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培训学校完全运营手册内容摘要:

5) 随时 保持包括整个前 厅 环境清洁 、 干净,无灰尘、无污渍 ;每 1 小时清扫一次 6) 负责前厅各种办公设备及教学用品的保管与发放 7) 负责协助 学校 文件打印 、 复印等工作 及 报刊订阅及邮件分发管理。 8) 及时、完整掌握各任课教师当日课程安排,辅助教学部进行相应的工作。 9) 定期(总校 2 月一轮,分校 3 月一轮)对学员进行回访,认真填写回访表,由校长不定期进行抽查。 10)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11 五、员工守则 为规范 学校 和员工的行为, 维护 学校 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 学校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各岗位的编制及定编 1 学校 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2 学校 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校长提出方案,报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 各职能部门对职位的设定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设可不设的坚决不设,真正做到按需设定。 (二)、员工的聘用 1. 各职能部门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2. 学 校 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3.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 学校 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 学校 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4. 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相互配合实行 5. 试用期的期限为一个月,实习人员应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开始实际操作,在实际操作中进一步深入理解、吸收培训中学习的各方面知识 6. 员工试用期间,由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7. 试用期间的工资,按制定的薪酬标准发放。 8. 员工试用期满 3 天前,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报校长审批。 批准录用者与 学校 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 9. 学校 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 员工有辞职的自由。 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10.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出辞职报告,办理辞职手续。 11. 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办理辞退手续。 12. 员工与 学校 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 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13.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 2 个月向 学校 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批准后办理辞职手 续。 14.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 学校 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 学校 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15. 员工必须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 学校 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12 16. 学校 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 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 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核实,对符合聘用的经校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前台办理辞退手续。 未经校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17. 辞退员工,必须提前 1 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18.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 员工或 学校 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终止 合同手续。 19.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 学校 有权予以开除。 20.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 学校 以前,必须交还 学校 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 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 学校 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三)、奖励 1. 本 校 设立以下奖励方法: 1) 大会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用人部门提名 2) 学校审核 3) 校长批准 (四)、处罚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干扰工作的; ,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办公用品,造成经济损失的; ,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 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 学校 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学校 秘密,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招聘与培训 六、学校 考勤 与请休假 制度 13 (一)、 考勤制度 作息时间安排: 前台: 每年 8 月 8: 00- 18: 00 早 7: 50 到岗 每年 1 12 月 周休 2 天 :周一至周四轮休(不可连休) 12: 30- 19: 30 午 12: 20 到岗 教师: 每年 8 月 8: 00- 18: 00 早 7: 50 到岗 每年 1 12 月 9: 00- 17: 00 早 8: 50 到岗 周休 2 天 :周一至周四轮休 市场: 每年 9 月 8: 00- 18: 00 早 7: 50 到岗 每年 1 12 13: 00- 18: 00 午 12: 50 到岗 周休 2 天 :周一至周四轮休 员工考勤实行指纹签到制,员工上下班必须签到。 上班签到时间为 7: 50 以前,下班签到时间为 17: 00 以后。 违者上交 30 元。 员工须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当日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时间、工作效率高效饱和。 上班时间开始后 5 分钟至 30 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 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前台、市场推广部、教学部 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并如实填写 外出申请表。 6 学校实行轮休制 , 员工个体休息时间按制定的请休假制度执行 (二)、 请、 休 假制度。 1. 员工因私事请假 3 天以内的(含 3 天),由 部门主管 批准; 3 天以上的,报 校长 批准。 前台和部门 主管 请假,一律由 校长 批准。 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 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2. 请假 1 小时上交 5 元,请一天上交 40 元;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上交 请假费( 100 元);后勤、前台、上岗三个月内的员工,请一天上交 20 元;若有一天以上(含一天)请假,扣除当月满勤奖。 14 3. 若没有做好交接工作而造成工作上的障碍及投诉,上交 200 元。 4. 若没有按指定的时间返回工作岗位,上交 100 元;若因此给学校带来损失,上交 200 元;若没有按指定时间到指定部门当面销假,上交 50 元。 5. 节假日放假,返校迟到者,上交 200 元。 6. 1 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 3 次者,扣发 5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3 次以上 5 次以下者,扣发 10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5 次以上 10 次以下者,扣发当月 15 天的基本工资;累 计达 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7. 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 满勤 奖;每月累计旷工 1 天者,扣发 5 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 满勤 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 2 天者,扣发 10 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 满勤 奖,并给予记过 1 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 3 天者,予以辞退。 8. 工作时间禁止穿拖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 1 天处理;当月累计 2 次的,按旷工 2 天处理 ,扣发相应的奖金及满勤奖 9. 参加 学校 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 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 《中孚教育考勤制度》 第 5 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 11 条规定处理。 10. 员工 因 病 请 假 扣发当日基本工资。 11. 未 经 校长或 分管 主管 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 11 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 、早退 者,按 《中孚教育考勤制度》 第 5 条规定处理。 1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 校长 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1经 校长 或分管 主管 批准,决 定节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夜间加班或值班的加班费根据 学校内部调整而定;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1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 主管 进行监督、检查,部门 主管 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15 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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