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水利]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概估算编制规定内容摘要:
教育、医疗卫生等单位设施设备;机关单位等 的设备设施、工业企业设施设备、停产损失、搬迁补助、坟墓补偿等。 补助费包括贫困移民建房补助、文教卫生增容补助和过渡期生活补 助等费用。 工程建设费 工程建设费包括基础设施工程、专业项目、防护工程和库底清理等 项目的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安装费,按项目类型和规模,根据相应行业和 地区的有关规定计列费用。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前期工作费、勘测设计科研费、实施管理费、实施机构开办费、技 术培训费、监督评估费和咨询服务费等费用。 前期工作费: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阶段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开展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勘测设计科研费:包括初步设计和技施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科研 费。 实施管理费:包括地方移民机构和业主的经常性管理费用。 实施机构开办费:包括征地移民实施机构,为开展工作所必须购置 的办公及生活设施、交通工具等,以及其他用于开办工作的费用。 技术培训费:用于提高农村移民生产技能、移民干部管理水平的培 训所 发生的费用。 监督评估费:包括实施监督评估所需费用。 咨询服务费:指项目法人委托中介机构等进行咨询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预备费 预备费应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两项费用。 基本预备费主要是指在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设计及补偿费用概(估) 算内难以预料的项目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增加的费用, 一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和其他难以预 料的项目费用。 价差预备费主要为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工工资、材料和设备价 格上涨以及费用标准调整而增加的投资。 有关税费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的有关税费,包括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 森林植被恢复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等。 耕地占用税:指非农业建设征收的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应交纳 耕地占用税。 耕地开垦费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按 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 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对没条件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省、自 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的规定缴纳 的费用。 森林植被恢复费是指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对建设征地占用的林地所缴 纳的森林植被恢复费。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对 征收城市郊区的商品菜地应交纳的费用 6 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单价分析 补偿补助单价 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单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征收耕地的补偿补助单价应按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亩产值和 相应的补偿补助倍数计算。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有征 收该耕地补偿补助标准的, 可参照采用。 2 征收耕地的补偿倍数和安置补助倍数,一般应执行《征地移民条例》 规定的 16 倍。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 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部门 批准。 3 耕地年亩产值:应按基准年耕地亩产值,考虑当地近年耕地亩产值 的实际增长幅度和设计水平年计算确定。 1) 基准年耕地亩产值:为耕地年主产品亩产值和年副产品亩产值之和。 耕地年主产品亩产值根据年主产品亩产量和相应现行价格计算。 2) 基准年亩产量:主产品亩产量指被征收耕地调查时前三年农 作物的 年均亩产量。 应根据调查时被征地单位所在县 (市 ) 前三年的统计年鉴、乡 (镇 )统计报表、当地农调队的调查资料,结合典型村和典型户的调查资料, 各类耕地的耕作制度和种植结构,分析计算出各类耕地各种作物的年均亩 产量,以此作为基准年亩产量。 3) 农产品综合价格:指当地现行的农产品综合收购价。 应按调查收集 的各种收购价的加权平均值计算。 每种农产品的各种收购价应取中等产品 的价格。 4) 农作物副产品年产值:指农作物的秸杆等副产品产值,可取主产品 年产值的比例计算,其比例宜按有关统计资料或通过抽样调查 计算确定。 也可按副产品产量和价格计算。 4 征收其他土地的补偿补助单价应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的规定计算,对需要计算其他土地亩产值的可参照耕地的亩产值计 算方法。 征用土地补偿单价为规划水平年该地亩产值乘以用地年限。 林地、园地的林木补偿单价,可按照征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的规定确定。 对没有具体规定的,林木补偿单价可参照本省类似 水利水电工程林木补偿单价分析确定,本省没有的,可参照邻省类似水利 水电工程林木补偿单价分析确定。 征用土地复垦 单价:采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 没有规定的,应进行复垦设计(包括场地清理、犁底层回填、耕作层回填、 土壤改良等),根据设计成果确定复垦费用单价。 青苗补偿单价一般按照规划水平年一季亩产值的均值确定,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房屋补偿单价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不同结构的房屋,应选择主要结构进行典型设计;按地方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和编制办法及当地人工、材料、机械等基础价格,按重置价计算 其造价,并以此为依据确定相应结构房屋的补偿单价。 对 其他次要结构的 房屋,可参照主要结构房屋补偿单价分析确定。 房屋装修补偿单价:参照房屋补偿单价分析方法确定。 附属建筑物补偿单价:应采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的补偿单价;对没有规定的,按重置单价或参照类似工程相应补偿单价确 定。 农副业设施补偿单价: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 补偿标准计算。 对地方没有规定标准的,可参照其他项目分析计算。 小型水利水电设施补偿单价:对需要恢复的,参照工程建设同类型 项目的单价分析方法确定;对不需要恢复的按照适当补偿的原则确定。 搬迁补助单价:包括车船运输、途中食宿、物资搬迁运输、搬迁保 险费、物资损失补助、误工补助和临时住房补贴等。 各项人均费用的计算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车船运输单价,根据移民安置规划的平均搬迁距离、运输方案和相 应的费用,分后靠和远迁确定。 2 途中食宿单价,根据移民安置规划的平均搬迁距离、途中时间和相 应的费用,分后靠和远迁确定。 3 物资搬迁运输单价,按典型推算的方式以人均或单位房屋面积(主 房)物资搬运量,根据移民安置规划的平 均搬迁距离、运输方式及相应费 用,分后靠和远迁确定人均或单位房屋面积的物资搬运单价。 4 搬迁保险费单价,根据保险业相关人身意外伤害险规定确定。 5 物资损失补偿单价,按搬迁过程中人均物资损失价值计列。 6 误工补助,误工期根据搬迁距离可取 1~ 2 个月,补助单价可在调 查分析劳力年平均收入后,换算成人均补助费。 7 移民临时住房补贴单价:采用人均或户均指标。 可按户均租房面积 30m2~ 40m租期 3 个月,根据当地房租单价分析确定。 工业企业补偿单价 1 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单价:采用农村 个人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单价分析 方法确定。 2 搬迁补助单价:按办公和住房房屋面积计算搬迁运输费。 单价参照 农村搬迁运输补助单价分析方法分析。 3 生产设补偿单价:包括基础设施补偿单价和生产设施补偿单价。 基 础设施指供水、排水、供电、电信、照明、广播电视、各种道路以及绿化设施等,生产设施指各种井巷工程及池、窖、炉座、机座、窑、烟囱等。 可按有关法规、规定分别计算补偿单价,也可根据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 或有关实际资料,采用类比扩大单位指标计算补偿单价。 对于不需要或难 以恢复的对象,可按适当的补偿原则计算单价。 对闲 置、报废的设施可根 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补助。 4 生产设备补偿单价:包括不可搬迁设备补偿单价和可搬迁设备补偿 单价。 1)不可搬迁设备:应按设备重置全价扣减可变现的残值计算,设备重 置全价包括设备洽购(或自制)到正式投入使用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含 设备购置价费(或自制成本)、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及有关税费。 2)可搬迁设备:应按该设备在搬迁过程中的拆卸、运输、安装、调试 等费用计算。 5 停产损失:可不编制单价。 工商企业补偿单价 1 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单价:采用农村个人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单价分析 方法确定。 2 生产设施补偿单价:参照工业企业生产设施补偿单价分析方法确定。 3 生产设备补偿单价:参照工业企业生产设施补偿单价分析方法确 定。 4 停产损失补偿单价:可不编制单价。 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单位迁建补偿单价 1 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设备和设施单价按照工商企业相应项目补偿单 价分析方法确定。 2 学校和医疗卫生单位增容补助单价:采用人均指标。 其他补偿单价:包括零星林(果)木、鱼塘设施、坟墓等。 1 零星林(果)木,应根据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计 算。 对没有具体规定的,可参照林木补偿标准计算。 2 鱼塘设施 , 可按照征地所在 省 (自治区 、 直辖市 ) 人民政府的规定确 定。 对没有具体规定的 ,鱼塘补偿单价可参照本省类似水利水电工程鱼塘 补偿单价分析确定,本 省没有的,可参照邻省类似水利水电工程鱼塘补偿 单价确定。 3 坟墓:按照征地所在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确定。 对没有具体规定的,坟 墓补偿单价可参照本省类似水利水电工程坟墓补偿 单价确定 , 本省没有的 , 可参照邻省类似水利水电工程坟墓补偿单价确定。 4 贫困移民建房补助:应选定典型 村,进行分析测算。 可按以 下公式 计算: A=∑Bi/C Bi = DEjF- Gi,当 Bi≤0 时取 Bi =0。 公式中: A:贫困移民建房补助单价(元 /户): Bi:典型村淹没影响第 i 户需要的补助费用(元); C:典型村基准年淹没影响户数(户); D:人均 “基本用房 ”面积( m2),应采用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没有规 定的,可根据同区域类似项目的情况,结合安置区的实际情况分析确定。 Ej:第 j 类结构房屋补偿单价; F: 移民户移民人数; Gi: 移民户房屋、附属建筑物、零星林(果)木补偿费之和。 过渡期生活补助: 指搬迁移民过渡期补助,应根据农村移民安置规划合理确定人均补助标准。 工程建设单价 建筑工程单价 建筑工程单价按照建筑安装 、 市政工程和各行业 概 (估 ) 算编制办法、定额计算。 当地有规定的,按当地规定执行。 农村居民点 、 集镇的场地平整及新址防护宜采用水利工程概 (估 )算 编制办法和定额,其他基础设施可采用市政和相应行业概 (估 )算编制办法 和定额。 城镇部分的基础设施 , 宜采用市政和相应行业概 (估 )算编制办法和 定额。 专业项目和防护工程 , 宜采用相应行业的概 (估 )算编制办法和定额。 库底清理按清理技术要求分项计算。 设备及安装单价 按照相应行业的概 (估 )算编制办法和定额计算,当地有规定的,按当 地规定执行。 7 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编制 农村部分补偿费的计算 征地补偿补助费 1 征收土地的补偿补助费,应按征 收的土地面积乘以相应的补偿补助 单价计算。 2 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应按征用的土地面积乘以相应的补偿单价计算。 3 征用土地复垦费,主要指征用耕 地的复垦费,应按需要复垦的耕地 面积乘以相应的单价计算。 4 耕地青苗补 偿费,按照工程建设 区范围内征收的各类耕地面积乘以 青苗补偿单价计算,库区和临时征用的耕地不计此项费用。 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费 1 房屋补偿费 , 按需要补偿的各类房屋面积乘以相应的补偿单价计算。 2 房屋装修补偿费,按需要补偿的房屋装修面积乘以补偿单价计算。 3 附属建筑物补偿费:按需要补偿 的各类附着物数量乘以相应的补偿 单价计算。 对列入基础设施规划投资的项目,不再补偿。 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1 新址征地补偿费 : 征收土地补偿补助费根据新址占地范围内的各类 土地面 积乘以相应的补 偿补助单价计算;青苗补偿费按照新址占用耕地面 积乘以相应的补偿单价计算。 2 基础设施工程费 : 应根据各安置点各类项目规划设计工程量及单价 计算投资。 农副业设施补偿费 : 应以调查的农副业设施数量乘以相应的补偿单价计算。 小型水利水电设施补偿费 : 对需要。[电力水利]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概估算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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