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123-20xx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护栏技术规程内容摘要:

材 料 材料应有质量证明文件,进场应检查和验收。 材料 的 防腐、防虫处理 应 符合 相关标准要求。 室外 护栏所用的 金属 材料 应 选用 不锈钢、铝合金等 耐 候性的材料。 护栏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 , 临空 部位 应采用 双面钢化夹胶玻璃。 护栏 玻璃均应 进行边缘处理 ,钢化玻璃 宜 进行均质处理。 护栏 所用 木材 应 选用 原木、锯材和胶合 木 等承重结构用材。 其它材料 的选用应符合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 4 4 设 计 一般规定 护栏设计应安全、可靠,并有足够的整体刚度。 护栏在转角处应避免直、锐角伤人,便于清洁、维护、更换。 护栏应按围护结构进行设计,构 件应满足承载力、刚度、稳定性要求。 护栏在进行结构设计计算时,应考虑承受直接施加于其上的荷载与作用,不应考虑分担主体结构所承受的荷载和作用。 根据建筑护栏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护栏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表 的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 表 建筑护栏的安全等级 完全等级 破坏后果 使用部位 一级 很严重 人员密集处、重要部位等 二级 严重 除去一、三级的情形 三级 不严重 临时使用功能等 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建筑护栏应具 有良好的工作性能。 护栏 应根据所属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和地震破坏后果 , 采取不同的抗震措施。 建筑设计 护栏宜设扶手,扶手的连接和安装应牢固可靠。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护栏。 临空高度在 24m 以下(住宅六层及六层以下)时,护栏净高不应低于 ,临空高度在 24m 及 24m 以上(住宅七层及七层以上)时,护栏净高不应低于。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 ,且高度低于或等于 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临空护栏离楼面或屋面 高度内不应留空。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和少年儿童专用场所的护栏 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 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护栏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文化娱乐建筑、 5 商业服务建筑 、 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护栏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 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和少年儿童专用场所的楼梯 梯井宽度大于 , 住宅梯井宽度大于 时 ,必须采 取 防止少年儿童攀 滑 的 措施。 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护栏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楼梯应至少于一侧设扶手,梯段净宽达 ,达 , 宜加设中间扶手。 楼梯窗台高度低于 时,不论开窗与否,均应有防护措施。 楼梯 护栏 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 净高 不宜小于。 靠楼梯井一侧水平 护栏 长度超过 时,其高度不应小于。 低窗台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算净高不应低于 (住宅)。 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 护栏应贴窗安装,且不得影响窗扇的正常开启。 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 护栏上加设花池或可放置花盆时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高层建筑临空护栏宜采用实体栏板或半实体栏板。 建筑物公共部位护栏的扶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扶手高应为 ,设上下两层扶手时,下层扶手高应为 ; 2 扶手应保持连贯,在起点和终点处应延伸 ; 3 扶手截面直径尺寸宜为 45~ 50mm,扶手托架的高度、扶手与墙面的距离宜为 45~50mm。 供残疾人使用的走道、坡道、楼梯等处的护栏扶手,应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 JGJ50)的 规定。 护栏计算 护栏结构设计应按各效应组合中的最不利组合进行设计。 护栏构件应采用弹性方法计算内力与位移,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力或承载力 f 或 RS0 ( ) 2 位移或挠度 uu ( ) 6 3 倾覆验算 Kk MM ( ) 式中 :  —— 荷载或作用产生的截面最大应力设计值; f — — 材料强度设计值; S —— 荷载或作用产生的截面内力设计值; R —— 构件截面承载力设计值; 0 — — 重要性系数:安全等级为一级时取 ,二级时取 ,三级时取 ; u —— 由荷载或作用标准值产生的位移或挠度; u —— 护栏顶点的允许位移值,应满足表 且不大于 20mm。 K — — 抗倾覆安全系数:安全等级为一级时取 ,二级时取 ,三级时取 ; M —— 荷载效应按基本组合的倾覆力矩设计值。 KM — 抗倾覆力矩设计值。 表 护栏 允许位移 限值 项次 护栏类型 允许位移值 u 两端支撑 悬臂构件 1 木结构 L0/250 L0/125 2 金属结构 普通和薄壁型钢 L0/250 L0/125 4 铝合金 L0/200 L0/100 5 玻璃结构 —— L0/100 L0/50 6 混凝土结构 —— L0/250 L0/125 注: L0—— 护栏 构件计算长度。 荷载或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进行护栏构件、连接件和预埋件承载力计算时: 重力荷载分项系数 G : 风荷载分项系数 W : 温度作用分项系数 T : 2 进行位移和挠度计算时: 重力荷载分项系数 G : 风荷载分项系数 W : 7 温度作用分项系数 T : 3 进行倾覆力矩计算时,分项系数按 1 项取值。 进行抗倾覆力矩计算时, 分项系数按 2 项取值。 当两个可变荷载或作用效应参加组合时,第一个可变荷载或作用效应的组合系数应按 采用 , 第二个可变荷载或作用效应的组合系数应按 采用。 结构设计时,应根据构件的受力特点、荷载 及 作用情况和产生的应力(内力)作用的方向,选用最不利的组合。 荷载和作用效应组合设计值,应按下式采用: TTTWWWGG SSSS   ( ) 式中: GS —— 重力荷载作为永久荷载产生的效应; WS 、 TS —— 分别为风荷载和温度作用作为可变荷载和作用产生的效应。 按不同的组合情况,两者分别作为第一和第二可变荷载和作用产生的效应; G 、 W 、 T —— 各效应的分项系数,按 条 的规定采用; W 、 T —— 分别为风荷载和温度作用效应的组合系数,按 条的规定取值。 进行位移、变形和挠度计算时,均应采用荷载或作用的标准值进行计算并应满足: ][uu ( ) 式中: u —— 荷载或作用效应组合后的构件变形。 当构件在两个方向均产生挠度时,应分别计算各方向的挠度 xu 、 yu , xu 和 yu 均不应超过 允许位移值 u。 护栏栏板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时,其粘接宽度和厚度计算应按下式采用: 1 在风荷载作用下,粘接宽度 sc : 12020fwacs  ( ) 2 在永久荷载作用下,粘接宽度 sc :   22020 fbaabqc Gs  ( ) 3 粘接密封胶的粘接厚度 st :    2ss ut ( ) gs hu  ( ) 8 300h ( ) 式中 : sc ——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接宽度( mm); w —— 作用在计算单元上的风荷载设计值( kN/m2); a —— 栏板的短边长度( mm); 1f —— 硅酮结构密封胶在风荷载作用下的强度设计值,取 2; Gq —— 栏板 单位面积重力荷载设计值( kN/m2); a 、 b —— 分别为栏板的短边和长边长度( mm); 2f —— 硅酮结构密封胶在永久荷载作用下的强度设计值,取 2; st ——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接厚度( mm); su —— 栏板相对于立柱的位移( mm),可按式( ) 计算,必要时还应考虑温度变 化产生的相对位移; gh —— 栏板的高度( mm),取其边长 a 或 b ; H —— 立柱的高度( mm);  ——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变位承受力,取对应于其受拉应力为 率。 护栏 采用 砌体 时, 高厚比应按下式验算: 1 一般栏板: 222  hH ( ) 2 带壁柱栏板: 222 T  hH ( ) 3 带构造柱栏板: chH  222  ( ) lbcc  1 ( ) 式中 : H —— 砌体护栏的高度; h —— 砌体护栏的厚度; 9 Th —— 带壁柱护栏的折算厚度,在确定截面回转半径时,砌体截面的翼缘宽度可取壁柱宽加 2/3 护栏高,但不大于相邻壁柱间的距离; c —— 高厚比提高系数,按式 式 计算;  —— 系数。 对细料石,  =0;对混凝土砌块、粗料石 、毛料石及毛石砌体,  =;其他砌体,  =; cb —— 构造柱沿护栏长度方向的宽度; l —— 构造柱的间距。 当 lbc 时取 lbc ,当 lbc 时取 0lbc。 护栏构造 砌体护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砌体护栏最小厚度不应小于 120㎜ ,砌块强度不 应 小于 MU10,砂浆强度不应小于M5。 2 砌体护栏顶部 应 设混 凝 土压顶 ,压顶的宽度 宜 与砌体护栏的厚度相同,高度不应小于 60mm。 纵向钢筋 配筋率 不小于 %且不小于 2Φ6,分布筋间距不应大于 300mm。 压顶 纵向钢筋 必须与主体有可靠的连接。 3 砌体护栏 宜设置钢筋 混凝土 立柱。 立柱 间距不宜大于 3 米, 最小 截面 尺寸不宜小于 180mm179。 120mm,纵向钢筋不应小于 4Φ12,箍筋间距不宜大于 250mm。 4 砌体护栏应沿 砌体高每隔 500mm 配置 2Φ6拉结筋与 主体 结构或 立 柱拉接,伸入砌体内不应少于 700mm,锚入钢筋混凝土构件内不 应 少于 300mm。 5 砌体护栏中使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25。 混凝土护栏 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混凝土护栏所采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25,不 宜 采用 冷加工 钢筋。 2 采用悬臂式 栏板 时,板 厚度不 应小于 100mm。 板内应设置双层双向钢筋,竖向受力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 150mm,直径不应小于 8mm;水平分布筋间距不宜大于 200mm,直径不应小于 6mm。 顶部 宜 设压顶梁, 压顶梁宽 度不宜小于 150mm,高度不宜小于 120mm;纵筋不应小于 4Φ8,箍筋不宜小于 Φ6@ 3 采用板肋(柱)式栏板 , 肋 (柱)间 距不宜大于 4米 , 肋(柱) 截面尺寸 不宜小 10 于 150179。 150 ;纵筋不 应 小于 4Φ14,箍筋不 宜 小于 Φ6@板 厚不 应小于 60mm,板内应设置钢筋网片。 顶部 应 设压顶梁, 压顶梁宽度不宜小于 150mm,高度不宜小于 120mm;纵筋不 应 小于 4Φ10,箍筋不宜小于 Φ6@250;压顶梁纵筋 应 与肋(柱)或 主体可靠连接。 金属护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金属护栏应设置稳定立柱。 2 金属护栏的型材最小壁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锈钢:主要受力杆件壁厚不应小于 ,一般杆件及连接饰件不应小于。 2)型钢:主要受力杆件壁厚不应小于 ,一般杆件不应小于。 3)扁钢:主要受力杆件厚度不应小于 ,一般杆件不应小于。 4)铝合金:主要受力杆件壁厚不应小于 ,一般杆件不应小于。 3 不锈钢、型钢、扁钢护栏立柱与预埋件连接采用焊接时应满焊,预埋件 钢板 采用Q235 钢板 ,锚筋采用 HPB235 钢筋。 4 铝合金护栏立柱与预埋件连接应 采用螺栓连接或铆接。 5 预埋件、受力杆件、防护杆件之间的永久性连接不得采用点焊。 6 护栏主要受力杆件当采用螺栓或铆钉连接时,每个连接点应不少于两颗。 全玻璃护栏及玻璃组合护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全玻璃护栏的玻璃最小厚度不应小于。 2 不承受水平荷载的护栏玻璃应采用公称厚度不小于 5mm 的钢化玻璃或 的钢化夹层玻璃 ,当护栏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 5m 时,应采用公称厚度不小于 钢化夹层玻璃。 3 组合护栏中承受水平荷载的玻璃应采用厚度不小于 12mm 的安全玻璃 或公称厚度不小于 钢化夹层玻璃。 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在 3m 或 3m 以上、5m或 5m 以下时,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 钢化夹层玻璃。 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 5m 时,不得使用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 4 玻璃安装所采用的支承块宜采用挤压成形的未增塑 PVC、增塑 PVC 或邵氏 A硬度为 8090 的氯丁橡胶等材料制成,数量不少于 2 个,长度不应小于 50mm; 定位块宜采用有弹性的非吸附性材料制成,长度不小于 25mm。 5 居住建筑和人流集中场所的临空护栏在设计玻 璃组合栏板时,玻璃不应采用点支式或短嵌槽式固定。 11 6 点支式玻璃护栏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承孔边距玻璃边缘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宜小于玻璃厚度的两倍。 2) 玻璃的固定螺栓应选用不锈钢或铜质螺栓,每块玻璃的固定螺栓不应少于四颗,螺栓直径不小于 8mm。 3)玻璃孔内和两侧均应使用厚度不小于 1mm 的弹性材料衬垫,玻璃不得直接与金属接触。 木护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木护栏宜在正常温度和湿度环境的室内使用,处于特殊环境中的木护栏应经特殊处理。 2 木护栏中的木材的选用,以及所用钢材、螺 栓、钉、结构用胶等连接材料应符合《木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5 的要求 ,所选木材的材质等级不应低于Ⅲ c。 3 木材 使用前应经干燥处理,含水率应符合《木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5 的要求。 用水溶性防护剂处理的木材,应重新干燥到使用环境所要求的含水率。 4 木材应 按 《木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5 的要求 进行防腐 、 防虫 、防潮 处理。 5 杆件之间采用螺栓连接时,每处连接的螺栓不 应 少于两颗,直径不 应 小于 12mm,连接扁钢厚度不应小于 3mm。 护栏 连接 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护栏 结构应与主体结构有 可靠的连接。 2 主体结构及构件应能够承受 护栏 传来的荷载和作用。 连接件与主体的锚固承载力设计值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 3 主体为砌体结构时,主体结构与 护栏 连接处应设置尺寸不宜小于 240mm179。 240mm179。 180mm 的混凝土预埋砌块 ,在 混凝土 砌块上埋设预埋件 或锚栓 与 护栏 连接。 如图~ d. 4 主体为钢筋混凝土 结构 时,应在连接处埋设预埋件 或 预留钢筋或 采用 化学螺栓与护栏 连接。 如图 ~ d。 5 与 护栏 连接处主体为钢结构时,主体结构应在连接处预留螺栓孔,采用螺栓与 护栏 连接; 或采用焊接。 如图 ~ b。 6 与 护栏 连接处主体结构为木结构时,主体结构应设连接件与 护栏 连接。 7 木 护栏 、玻璃 护栏 应设金属连接件与主体结构连接。 8 木 护栏 、玻璃 护栏 的金属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同钢 护栏。 12 9 护栏立柱、扶手在主体结构必须有可靠的锚固,应采用螺栓及预埋 钢板 锚固在混凝 土上,每连接处螺栓不 应 少于两颗,直径不 应 小于 12mm,连接 钢板 厚度不应小于 4mm。 13 14 防雷 接地 金属 类 护栏 1 护栏构件之间应相互连接形成电气通路。 2 高度超过 30 米的外墙与屋面护栏应与建筑物防雷接地装置可靠连通接地。 3 屋面护栏的构件,当满足下列条件:圆钢直径不小于 12mm、 扁钢截面积不小于100mm2且厚度不小于 4mm、 钢管壁厚不小于 时,宜作为建筑物的防雷接闪器用,并与建筑物防雷引下线可靠连通接地,连接间距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中对引下线间距的规定。 4 建筑内通长楼梯护栏宜在底端和顶端与建筑等电位接地装置可靠连通接地。 非金属 类 护栏 1 护栏 内的钢筋或金属构件应相互连接形成电气通路。 2 高度超过 30 米的外墙护栏,应将护栏内的钢筋或金属构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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