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酒店指标分解及销售提成方案内容摘要:

收回之款项不能记入销售额度。 根据季节变化制定每月完成营业指标,整体完成指标时,按比例提成;超额完成部分按 5%提成;完成基数 50%,按 1%提成,每增加 5%销售额度,增加 %的提成比例;没有营业指标,底薪按 50%发放。 营销部每月整体销售额提成部分,由部门根据考核发放,营销人员个人业绩记提归个人所有。 二、独立销售: 以协议价为基础,按每天完成 10间夜的销售任务为基数,即每月完成 300间夜的销售任务,颁发 元的奖励基金;每天完成 20间夜的销售任务,即每月完成 600间夜的销售任务,颁发 元的奖励基金;未能够完成每天 10间夜的销售任务,按营业额的 3%记提奖励;完成的销售任务超出每天10间夜,而不足 20间夜,其 10间夜按 奖励基金标准颁发,剩余间夜按 3%记提。 低于协议价的销售或长包房的销售按 2%。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