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烟台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内容摘要:

目管理提供依据。 地块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确定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限,制定地块各项规划内容和指标。 3 第十 七 条 街坊管理单元的划分,应便于规划的编制和规划管理,其土地使用性质和功能应具有内在关联性,范围宜以城市道路、河流、铁路等为界限,并统一制定街坊编码系统。 街坊管理单元在老城区的用地规模宜为 平方公里,在新城区的用地规模宜为 平方公里,非 城市建设用地区应根据自然条件、用地属性、控制分区等要求合理划定。 地块管理单元的划分,应保持地块用地性质的完整性和协调性,考虑土地权属关系,便于土地出让,并依据街坊编码统一制定地块编码系统。 地块管理单元的用地规模不宜小于 公顷,新区不宜大于 5 公顷,建成区不宜大于 3公顷。 第十 八 条 街坊规划内容与指标,主要包括主导属性、居住人口、总建筑面积、公共绿地、居住配套设施、 “六线 ”标定、城市设计导向等。 ( 1)主导属性,是对街坊主导性质的概括与描述,具体按照《 烟台 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 的大类确定; ( 2)居住人口,街坊内规划居住人口的上限值; ( 3)总建筑面积,街坊内规划总建筑规模的上限值; ( 4)公共绿地,确定公园和街头绿地的位置和规模,其中街头绿地的位置为引导性内容。 ( 5)居住配套设施按照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 的要求 ,确定各类居住配套设施的位置和规模,其中各类设施的位置为引导性内容。 ( 6) “六线 ”标定,具体标定道路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黄线、橙线等城市 “六线 ”的平面定位,确定 “六线 ”控制点的坐标、转弯半径及主次干道交叉口的标高,提出沿线规划控制要求; ( 7)城市设计导向,对街坊做出城市设计导向,明确街坊的城市空间、景观、环境控制要求,确定重点地段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界面、开敞空间、建筑群体组合的空间关系,如在退让城市道路、建筑日照间距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均应明确标明。 第 十九 条 地块规划内容与指标,主要包括用地性质、地块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控制高度、绿地率、配套设施、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用地可变性、地下空间利用、建设状况等。 ( 1)用地性质,是某一地块按《 烟台 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中小类进行划分的用地类别。 ( 2)地块用地面积,是地块的净用地面积,按地块界限围合的面积计算,其中边界为小区级以上道路( ≥15 米)的计算至道路红线,其它道路计算至道路中心线。 ( 3)建筑密度,地块内所有建筑物基底面积之总和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率, 一般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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