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j17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试行内容摘要:

或补做详查,应在料场正式开采前完成,为施工图设计和编制开采计划提出依据。 第 17 条 在料场开采过程中,应做好资料搜集和总结工作。 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 (试行 ) SDJ 1778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5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库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6 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 (试行 ) SDJ 1778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7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库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8 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 (试行 ) SDJ 1778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9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库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10 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 (试行 ) SDJ 1778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11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库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12 4. 质量分区界线和分区说明。 质量分区 一般按质量优劣和开采条件等分为甲、乙、丙三区。 三、产地剖面图 1.勘探点位置、编号、高程与勘探深度 、取样位置和编号。 2.岩层分界线。 对石料,要标注产状。 3.地下水位、高程与施测日期。 河漫滩产地,应标出相应河水位及其它有关的推算水位。 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 (试行 ) SDJ 1778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13 4.储量计算范围线和质量分区界线。 5.剖面方向,相交剖面和编号。 四、柱状图或展示图 柱状图或展示图,其比例尺常用 1/ 200~ 1/ 50。 表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勘探点编号、位置和高程,岩层分层界线和厚度,地下水位埋藏深度和施测日期,取样地点和编号、地质描述。 第二节 试 验 成 果 整 理 第 33 条 试验成果整理原则和要 求。 1.应及时整理,以便发现问题,利于校正和补充试验。 2.分层、分区或按产地汇总整理。 如考虑水下开采,则水上、水下应分别整理。 3.列入整理的试验成果,其试验方法必须相同。 4.各种指标的计算,可将各项试验成果汇列成表,计算平均值,或加权平均值,列出最大值、最小值。 根据指标的类别和工程需要,还应计算其小值平均值或大值平均值。 除了附件中所列的常用曲线外,必要时,可按材料特性和需要,另绘专门性关系曲线。 第三节 储 量 计 算 第 34 条 储量计算,应在圈定范围 内计算其有用层的总储量和上覆无用层及夹层的体积,并进行分区、分层、分水上、水下和分级进行储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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