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教育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内容摘要:

政调解委员会负责人主持。 调解主持人应当及时告知各方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遵循的程序,以及行政调解应当注意的事项和正确途径,使当事人明确行政调解的有关要求,帮助当事人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4 引导当事人进行当面协商。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主持人要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分析并归 纳双方争议的焦点,据此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以引导双方达成谅解。 调解的方式方法可灵活多样,可邀请其他与案件处理有关的社会力量、相关专家参加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是复议案件的,恢复复议程序;是其他纠纷的,恢复其他处理程序。 在调解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笔录,全面、客观记载调解的过程、内容。 调解笔录应当由参与调解的人员签名。 ( 五 ) 签署行政调解协议书。 行政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各方当事人签订行政调解协议书。 行政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效。 行政调解协议书一般应载明下列事项: ; ; ; ; 、调解人员签名。 行政调解协议书由各方当事人分别保留一份,行政机关存档一份。 行政调解协议书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对各方当事人增设超过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5 调解协议签订后,是复议案件的,行政复议机关终止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是其他特定矛盾纠纷的,行政机关终止相应处理程序。 ( 六 ) 履行。 调解协议书经各方认可并签字盖章生效后,即对调解当事人具有约束 力,当事人应当积极履行。 达成行政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寻求相关法律救济途径。 ( 七 ) 调解结果的回访。 行政机关对达成调解协议的争议,应当及时组织对各方履行调解协议结果进行回访,。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