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合肥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内容摘要:

调节和行业管理,为工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努力把开发区打造成为投资环境最佳、创业环境、人居环境最佳的首善之区。 在当前宏观经济条件紧缩的形势下,能否拓展融资渠道,广泛获取建设资金,优化融资模式,成为开发区能否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所在。 政府 投资 引导 基金作为一种创新金融工具,可以有效聚集社会资本 、 引导投资方向、 优化资源配置 、 促进自主创新, 还能够积极 推动制度创新、培育市场主体和营造政策环境。 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可以 通过市场化的方式为其他投资主体所无法或不愿涉足、但又亟待发展的产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和投资伙 专有信息 严格保密 13 伴,并从经营管理上扶持这些产业的发展,为其建立与资本市场对接的资金平台、管理平台和商务信息平台,发挥出股票、债券等其他金融工具所不能替代的重要作用,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的均衡发展,为加快 中小企业发展 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推进 合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尽早实现。 (四) 设立 中小企业创业 投资引导基金的战略目标 设立 中小企业 投 资引导基金的近期战略目标是: 积极应对目前国内外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 把握世界经济“大洗牌”机遇,充分利用危机形成的“倒逼机制”,进一步优化 高新区 资金投向、确保投效,在 打造高新区中小企业发展平台方面 迈出重大实质性步伐,大力推进 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 技术 进步 和自主创新,积极推动 区内中小 企业 向更高层次 发展。 设立 中小企业 投资引导基金的长期战略目标是: 大胆创新、小心求证,搭建规范运作、专业高效的新型高新区科学投资平台;形成政府调控、社会参与、专业化运作的,为合肥高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金融支撑的长效科学投资机制。 专有信息 严格保密 14 四. 产业基金的基本架构 (一) 总体思路和遵循原则 政府由于其自身的制度 约束 、 管理结构不匹配 和资金缺失等 多 方面的原因,不适合作为投资主体,但这并不妨碍政府在投资行业有所作为,以政府资本为基础的政策性引导基金便是政府在投资行业的意志体现。 鉴于 政策性引导基金 对于政府投资方面而言 有着其他投资形式所无法比拟的巨大优势,根据国内外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的经验,立足合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的实际,我们 建议合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设立 合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小企业 投资 引导 基金 (以下简称“引导基金”)。 设立引导基金 的总体 原则是:积极 创新 、规范起步,坚持市场竞争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在试点的基础上稳妥推进。 遵照这一原则,根据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令【 2020】第 39 号) , 并参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 2020】 128 号)、《关于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试行创业风险投资的若干指导意见》(财建 [2020]8号) 的要求, 我们建议合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总体方案是:在管委会讨论通过《合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小企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 1,以下简 专有信息 严格保密 15 称《暂行办法》)的基础上,首先设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日常管理结构。 由该 日常 管理 机构根据 作为主要 操作者 , 向社会公开 征集引导基金合作社会投资机构。 以高新区投融资中心 作为引导基金的名义出资人,与 经高新区管委会 审定的引导基金合作社会投资机构签订《投资人协议》, 合作 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监管会和日常管理机构依照《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共同参与开展中小企业 投资业务。 (二) 实施 方案设计 政府引导基金是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的创新,不同于传统的财政无偿拨款、贷款贴息,是一种更接近市场化的运作方式,能够更好地发挥政府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但是,一方面,政府引导基金是基金中的基金( FOF),作为 FOF,本身需要非常专业的运作能力。 另一方面,政府引导基金又有着和一般的 FOF 不同之处,其中的复杂程度和所需要的专业能力,都不是简单的由政府人员设立一个管理机构就能实现的。 因此, 如何设计政府引导基金的方案以及如何规范运作政府引导基金 目前仍然 是一个正在探索中的问题。 在此,我们提出不同规模、不同结构的 两套设立方案,供合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专家、领导指正。 方案 A 引导基金运作方式 引导 基金 不用于项目直接投资, 主要 以 委托管理 方式引导民间投 专有信息 严格保密 16 资主体共同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由引导基金 投资 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参股创投企业”)主要向 高新区内 符合 高新区发展 方向的 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 投资。 引导基金的资金来源和规模 引导基金的 资金主要来源为: 合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小企业 专项资金,引导基金收益。 引导基金试点期资金规模为 2 亿元人民币。 引导基金的资本放大效应 一次放大 : 通过设立 高新区中小企业 创业 投资 引导基金, 以私募形式募集 3~ 5 家 民间投资主体共同设立 多家 创业投资企业 (子基金), 形成政府引导资金的形成政府引导资金的 一次放大; 二次放大 : 再通过政府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子基金)引导民间资金、境外资金直接投资 于区内 优质企业、项目,实现政府资金的 三次放大。 方案 B 引导基金运作方式 引导 基金 除少部分用于创业期 项目直接投资 外 , 主要 以参股支持方式引导民间投资主体共同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由引导基金参股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参股创投企业”) 主要向 高新区内 符合高新区发展 方向的 高新技术型 中小企业 投资。 专有信息 严格保密 17 引导基金的资金来源和规模 引导基金的 资金主要来源为: 合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小企业 专项资金及其它财政性资金,引导基金收益和其它社会资金。 引导基金试点期资金规模为 10 亿元人民币。 引导基金的资本放大效应 一次放大 : 通过设立 高新区中小企业 创业 投资 引导基金, 争取国家、省、市 财政 扶持 资金,引导 国家开发银行、社保基金、保险公司等大型社会投资机构 投资于创业投资 引导 基金,形成政府引导资金的一次放大; 二次放大 :通过私募形式,募集 5~ 10 家 民间投资主体共同设立多家 创业投资企业 (子基金), 形成 政府引导资金的 二次放大; 三次放大:通过设立平行基金等方式 引导民间资金、境外资金 进入合肥高新区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平台;通过并购贷款的形式引导信贷资金投资 ,形成政府引导资金的 三次放大; 四次放大:再通过政府投资的 创业投资企业(子基金)引导民间资金、境外资金直接投资 于区内 优质企业、项目,实现政府资金的 四次放大。 (三) 方案选择的标准 方案的最终选择应取决于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能够 满足 合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展 要求 和 中小 专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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