计算出本期生鲜各部门销售、成本、库存值报告(此报告送财务部和店长各一份); 8. 财务部根据 ALC 的数据,在每月 3 日和 18 日前准备生鲜(以部门计)销售、进货量、库存量、毛利率报告。 此报告一式三份,除财务部留底外,其余两份送交总经理、店长。 营运 管理规范  营运管理规定 机密 第 20 页 共 42 页 第十一章 关于临时变价的处理规定 一、规定 1. 因操作失误而导致商品价格错误,营运部同采购联络,由采购书面确认正确价格,经店长批准 ALC 执行店内价格的更动; 2. 临 时促销变价:营运部可根据季节、库存情况,做临时促销的降价活动,但此降价需事先同采购经理商讨,由主管提议,报采购总监批准(最长时间为一周)。 二、流程: 1. 错误价格的更正 店面发现价格错误 同采购确认正确价格 填变价单 采购总监审批 ALC 执行更改 结束 2. 临时促销变价: 主管提议临时促销变价 同采购经理确认价格 采购总监批准 ALC 执行改价 结束 营运 管理规范  营运管理规定 机密 第 21 页 共 42 页 第十二章 关于促销人员的管理规定 一、出勤 : 1. 驻场人员须着工装和工牌上班; 2. 驻场人员的出勤时间同员工出勤时间一致; 3. 驻场人 员上、下班的进出口同员工一样,不得违反规定,从顾客通道、收货区进出。 二、守则: 1. 必须遵守规章制度; 2. 站姿、着装符合标准,卖场不准闲聊、吃东西、饮水、靠货架、靠产品; 3. 卖场上不准乱贴、乱发广告彩页; 4. 工作时间内不准购物; 5. 坚决不允许同客人发生任何冲突,否则按规章罚款; 6. 主管有权在不影响其促销的前提下,安排促销人员做其他楼面工作,促销人员必须服从安排; 7. 促销人员不得私自改动排面、陈列位置和陈列方法,不得对商品售价提出异议; 8. 促销人员做促销活动所用的道具必须按规定填写“厂商携入物品明细表 (进场、展售 )”(参见附 表),营业结束整理好; 9. 促销人员所用“试吃品”必须贴试吃标签,并在收货区办理手续进场; 10. 促销员负责其工作区域的卫生; 11. 促销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贬低其他同类商品。 三、罚则: 1. 公司对不服从管理的驻场人员有权要求退换,但需报主管以上管理人员批准; 2. 驻场人员涉嫌偷盗或其他不法行为时,一律按规定处理; 3. 驻场人员触犯其他管理规定者,按规定处罚。 四、程序: 营运 管理规范  营运管理规定 机密 第 22 页 共 42 页 1. 进场程序 厂商提出申请 采购经理批准 主管批准 人事部办理进场手续 促销人员进场 2. 离场手续 向主管申请 人事部办理离场手续 促销人员离场 厂商携入(出)物品明细表(驻场、展售) 厂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携带物品明细表 第 联 : x x 品名 数量 携入日期 携出日期 防损 备注 备 注 请详细填写携入物品,携出时依此单据为凭,未填 写之物品一律不准携出。 部门经理 收货员 携入厂商 该表格一式三联,第一联收货 部,第二联营运部,第三联供应商营运 管理规范  营运管理规定 机密 第 23 页 共 42 页 第十三章 关于清仓商品的处理规定 一、适用部门: 二、适用商品 :干、百货商品(除滞消品,变质、过期的食品外)通常有: 1. 外包装破损; 2. 磨损的样品; 3. 配件不齐的商品; 4. 不够销售单位的商品; 5. 零星商品; 6. 无法对证货号的商品。 三、批准权限: 1. 清仓前商品的总值在 2020 元以内(含 2020 元),由店长审批; 2. 清仓前商品的总值在 2020 元以上,报采购总监或总经理以上人员批准; 3. 单品的降价浮度为 30— 50%,清仓品一周内仍没有销完的品项,可继续做二次降价。 四、清仓流程: 1. 清 仓前做库存更正; 2. 依照清仓品的价格,在清仓品的条码上覆盖新的价格标签; 3. 清仓商品一律使用小号价格标签,必须覆盖在商品的条形码或旧编号上,以避免造成误解,或结算错误; 4. 结帐时收银员运用清仓代码,手工输入商品标签上的价格; 5. 销售报表上清仓品的销售额只能以总额的形式体现; 6. 每个标签须有店长、副店长或助理店长的签字方可生效,所有清仓商品用的价格标签统一由店长办公室控制。 备注:本公司员工不得购买清仓商品 营运 管理规范  营运管理规定 机密 第 24 页 共 42 页 第十四章 关于偷窃事件的处理规定 一、 对本公司员工偷窃行为的处理: 1. 本公司员工要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通 知防损部门解决处理; 2. 对偷窃事件隐情不报者,一经确认,一律开除; 3. 对偷窃事实一经确认者,不管金额大小,不管职位高低,一律开除。 二、 对顾客和外来人员的偷窃行为的处理 1. 把握的原则:  防止公司财产损失  教育、罚款为主  尽量不造成当事人的社会影响 2. 对偷窃行为的处理 (1). 偷窃商品的价值(零售价)在 400 元以上(含 400 元)者:先做“谈话记录”,确认事实并签字;然后移交当地所辖派出所处理。 同时,开据所偷商品的零售价和进价证明,将当事人、赃物或赃物清单、证人记录、《谈话记录》等资料一并提交当地派出所。 (附《谈话记 录》) (2). 偷窃商品的价值在 400 元以下者:先做谈话记录,并由其签字;然后,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经济赔偿;最后,当事人到原单位或其住址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开据个人表现证明(附后),并加盖公章。 (3). 如抓获 14 岁以下(含 14 岁)人员,则批评教育,写书面检查,同时通知其学校或监护人将其带回。 营运 管理规范  营运管理规定 机密 第 25 页 共 42 页 证 明 本单位 或本街道,于年月日,到某卖场偷窃商品元。 此人平时表现良好,现将其带回教育。 特此证明 单位(章) 年月日 谈话记录 第 次 年 月 日自 时 分开始谈话 至 时 分结束国大商城防损部 与被谈话人谈话 兹将内容记录如下:被谈话人线共 页 , 第 页( 工作人员姓名 )(被谈话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装订 营运 管理规范  营运管理规定 机密 第 26 页 共 42 页 第十五章 关于接待新闻机构的规定 一. 严格遵循“对外无小事”的原则,绝对禁止向新闻机构随意发布消息,发表意见和评论; 二. 任何部门和个人接受采访,须经店长的批准和安排,不得擅自接受采访; 三. 店长或部门经理接受采访,须经地区总经理的批准; 四. 接待者须要求采访者出示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印发的记者证,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五. 新闻记者因工作需要在商城现场拍照、录音、录像的,必须有店长的许可并由行政部派人陪同; 六. 未经总经理以上人员批准,商城任何人无权 代表公司向新闻机构作任何表态、承诺; 七. 接受采访时,须维护公司形象,实事求是,正面积极宣传; 八. 须向新闻记者声明,非正式采访不得以公司名誉公之于众; 九. 凡涉及和本职工作无关的问题,则予以回避和婉言谢绝; 十. 严禁泄露公司秘密; 十一. 采访完毕,须如实填写《新闻采访登记表》,一式两份,交行政部和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附:《新闻采访登记表》) 十二. 凡违犯上述规定者,将依其情节轻重,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营运 管理规范  营运管理规定 机密 第 27 页 共 42 页 新闻采访登记表 编号 : 新闻单位: 采访 话题: 采访者: 采访日期: 年 月 日 采访方式: 录像 录音 笔记 接待人: 接待(受)采访的基本情况: 被采访者签名 营运 管理规范  营运管理规定 机密 第 28 页 共 42 页 第十六章 关于紧急事件的处理规定 一、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突发、紧急及意外情况的处理,包括:水灾、火灾、工伤、顾客意外和发生可疑爆炸物、破坏分子故意捣乱的事端 二、 意外事件处理的原则  预防为主,预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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