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煤矿人员定位系统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认真做好人员定位故障信息收集反馈工作,对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指示要及时督察贯彻落实。 保证和上级中心站网络通畅,传递信息准确及时,因数据不能正常传递信息时,要用电话及时与上级联系并迅速检查排除故障。 严格按交接班制度,履行交接班手续,不得脱岗、上岗和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 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科长应经常通过终端 了解井下人员动态变化,随时掌握控制井下人员的工作情况。 (二 )操作和维护人员配备、培训 地面监控室每班配备 1 名监控员值班, 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管理系统运行。 配备 1~ 2名维修人员对人员定位系统进行日常检查维修。 人员定位系统 由 生产厂家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得 相关技术 人员 、监控员、维修人员 能够独立操作系统, 维修人员 熟练掌握所有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安装测试及维护方法,软、硬件工具的使用和维护。 13 六、 人员定位系统交接班制度 (一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认真检查岗位记录报表及运行情况,对于 上一班未处理的事项要特别交代清楚,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后完成交接工作。 (二 )值班人员必须按调度时规定的名单轮流上岗,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替班和调换。 当班人员因离开岗位或迟到时,必须有专人替岗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 严禁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岗,严禁用电话等通讯方式交接班。 (三 )交接手续履行之前,岗位一切工作由当班(交班)人员负责,交接完成后,岗位一切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因交接班手续履行不认真造成工作失误,由接班人员负责,由于遗漏事项未交待清楚由交班人员负责。 两方都未交接清楚工作,由双方负责。 (四 )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着装整洁,语言文明,严格管理。 (五 )交接班主要内容 检查系统是否正常,信号传输是否正常,电脑运行终端是否正常; 检查网络通讯传输、反馈是否正常,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检查监控台、办公室是否整洁,设备、用品是否按规定摆放; 检查各种记录报表是否齐全、正确、无误,填写准确; 其他未完成的工作是否移交完善。 (六 )接班主要内容 14 交接人员共同检查上述 1 至 5 条必须正常,清楚。 当前系统运行状态尚未完成工作和注意事项。 设备检修、运行异常及事故处理情况。 各 种记录、报表、图纸及有关工具保存齐全、完整。 七、 人员定位系统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 )安装、使用与维护 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 /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 /入井、出 /入重点区域、出 /入限制区域的要求。 巷道分支处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 /入方向的要求。 下井应携带识别卡。 识别卡严禁擅自拆开。 工作不正常的识别卡严禁使用。 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经常人员的总数多 10%,不固定专人使用的识别卡,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每班最多下井人数多 10%。 矿调度室应设置显示设备,显示井下人员位置等。 各个人员出入井口应设置检测识别卡工作是否正常和唯一性检测的装置,并提示携卡人员本人及相关人员。 分站应设置在便于读卡、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 15 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 设备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行 24小时,合格后方可使用。 防爆设备应经检验合格 ,并贴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 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应采用人工监测,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1安全监测工应 24 小时值班,应每天检查设备及电缆、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中心站。 1当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 1 小时,应及时更换。 1入井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措施。 (二 )中心站 系统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应双机或多机备份, 24 小时不间断运行。 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应在 5 分钟内投入工作。 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 2 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 源。 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 中心站应配置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中心站应使用录音电话。 中心站 24小时有人值班。 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填写运行日志,打印监测日(班)报表,报矿长和有关负责人审阅。 接到报警后,值 16 班员应立即通知调度及值班领导,调度及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三 )技术资料 建立以下账卡及报表: 1)设备、仪表台账; 2)设备故障登记表; 3)检修记录; 4)巡检记录; 5)中心站运行日志; 6)监测日(班)报表; 7)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 煤矿应绘制设备布置图,图上标明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根据实际布置及进修改,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中心站每 3 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 1 年以上。 图纸、技术资料应保存 1 年以上。 (四 )管理机构 煤矿安全监控管理机构负责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安装、使用、调校、维护与管理工作。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机构应制定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17 监测工和中心站操作员应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五 )报废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废: 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通过修理虽能恢复性能及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 80%以上的; 失爆不能修复的; 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 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 八、 定位系统 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一 )人员定位系统 和网络传输设备 , 定期送相关部门或检测中心检修 ,并 由送检人员做好相关 记录。 (二 )加强 监控 和网络传输设备日常检查工作,对问题或隐患,及时发现,及时 处理, 并 做好 人员定位 系统设备 和传输设备 检修记录表。 (三 )搞好监控和网络传输设备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 线路延伸和维护、避雷装置、 读卡器、分站 安装、电源箱控制等由机电科负责维护检修;及时更换易损零部件和部分设施设备。 18 九、 人员定位 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一 )人员定位 分站处应设置安全监控管理牌版。 人员定位 分站要指定人员看管,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各地点使用的 读卡器 必须明确队组、人员看管、吊挂和移动。 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二 )人员定位 维护人员对分站等监控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调校,对 读卡器 每 10 天进行 一次调校。 (三 )人员定位 维护人员要经常对 人员定。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