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派出所消防职责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录》中记载;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依法填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限届满次日起 4 个工作日内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填发《复查意 见书》。 当事人依法提出整改延期申请的,公安派出所应当进行审查,并依法制作、送达《同意 /不同意延期整改通知书》。 检查发现可能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派出所应当立即书面报告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在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导下,督促单位按时整改。 四、公安派出所对在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除按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外,还应当依法予以消防行政处罚。 公安派出所火灾事故处置、调查制度 2 一、公安派出所在接到火灾报警或者处警指令后,应立即派员赶赴火灾现场,并将现场情况及时向主管 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报告; 二、公安派出所民警到达火灾现场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疏散、火灾扑救、现场警戒、维持秩序、调查访问等工作。 发现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应当及时通知有管辖权的单位调查处理,并移交有关案件材料; 三、公安派出所对管辖单位发生的一般火灾,应根据火灾现场询问、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等调查情况,作出火灾原因认定。 对火灾原因难以确定的,应及时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调查确定。 对已查明原因的火灾,公安派出所应当给火灾单位或者当事人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和《火灾事故责任书》,并在自作出之日起 7 日内送达到当事人; 四、公安派出所对管辖单位发生的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一般火灾,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直接进行调查处理:( 1)无人员伤亡的;( 2)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经统计不超过 2万元的;( 3)没有放火嫌疑的;( 4)当事人对火灾事故事实 没有异议的。 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例会制度 3 一、公安派出所应每月召开一次由全体民警参加的消防监督工作例会(可结合所务会进行),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颁布、上级下达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安排及其他特殊情况,应及时召开。 二、 例会一般由 所长或者 分管消防工作所领导主持,也可以由提出议题的警务区民警提出并主持。 三 、例会的内容包括 (一) 、 听取消防民警、责任区民警关于辖区消防监督执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的汇报; (二) 、 讨论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消防民警、责任区民警履行消防职责情况,研究改进的措施 和要求; (三) 、 总结、布置消防监督工作,传达和研究落实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四 、消防监督工作例会应有专门的会议记录,如实记录和反映例会内容。 公安派出所业务工作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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