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教育]实验中学教学工作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电话: 300 办 2215162 301 办 2215160 302 办 2218632 信箱 : 教学管理 教科研(投稿) 教学意见反馈 教师招聘 43 附录 3: 延安市实验中学新课程课堂教学评价表 评价项目 评价要点 评价要点特征描述 具体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量化评价 教学 目标 ( 10分) ⑴符合新课标和 学生认知实际 符合新课标要求(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等),适应学生的认知水平与需要。 ⑵可操作性 教学目标明确、具体、可操作。 策略 与 指导 ( 20分) ⑶ 创设恰当的 问题情境 能创设恰当的问题情境,激发兴趣,引起思 考和探究。 ⑷活动化的 学习过程 引导学生动手、动口、动脑,开展合作学习,自主探究。 ⑸对学生活动 启发指导 对学生的活动能及时启发、点拨与指导。 ⑹及时评价 反馈与调整 能指导学生及时自评、互评和师评,根据反馈调整进程难度 学习 环境 ( 10分) ⑺学习条 件的创设 确保必需的学习材料、设备、视听媒体并恰当使用。 ⑻学习资 源的处理 能有效利用课内外学习资源,拓展学生视野 课堂 气氛 ( 10分) ⑼课堂气氛 的民主程度 学生人格受到尊重,质疑问难受到鼓励并组织 探究活动。 ⑽课堂气氛 的融洽程度 课堂气氛活跃、有序, 师生、生生交流平等、积极 学生 活动 ( 20分) ⑾思考时间 和活动空间 学生参与活动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 ⑿学生参与 活动的广度 学生对问题情境普遍关注,参与活动的人数较多。 ⒀学生参与 活动的深度 能合作、探究,提出有意义的问题,即生成问题 学习 效果 ( 10分) ⒁基础性目 标达成度 双基目标落实,教学组织恰当,方法灵活,注重训练。 ⒂发展性目 标达成度 自主、合作、探究,氛围融洽,思想交流有火花 ,有体验 教学 素质 ( 10分) ⒃教育教学 理论与观念 符合新课程理念的教育观教学观学生观课程观学习观 ⒄专业修养 教学基本功 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各种教学基本功的水平 教学特色( 10分) ⒅较为突出的教学特色和教学追求 整体 评价 等级 标准 A 级(优秀≥得 90%分) B 级(良好≥得 80%分) C 级(合格≥得 70%分) D 级(基本合格≥得 60%分) E 级(不合格﹤得 60%分) 具体 评价 ( )级 ( )分 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 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学管理机制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各部门、各年级组、各教研组应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要求所属员工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敬业意识,以预防为主,杜绝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 建立申诉制度。 对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有异议的当事人,可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第二章 教学事故的界定 第四条 教学事故是指教学管理人员、教师、教学辅助人员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正常教学工作、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影响或在教学场所和教学 过程中酿成安全事故或有违法行为等。 第五条 教学事故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分为:一般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 第三章 教学事故的范围 第六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一般教学事故: 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无故未及时下达教学任务、课程表、作息时间表等,影响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无故不按时或不按要求上报教材征订单,或由于不认真填写造成错订、漏订,或不征求意见随意征订不符合教学要求的教材、教辅用书,或发放教材不及时,对教学造成不良影响; 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 员未按时上报或未按要求上报教学管理部门要求的工作计划、教学计划、工作总结或其它有关教学材料,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无特殊情况在上课时间内有广播干扰,造成不良影响; 教学管理人员调度不力对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教师无故上课迟到 5分钟以内或提前下课 5 分钟,随意拖堂达 5分钟; 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或教师因工作失误或卷面出现多处错误,致使考试延迟达 10 分钟; 无故擅离教学工作岗位(包括上课、自习、实验、考试等各个教学环节)达 10分钟; 教师授课没有授课计划或教案; 教学进度与授 课计划无故相差达 6课时; 1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自行调课、自行委托他人代课或任意增加、减少课时数; 45 1私自降低教学要求,导致学生对课程内容的范围和深度的掌握未达到教学大纲(课程标准 )要求; 1未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无故拒不接受教学任务; 1监考人员不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和考试有关规定而聊天、看书报,或迟到、早退、随意离开考场达 10 分钟,或不经批准自行委托他人监考; 1考试命题出错,影响学生正常答题,或试卷过易、过难严重影响测评学生正常水平,或阅卷评分明显不当,出现明显错误; 1课堂 教学组织不认真,课堂秩序不好,或讲述与教学无关的内容,学生有意见; 1教师无任何理由未在规定时间报送学生成绩、学生评语; 1教师着装不得体,造成严重影响; 1由于组织教学或管理不力,导致学生对教学设备或实验仪器较大损坏,对教学造成不良影响; 不及时检查、报告、修理作息电铃、教室照明和教学有关设施而影响教学工作; 2上课前教学楼、科技楼及教室未按时开门而影响学生上课 15 分钟以内 , 对教学造成不良影响; 2随意对违纪学生停课一节,或在批评教育学生时有歧视性语言; 2教师不按时批改学 生作业,学生对此有意见; 2教师在教学场所吸烟; 2教师饮酒后上课或进教室辅导,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2其它违反学校规定,对教学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严重教学事故: 教学管理人员无故未及时下达教学任务、课程表、作息时间表等,造成工作脱节或秩序混乱、严重影响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无故不按时上报教材征订单,或由于不认真填写造成错订、漏订,或不征求意见随意征订不符合教学要求的教材与教辅用书,或发放教材不及时,对教学造成严重影响; 在教学过程中有违反四项基本 原则的言论,或其它思想内容不健康的言论,在学生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教师上课时携带通信工具并发出讯号或接打电话; 教学管理人员调度不力,对教学秩序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教师无故上课迟到 10 分钟以上或提前下课 10 分钟以上; 教师监考无故迟到、早退、随意离开考场达 10分钟以上; 备课不认真,无授课计划或教案,导致课堂混乱或教学内容出现原则性错误,学生反映教学效果很差; 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在出题、审题、印刷、分发过程中泄露或变相泄露试题, 46 造成考试成绩不真实; 教学管理人员或教师因工作失 误,或卷面出现多处错误等原因致使考试延迟 20分钟以上; 1监考不负责任,清场不严,致使考场纪律乱,作弊现象严重或回收试卷有误,出现丢失试卷、缺少页数,造成学生成绩无法确定; 1对学生考试违纪行为视而不见、瞒而不报,或庇护说情,或怂恿、帮助学生作弊; 1批改试卷草率、评分随意,擅自给学生改分,或私自找他人代改试卷; 1无故缺课、停课、未监考; 1从事第二职业,妨碍正常教学安排; 1由于组织教学不力,导致学生对教学设备或实验仪器严重损坏,对教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1未经批准,私自给学 生调班或安排休学期未满的学生提前复学; 1上课前教学楼、科技楼及教室未按时开门影响学生上课 15 分钟以上 , 对教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1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或随意对违纪学生停课两节以上; 其它违反学校规定,对教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八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重大教学事故: 在教学过程中,有严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故意大量散布极端腐朽的资产阶级思想、极端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以及其他思想不健康的言论,在学生中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对教学组织、管理工作不负责任,在教学过 程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 监考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使考试无法正常进行,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未经批准,私自接收、安插外校学生或复习生 ,造成不良影响; 其它违反学校规定,对教学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四章 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 第九条 学校各部门、各年级组、各教研组,对发生的教学事故要及时发现,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实事求是的对当事人加强思想教育,并进行适当的处理。 教学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所在部门、年级组、教研组应根据第六、七、八条规定,三天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事故的责任进行初步认定、定性 ,连同当事人书面报告或书面检查报有关主管部门,一般教学事故责任者、严重教学事故责任者、重大教学事故责任者,分别由教学处负责人、主管校长、校长谈话。 学校保留一周的异议期,接受当事人的申诉,并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最后由校长办公会做出最终认定和处理意见; 对一般教学事故责任者,主要是批评教育,提高认识,视事故后果或涉及范围 47 在年级组或教研组内公开批评;并从当月津贴中扣除 50— 100 元,在年度考核总分中扣除 1— 2 分; 对严重教学事故责任者,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不得参评先进,当年不能晋升职称 ,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校通报批评;并从当月津贴中扣除 100— 200 元,在年度考核总分中扣除 3— 5分; 对重大教学事故责任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两年内不得晋升职称,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校教职工会上公开批评,扣除当月津贴的 50%,并按有关规定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并在年度考核总分中扣除 5— 10 分; 对一年内累计发生三次一般教学事故的责任者,按一次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对一年内累计发生两次严重教学事故的责任者,按一次重大教学事故处理; 对坚持错误,态度恶劣,或屡教不改者,视其情节轻重,另行处理; 对教学事故隐瞒不报,或拒不检讨错误者,经查实后,应从重处理。 第十条 发生在六、七、八条中未列出的其它教学事故,亦应酌情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校长办公会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二○○四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随着我校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新课改实验的深入开展,教研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自觉或不自觉地转向以校为本的模式。 以校为本的教研培训,是将教学研究的重心下移到学校,以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所面对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为研究的主体,理论 和专业人员共同参与的教研活动。 强调理论指导下的实践研究,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注重经验的总结、理论的提升、规律的探索和教师的专业发展,是保证新课程改革实验向纵深发展的新的推进策略。 因此,建立和健全以校为本的教研培训制度,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广大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关于校本教研 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要以新课程为导向,以促进每个学生的发展为宗旨,以课程实施过程中学校所面对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为研究的主体,是一种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性研究。 延 安市实验中学校本教研工作由校长担任第一责任人,成立了以校长、副校长为正副组长,教学处主任、教科室主任以及各教研组组长为组员的校本教研领导小组,教科室主任具体开展工作的管理机制,形成了四级教研网络:校长室与教学处及教科室、教研组、备课组、教师。 各级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制度,学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钻研 48 现代教育理论,端正教育思想,明确培养目标,按照教育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以教师研究为主体,以课堂为主阵地,以课改中面临的各种问题为研究对象,开展以校为本教学研究和实践。 各级工作制度如下: (一)领导听课和深入教研活动 制度 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学处主任、教科室主任必须深入课堂检查了解教学情况,每周听课不少于 2 节。 听课之前要了解该节课的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要求,要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听课。 听课后要对所听的课做出评价并和任课教师交换意见,以促进教学。 领导要经常深入教研活动,积极参加每周一次的教互研活动,掌握分管学科的教学和教研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选送优秀教师参加高层次进修,做好骨干教师的选送和培训工作;组织全校教师分期分批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做好校本培训工作,包括学校自己组织的业务培训和 教师的自我学习培训。 引导教师从本校工作实际需要出发,学习教育理念,注重联系实际,加强对实践成果的经验总结。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