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安徽省金巢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计报告。 按照出资比例 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在公司清算时享有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第十四条 股东的义务: 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遵守公司章程。 服从并执行董事会决议。 维护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两人,乙方委派一人,其中一人任董事长。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批准公司的投资方案、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方案; 决定公司的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修改公司章程。 决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章 经 理 第十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长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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