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土木]云南省园林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内容摘要:

枝和下垂枝。 5. 用作行道树的乔木,定干高度宜大于 3m,第一分枝点以下枝条应全部剪除,分枝点以上枝条的酌情疏剪或短截,并应保持树冠原型。 6. 珍贵树种的树冠宜作少量疏剪。 灌木及藤蔓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带土球 或湿润地区带宿土裸根苗木及上年花芽分化的开花灌木不宜作修剪,当有枯枝、病虫枝时应予剪除。 2. 枝条茂密的大灌木,可适量疏枝。 3. 对嫁接灌木,应将接口以下砧木萌生枝条剪除。 4. 分枝明显、新枝着生花芽的小灌木,应顺其树势适当强剪,促生新枝,更新老枝。 5. 用做绿篱的乔灌木,可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 苗圃培育成型的绿篱,种植后应加以整修。 6. 攀缘类和蔓性苗木可剪除过长部分。 攀缘上架苗木可剪除交错枝、横向生长枝。 苗木修剪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 2. 枝 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距留芽位置以上 1cm。 3. 修剪直径 2cm 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 苗木修剪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的规定: 1. 检查数量:乔木、灌木及球类按数量抽查 10%,每株为 1 点,不足 10 株时应全数检查,且不少于 5点;草皮、地被按面积抽查 10%, 3 ㎡检 1 点,不足 30 ㎡应全数检查,且不少于 5点。 2.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树木种植 应根据树木的习性和当地的气候条件,选择最适宜的种植时期进行种植。 种植的质量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种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核对苗木品种、规格及种植位置。 2. 规则式种植应保持对称平衡,行道树或行列种植树木应在一条线上,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近似,种植的树木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应注意观赏面和阴阳面的合理朝向。 3. 种植绿篱的株行距应均匀。 树形丰满的一面应向外,按苗木高度、树木大小搭配均匀。 在苗圃修剪成型的绿篱,种植时应按造型拼栽,深浅一致。 4. 种植带土球树木时,包装物必须拆除。 5. 珍贵树种应采取树冠喷雾、树干保湿、遮荫、防冻和树根喷洒生根激素等措施。 6. 种植 时,根系必须舒展,填土应分层踏实,种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一致。 竹类可比原种植线深 5~ 10cm。 树木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定位放样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树木置入种植穴前,应先检查种植穴大小及深度 (见表 — 1 到表 — 5),不符合根系要求时,应扩挖种植穴。 3. 种植裸根树木时,应将种植穴底填土呈半圆土堆,置入树木填土至 1/3 时,应轻提树干使根系舒展,并充分接触土壤,随填土分层踏实。 4. 带土球树木必须清除土球包装物、打碎土块,分层均匀培土,分层捣实,而后置入种植穴,及时浇 足水且不积水,填土踏实。 5. 树干或树干重心与地面基本垂直,支撑设施应因树因地设桩或拉绳,树木绑扎处应加衬软垫,不伤树木,稳定牢固;树木裹杆或扎缚紧密牢固。 6. 绿篱成块种植或群植时,应由中心向外顺序退植。 坡式种植时应由上向下种植。 大型块植或不同彩色丛植时,宜分区分块种植。 7. 假山或岩缝间种植,应在种植土中掺入苔藓、泥炭等保湿透气材料。 8. 无损伤的断枝、枯枝、严重病虫枝等;规则式种植、绿篱、球类的修剪应整齐,线条分明,造形树的造形基本正确,修剪部位恰当,不留短桩,切口基本平整,留枝、留梢、留叶、 基本正确,树形基本匀称。 落叶乔木在非种植季节种植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技术措施。 1. 苗木必须提前采取疏枝、环状断根或在适宜季节起苗用容器假植等处理。 2. 苗木应进行强修剪,剪除部分侧枝,保留的侧枝也应疏剪或短截,并应保留原树冠的三分之一,同时必须加大土球体积。 3. 可摘叶的应摘去部分叶片,但不得伤害幼芽。 4. 夏季可搭棚遮荫、树冠喷雾树杆保湿,保持空气湿润;冬季应防风防寒。 干旱地区或干旱季节,种植裸根树木应采取根部喷布生根激素、增加浇水次数等措施。 针叶树可在 树冠喷布聚乙烯树脂等抗蒸腾剂。 对排水不良的种植穴,可在穴底铺 10~ 15cm 砂砾或铺设渗水管、盲沟,以利排水。 树木种植后浇水、支撑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种植后应在略大于种植穴直径的周围,筑成高 10~ 15cm 的灌水土堰,堰应筑实不得漏水。 坡地可采用鱼鳞穴式种植。 2. 新种植树木应在当日浇透第一遍水,以后应根据当地土壤情况及时补水。 3. 粘性土壤,宜适量浇水,根系不发达树种,浇水量宜较多;肉质根系树种,浇水量宜少。 4. 秋季种植的树木,浇足水后可封穴越冬。 5. 干旱地 区或遇干旱天气时,应增加浇水次数。 干热风季节,应对新发芽放叶的树冠喷雾,宜在上午10 时前和下午 15 时后进行。 6. 浇水时应防止因水流过急冲刷裸露根系或冲毁围堰,造成跑漏水。 浇水后出现土壤沉陷,致使树木倾斜时,应及时扶正,培土。 7. 浇水渗下后,应及时用周围堰土封树穴。 再筑堰时,不得损伤根系。 对人员集散较多的广场、人行道,树木种植后,种植池应铺设透气护栅。 种植胸径 5cm 以上的乔木,应设支柱固定。 支柱应牢固,绑扎树木处应夹垫物,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 攀缘植物 种植后,应根据植物生长需要,进行绑扎或牵引。 树木移植的成活率,必须按乔木、大灌木和小灌木分别列出,乔木、大灌木和小灌木的成活率,由本地移植的苗木均须≥ 95%,由外地移植的苗木均须≥ 90%,死亡苗木必须按设计要求适时补种,确保成活。 树木种植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的规定: 1.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检 10%,每株检 1 点,不足 10 株时应全数检查。 且不少于 5 点。 2.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大树移植 移植胸径在 20cm 以上的落叶乔木和胸径在 15cm 以上的常 绿乔木,应属大树移植。 大树移植前应对移植的大树生长情况、立地条件、周围环境、交通状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移植的技术方案。 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机械移植作业。 当需要移植大树时,移植时间宜一年前确定,移植前应分期断根,修剪,做好移植准备。 大树移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定位放样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移植时对树木应标明主要观赏面和树木荫、阳面,丛植树的主要观赏面应基本丰富完整、生长好、姿态美,排列基本恰当;孤植树树形应基本完整不偏冠(特殊要求的树形除外),行道树的排 列应基本整齐划一;树木主杆基本挺直(特殊姿态要求除外),树形基本完整,生长基本健壮。 3. 一般地区大树移植时,必须按树木胸径的 6~ 8 倍挖掘土球捆绑包扎或装箱,高寒地区可挖掘冻土台移植。 4. 土球和裸根树根系的规格基本正确,土球基本完整,包扎基本牢固,无露出土球的根系,裸根树木主根无劈裂,根系基本完整,无损伤,切口平整。 5. 吊装和运输大树的机具必须具备承载能力。 移植大树在装运过程中,应将树冠捆拢,并应固定树干,防止损伤树皮,不得损坏土球(土台)。 操做中应注意安全。 6. 大树移植卸车时,应将主要观赏面 按排适当,土球(或箱)应直接吊放种植穴内,拆除包装,分层填土夯实,栽植深度应保持在土壤下沉后,根茎和地表面等高或略高,清除土球包装物、打碎土块,分层均匀培土,分层捣实,培土高度基本恰当,及时浇足水且不积水。 7. 大树移植后,必须设立支撑,防止树身摇动,树干或树干重心与地面基本垂直;支撑设施应因树因地设桩或拉绳,树木绑扎处应加衬软垫,不伤树木,稳定牢固,规则式(行道树等)种植的支撑设施、方向、高度及位置应正确恰当,大树裹杆紧密牢固,高度不得低于。 8. 应修除损伤的断枝、枯枝、病虫枝等;修剪部位恰 当,不留短桩,切口基本平整并涂保护物,留枝、留梢、留叶基本正确,树型基本匀称。 大树移植后,两年内应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做好修剪,剥芽、喷雾、叶面施肥、浇水、排水、设置风障、荫棚、包裹树干、防寒和病虫害防治等一系列养护管理工作,在确定大树成活后,方可进入正常养护管理。 大树移植应建立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实施方案、施工和竣工记录、图纸、照片或录像资料、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和验收资料等。 记录表内容应符合表 的规定。 大树移植记录表 表 原栽地点 移植地点 树种 规格年龄(年) 移植日期 参加施工人员 技术措施 年 月 日 填表人: 本地区移植的大树,其成活率必须≥ 95%,由外地移植的大树,其成活率必须≥ 90%,死亡大树必须按要求适时补种,确保成活。 大树移植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的规定: 1.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 检查方法:检查资料和观察检查。 草坪、花卉、地被种植 草坪种植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地形选择播种、分株、茎枝繁殖、植生带、铺砌草块和草卷等方法。 种植的适宜季节和草种类型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季型草播种宜在秋季进行,也可在春、夏季进行。 2. 冷季型草分株栽植宜在北方地区春、夏、秋季进行。 3. 茎枝栽植暖季型草宜在南方地区夏季和多雨季节。 4. 植生带、铺砌草块或草卷,温暖地区四季均可进行;寒冷地区宜在春、夏、秋季进行。 草坪播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选择优 良种籽,不得含有杂质,播种前应做发芽试验,确定合理的播种量,种子合格证明书中必须说明发芽率、种子纯度、含水量、日期等主要指标。 2. 播种时应先浇水浸地,保持土壤湿润,稍干后将表层土耙细耙平,进行撒播,均匀覆土 ~ 后轻压,然后喷水。 3. 播种后应及时喷水,水点宜细密均匀,浸透土层 8~ 10cm,除降雨天气,喷水不得间断。 亦可用无纺布覆盖保持湿度,至发芽时撒除。 4. 植生带铺设后覆土、轻压、喷水,方法同播种。 5. 坡地和大面积植草铺设可采用喷播法。 草坪混播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选择两个以上草种应具有互为利用、生长良好、增加美观的功能; 2. 混播应根据生态组合、气候条件和设计确定草坪植物的种类和草坪比例; 3. 混播应均匀撒播,按颗粒相近的种子混匀,根据分块面积定量,按粗细两种草种分别播种; 4. 同一行混播应按确定比例混播在一行内,隔行混播应将主要草种播在一行内,另一草种播在另一行内。 混合撒播应筑播种床育苗。 分株种植应将草带根掘起,除去杂草后 5~ 7 株分为一束,按株距 15~ 20cm,呈品字形种植于深 6~7cm 穴内,再踏实浇水。 茎枝繁殖宜取茎 枝或葡匐茎的 3~ 5 个节间,穴深应为 6~ 7cm,埋入 3~ 5 枝,其露出地面宜为 3cm,并踏实、灌水。 铺设草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草块应选择无杂草、生长势好的草源。 在干旱地掘草块前应适量浇水,待渗透后挖取。 2. 草块运输时宜用木板置放 2~ 3 层,装卸车时,应防止破碎。 3. 铺设草块可采取密铺或间铺。 密铺应互相衔接均匀留缝,间铺间隙应均匀,并填以种植土。 草块铺设后应滚压、灌水。 种植花卉的各种花坛(花带、花境等),应按照设计图定点放线,在地面准确划出位置、轮廓线。 面积较大的花坛, 可用方格线法,按比例放大到地面。 花卉用苗应选用经过 1~ 2 次移植,根系发育良好的植株。 起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裸根苗,应随起苗随种植。 2. 带土球苗,应在圃地灌水渗透后起苗,保持土球完整不散。 3. 盆育花苗去盆时,应保持盆土不散。 4. 起苗后种植前,应注意保鲜,花苗不得萎蔫。 各类花卉种植时,在晴朗天气、春秋季节、最高气温 25℃以下时可全天种植;当气温高于 25℃时,应避开中午高温时间。 模纹花坛种植时,应将不同品种分别置放,色彩不应混淆。 花 卉种植的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独立花坛,应由中心向外的顺序种植。 2. 坡式花坛,应由上向下种植。 3. 高矮不同品种的花苗混植时,应按先矮后高的顺序种植。 4. 宿根花卉与一、二年生花卉混植时,应先种植宿根花卉,后种植一,二年生花卉。 5. 模纹花坛,应先种植图案的轮廓线,后种植内部填充部分。 6. 大型花坛,宜分区、分块种植。 种植花苗的株行距,应按植株高低,分孽多少、冠丛大小决定。 以成苗后不露出地面为宜。 花苗种植时,种植深度宜为原种植深度,不得损伤茎叶,并保持根系完 整。 球根花卉种植深度宜为球茎的 12 倍。 块根、块茎、根茎类可覆土 3cm。 花卉种植后,应及时浇水,并应保持植株清洁。 水生花卉应根据不同种类、品种习性进行种植。 为适合水深的要求,可砌筑栽植槽或有缸盆架设水中,种植时应牢固埋入泥中,防止浮起。 对漂浮类水生花卉,可从产地捞起移入水面,任其漂浮繁殖。 主要水生花卉最适水深,应符合表 的规定。 水生花卉最适水深 表 类别 代表品种 最适水深( cm) 备注 沿生类 菖蒲、千屈菜 ~ 10 千屈菜可盆栽 挺水类 荷、宽叶香蒲 100 以内 —— 浮水类 芡实、睡莲 50~ 300 睡莲可水中盆栽 漂浮类 浮萍、凤眼莲 浮于水面 根不生泥土中 草坪、花卉、地被种植工程检查数量的规定: 1. 检查数量:草坪、地被按面积抽检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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