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信托投资公司培训体系设计方案内容摘要:

员工表示欢迎,介绍新员工认识部门其他人员,并 协助其较快地进入工作状态。 第十七条 部门内工作引导主要包括:介绍部门结构、部门职责、山西信托管理规范及福利待遇、培训基本专业知识技能、讲授工作程序与方法、介绍关键工作指标等。 第五章 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十八条 对新员工进行部门间交叉训练是山西信托所有部门负责人的共同责任。 第十九条 根据工作与其他部门的相关性,新员工应到 各相关部门接受交叉培训。 第二十条 部门交叉引导主要包括:该部门人员介绍;部门主要职责;本部门与该部门联系事项;未来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要求等。 第六章 新员工培训评估 第二十一条 通识训练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测验和座谈,不合格者应参加补充训练。 第二十二条 部门负责人负责就部门内工作引导对新员工进行测验。 不合格者需有针对性的重修,一个月内如果不能完成培训,则该员工不予转正。 第二十三条 新员工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培训记录归档。 第二十四条 新员工培训合格者,进入上岗试用期。 第三部分 岗位技能培训设计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西省信托 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信托)全体员工。 第二条 培训目的:增强员工技能,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以及工作轮换、横向调整和晋升做准备。 第三条 培训内容: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和基层员工培训。 第二章 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四条 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对山西信托战略决策有重要影响的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与副总经理。 第五条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高层管理人员适应经营环境的变化、了解行业发展趋势以及进行决策的程序和方法,提高洞察能力、思维能力、决策能力、领导能力,以确保决策正确。 第六条 对高层管理者培训内容 (一) 环境与形势的分 析 宏观经济环境和趋势分析;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投资、税收、劳动、人事、财政、金融等政策法规);行业状况;市场发展与前景;新兴科技和产业等等。 (二) 经营思想的探讨 经营哲学;管理模式;公司宗旨;组织文化等等。 (三) 发展战略研究 如何造就山西信托的核心竞争力;战略思维和计划;内部资源分析(经营分析、财务分析、人力资源分析);外部机会与挑战分析;产品发展策略;多角化、一体化经营策略;组织扩张策略(收购、兼并、股份制、合资)等等。 (四) 对策研究 运筹学;对策论;博弈论等等。 (五) 组织设计和用人 激励理论及实践;内部授权;劳资关系 ;人才开发;组织的人性化;管理的多元化;未来组织的发展趋势等等。 (六) 控制和影响 权力结构的建立和维持;有效的控制机制;管理信息系统等等。 (七) 现代企业管理技术 战略管理技术;综合规划技术;预测决策技术;人力资源管理技术;财务管理技术;生产作业管理技术;物资管理技术;质量管理技术;信息管理技术等等。 (八) 个人能力和修养的提升 企业家精神;个人权威和影响力;人格魅力;现代管理思想;领导艺术等等。 (九) 社会责任探讨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如何将社会责任转化为组织机会;公共关系等等。 第七条 培训方式 (一)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班:有计划地安排 高层管理者参加 MBA 学习,既可 全脱产,也可半脱产或业余学习。 (二) 脱产培训班:参加高等公司校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举办的培训班,如 总裁高级研修班等。 (三) 出国考察:有计划、有选择地组织高层管理人员出国考察。 (四) 管理专题论坛 /讲座。 (五) 其它培训。 第三章 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八条 中层管理人员是指各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正职和副职。 第九条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中层管理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公司高层管理团队的决策,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水平的管理能力,改善管理工作绩效、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为公司决策层培养接班人。 第十条 培训内容 (一) 管理基本知识与技能:管理学、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市场学、领导科学与艺术等课程。 (二) 业务知识与技能:负责的业务领域的知识与技能。 (三) 工作改进:工作分配、工作方法的改进、工作流程的改进。 (四) 其它培训。 ( 1) 对职能部门中层管理者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职位的任务、责任和权限;经营环境分析;经营核算的基本知识;如何编排预算;如何有效授权;如何领导;如何协调;如何激励;如何控制;如何纠正偏差;过程创新劳资关系处理;目标管理;指导部下不脱产教育培训的方法;部门间的协作;工作改善;公共关系与人际关系;沟通技能(如何说服 、谈判、解答咨询、演讲、公文写作、主持会议等等);人事考核测评等等。 ( 2) 对业务部门中层管理者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总体经营计划和分计划;本职位的任务、责任和权限;人际关系及工作方法;会议组织与控制;合理化建议的组织;各类规章制度;本部门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项目管理;市场分析;客户研究;同行情报;新技术及新产品开发;产业或同行的信息;生产组织;人员调配;成本管理;对部下的评价和奖惩;安全工作;如何革新;财务会计;提高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的方法;人事考核与测评等。 第十一条 培训方式 (一) 在职开发:鼓励中层管理人员承担更大的 责任,以增长才干,培养领 导能力。 (二) “请进来、走出去”式培训:结合山西信托自身的业务发展,外请行 业专家讲课或到先进公司参观学习、交流经验。 (三) 内部研讨:公司组织内部研讨活动,鼓励中层管理人员研讨山西信托 的经营管理问题。 (四) 轮流任职:安排有培养前途的中层管理人员在公司的各管理岗位轮流 任职。 (五) 脱产培训:选送有培养前途的中层管理人员到高等院校进行管理培 训。 (六) 在职学历教育:与高等院校联合委托培养与山西信托主要业务相关专 业、管理专业研究生或 MBA,选送有培养前途的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深造。 第四章 一般员工的培 训 第十二条 一般员工指各职能部门与业务部门中除中层正、副职以外的一般员工。 第十三条 培训目的:提高一般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掌握本专业的新知识和新技术。 第十四条 培训内容:针对在岗员工岗位职责、专业技能、操作规程、业务流程等进行反复强化培训 ,以使员工在充分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 ,能自由地应用、发挥。 根据员工的具体专业要求,培养具有较高能力和素质的专业人材。 1. 最基本的经营知识和技术培训 与不脱产教育培训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般情况下,由于正常的定期调动,员工面临从未接触的专业领域,需要接受新的专业教育,以适应新的工作要求。 2. 专业知 识、技能和技术的培训 指通过参加研讨班、进修班或其他形式,学习在山西信托内难以获取的知识和新技术。 研修结束后,承担向山西信托传播、介绍的任务。 3.正式资格的取得 对员工依靠自身努力,取得国家或地方正式资格(如会计师、经济师等)的行为予以奖励。 第十五条 培训方式 (一 ) 专题培训:根据不同的业务性质,选派员工参加各类专题培训班。 (二 ) 脱产进修:选派员工去高等院校、研修班脱产进修,以培养公司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 ) 其它培训。 第四部分 员工外派培训设计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西省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山 西信托)全体员工。 第二条 培训目的:通过外派培训,使山西信托员工学习先进技术、掌握专业技能、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条 外派培训的内容包括政府法令规定的,由政府单位主办及核定的资格鉴定课程;特殊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各种取证考试;海外交流考察;国内外 MBA 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员进修培训等。 第四条 外派培训的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培训。 第五条 外派培训计划:山西信托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 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需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理、公司领导主管和公司总经理办 公会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 外派培训人员资格 第六条 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人事关系继续保留在本公司。 第七条 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应有为本公司长期服务的意愿。 第八条 根据外派项目的具体要求,制定对外派人员关于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资格要求,必要时通过考试进行选拔。 第三章 外派培训处理程序 第九条 外派培训人员分为指定、推荐及个人申请三种情况。 第十条 对于山西信托具有培训考核资格的培训,原则上不得到山西信托外参加培训,凡参加外派进修培训人员均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培训通知),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及公司主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 ,方可报名参加。 第十一条 学历教育须根据山西信托人才培训计划和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或相关专业的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招生简章》),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及公司主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并签订员工培训协议书。 第十二条 外派培训人员与山西信托签订培训合同后,其人事关系由人力资源部管理,工资待遇按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 外派培训结束后,外派培训人员应于返回山西信托七日内将外派培训期间所填写的学习日志或者相关记录交人力资源部。 个人参加培训学习结束后,须持结业证、考试成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到人力资 源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外派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须在返山西信托七日内汇总填写明细,由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后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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