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建设工程监理概论内容摘要:

,使全体参加者经分工与协作以及设置不同层次的权力和责任制度而构成的一种人的组合体。 它含有三层意思:1)目标是组织存在的前提;2)没有分工与协作就不是组织;3)没有不同层次的权力和责任制度就不能实现组织活动和组织目标。 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组织有如下特点:其他要素可以相互替代,如增加机器设备可以替代劳动力,而组织不能替代其他要素,也不能被其他要素所替代。 但是,组织可以使其他要素合理配合而增值,即可以提高其他要素的使用效益。 随着现代化社会大生产的发展,随着其他生产要素复杂程度的提高,组织在提高经济效益方面的作用也愈益显著。 (2)组织结构组织内部构成和各部分间所确立的较为稳定的相互关系和联系方式,称为组织结构。 以下几种提法反映了组织结构的基本内涵:1)确定正式关系与职责的形式;2)向组织各个部门或个人分派任务和各种活动的方式;3)协调各个分离活动和任务的方式;4)组织中权力、地位和等级关系。 ?组织设计是对组织活动和组织结构的设计过程,有效的组织设计在提高组织活动效能方面起着重大的作用。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设计一般需考虑以下几项基本原则:(1)集权与分权统一的原则在任何组织中都不存在绝对的集权和分权。 在项目监理机构设计中,所谓集权,就是总监理工程师掌握所有监理大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只是其命令的执行者;所谓分权,是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各自管理的范围内有足够的决策权,总监理工程师主要起协调作用。 项目监理机构是采取集权形式还是分权形式,要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总监理工程师的能力、精力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2)专业分工与协作统一的原则对于项目监理机构来说,分工就是将监理目标,特别是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三大目标分成各部门以及各监理工作人员的目标、任务,明确干什么、怎么干。 在分工中特别要注意以下三点:1)尽可能按照专业化的要求来设置组织机构;2)工作上要有严密分工,每个人所承担的工作,应力求达到较熟悉的程度;3)注意分工的经济效益。 在组织机构中还必须强调协作。 所谓协作,就是明确组织机构内部各部门之间和各部门内部的协调关系与配合方法。 在协作中应该特别注意以下两点:1)主动协调。 要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找出易出矛盾之点,加以协调。 2)有具体可行的协调配合办法。 对协调中的各项关系,应逐步规范化、程序化。 (3)管理跨度与管理层次统一的原则在组织机构的设计过程中,管理跨度与管理层次成反比例关系。 这就是说,当组织机构中的人数一定时,如果管理跨度加大,管理层次就可以适当减少;反之,如果管理跨度缩小,管理层次肯定就13会增多。 一般来说,项目监理机构的设计过程中,应该在通盘考虑影响管理跨度的各种因素后,在实际运用中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管理层次。 (4)权责一致的原则在项目监理机构中应明确划分职责、权力范围,做到责任和权力相一致。 从组织结构的规律来看,一定的人总是在一定的岗位上担任一定的职务,这样就产生了与岗位职务相适应的权力和责任,只有做到有职、有权、有责,才能使组织机构正常运行。 由此可见,组织的权责是相对预定的岗位职务来说的,不同的岗位职务应有不同的权责。 权责不一致对组织的效能损害是很大的。 权大于责就容易产生瞎指挥、滥用权力的官僚主义;责大于权就会影响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组织缺乏活力。 (5)才职相称的原则每项工作都应该确定为完成该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可以对每个人通过考察他的学历与经历,进行测验及面谈等,了解其知识、经验、才能、兴趣等,并进行评审比较。 职务设计和人员评审都可以采用科学的方法,使每个人的现有和可能有的才能与其职务上的要求相适应,做到才职相称,人尽其才,才得其用,用得其所。 (6)经济效率原则项目监理机构设计必须将经济性和高效率放在重要地位。 组织结构中的每个部门、每个人为了一个统一的目标,应组合成最适宜的结构形式,实行最有效的内部协调,使事情办得简洁而正确,减少重复和扯皮。 (7)弹性原则组织机构既要有相对的稳定性,不要总是轻易变动,又要随组织内部和外部条件的变化,根据长远目标做出相应的调整与变化,使组织机构具有一定的适应性。 组织机构的目标必须通过组织机构活动来实现。 组织活动应遵循如下基本原理:(1)要素有用性原理一个组织机构中的基本要素有人力、物力、财力、信息、时间等。 运用要素有用性原理,首先应看到人力、物力、财力等因素在组织活动中的有用性,充分发挥各要素的作用,根据各要素作用的大小、主次、好坏进行合理安排、组合和使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利、物尽其用,尽最大可能提高各要素的有用率。 一切要素都有作用,这是要素的共性,然而要素不仅有共性,而且还有个性。 例如,同样是监理工程师,由于专业、知识、能力、经验等水平的差异,所起的作用也就不同。 因此,管理者在组织活动过程中不但要看到一切要素都有作用,还要具体分析各要素的特殊性,以便充分发挥每一要素的作用。 (2)动态相关性原理组织机构处在静止状态是相对的,处在运动状态则是绝对的。 组织机构内部各要素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既相互依存,又相互排斥,这种相互作用推动组织活动的进行与发展。 这种相互作用的因子,叫做相关因子。 充分发挥相关因子的作用,是提高组织管理效应的有效途径。 事物在组合过程中,由于相关因子的作用,可以发生质变。 一加一可以等于二,也可以大于二,还可以小于二。 整体效应不等于其各局部效应的简单相加,这就是动态相关性原理。 组织管理者的重要任务就在于使组织机构活动的整体效应大于其局部效应之和,否则,组织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3)主观能动性原理14人和宇宙中的各种事物,运动是其共有的根本属性,它们都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不同的是,人是有生命、有思想、有感情、有创造力的。 人会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在劳动中改造世界,同时也改造自己;能继承并在劳动中运用和发展前人的知识。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组织管理者的重要任务就是要把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出来。 (4)规律效应性原理组织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要掌握规律,按规律办事,把注意力放在抓事物内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上,以达到预期的目标,取得良好效应。 规律与效应的关系非常密切,一个成功的管理者懂得只有努力揭示规律,才有取得效应的可能,而要取得好的效应,就要主动研究规律,坚决按规律办事。 监理合同签订以后,监理企业应按如下监理程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1)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性质、业主对监理的要求,委派称职的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负责该工程的监理工作。 一般情况下,监理单位在承接工程监理任务时,在参与工程监理的投标、拟定监理方案(大纲)以及与业主商签委托监理合同时,即应选派称职的人员主持该项工作。 在监理任务确定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该主持人即可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这样,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接任务阶段即早已介入,从而更能了解业主的建设意图和对监理工作的要求,并与后续工作能更好地衔接。 总监理工程师是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他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对外向业主负责。 监理机构的人员构成是监理投标书中的重要内容,是业主在评标过程中认可的,总监理工程师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应根据监理大纲内容和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容组建,并在监理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执行中进行及时的调整。 (2)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是开展工程监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 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施工阶段的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3)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在监理规划的指导下,为具体指导项目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的进行,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专业工程的特点;2)监理工作的流程;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现在:1)工作的时序性。 这是指监理的各项工作都应按一定的逻辑顺序先后展开,从而使监理工作能有效地达到目标而不致造成工作状态的无序和混乱。 2)职责分工的严密性。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是有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专家群体共同来完成的,他们之间严密的职责分工是协调进行监理工作的前提和实现监理目标的重要保证。 3)工作目标的确定性。 在职责分工的15基础上,每一项监理工作的具体目标都应是确定的,完成的时间也应有时限规定,从而能通过报表资料对监理工作及其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 (5)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建设工程施工完成以后,监理单位应在正式验交前组织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 监理单位应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监理单位意见。 (6)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单位向业主提交的监理档案资料应在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 如在合同中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监理单位一般应提交: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等档案资料。 (7)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工作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从两方面进行监理工作总结。 其一,是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委托监理合同履行情况概述,监理任务或监理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由业主提供的供监理活动使用的办公用房、车辆、试验设施等的清单,表明监理工作终结的说明等。 其二,是向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1)监理工作的经验,可以是采用某种监理技术、方法的经验,也可以是采用某种经济措施、组织措施的经验,以及委托监理合同执行方面的经验或如何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单位关系的经验等;2)对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时,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为此,必须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业主与承建单位虽然都是独立运行的经济主体,但他们追求的经济目标有差异,监理工程师应在按合同约定的权、责、利关系的基础上,协调双方的一致性。 只有按合同的约定建成工程,业主才能实现投资的目的,承建单位也才能实现自己生产的产品的价值,取得工程款和实现盈利。 (2)权责一致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职责应与业主授予的权限相一致。 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职权,依赖于业主的授权。 这种权利的授予,除体现在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之中,而且还应作为业主与承建单位之间建设工程合同的合同条件。 因此,监理工程师在明确业主提出的监理目标和监理工作内容要求后,应与业主协商,明确相应的授权,达成共识后明确反映在委托监理合同中及建设工程合同中。 据此,监理工程师才能开展监理活动。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承担合同中确定的监理方向业主方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因此,在委托监理合同实施中,监理单位应给总监理工程师充分授权,体现权责一致的原则。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全部工作的负责人。 要建立和健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就要明确权、责、利关系,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具有科学的运行制度、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形成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高效能的决策指挥体系。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内涵包括:161)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责任主体。 责任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核心,它构成了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压力与动力,也是确定总监理工程师权力和利益的依据。 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应是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所负责任的承担者。 2)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权力主体。 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责任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全面领导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组织实施监理活动,对监理工作总结、监督、评价。 (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严格监理,就是各级监理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合同控制建设工程的目标,依照既定的程序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承建单位进行严格监理。 监理工程师还应为业主提供热情的服务,“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由于业主一般不熟悉建设工程管理与技术业务,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多方位、多层次地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 但是,不能因此而一味向各承建单位转嫁风险,从而损害承建单位的正当经济利益。 (5)综合效益的原则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既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效益,也必须考虑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虽经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才得以进行,但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严格遵守国家的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感,既对业主负责,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又要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取得最佳的综合效益。 只有在符合宏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条件下,业主投资项目的微观经济效益才能得以实现。 监理单位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是项目监理机构建立的前提,项目监理机构建立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中确定的监理目标,制定总目标并明确划分监理机构的分解目标。 (2)确定监理工作内容根据监理目标和委托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任务,明确列出监理工作内容,并进行分类归并及组合。 监理工作的归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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