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内容摘要:

量检测报告: 图; ; ;。 基坑开挖 基坑开挖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 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放坡开 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 1m。 8 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继续挖土。 开挖至坑底标高后坑底应及时满封闭并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地下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夯实回填土施工。 开挖监控 基坑开挖前应作出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包括监控目的、监测项目、监控报警值、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 序管理和 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 1~ 2 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 基坑工程监测项目可按表 选择。 基坑监测项目表 表 基坑侧壁安全等级 监测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支护结构水平位移 应测 应测 应测 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变形 应测 应测 宜测 地下水位 应测 应测 宜测 桩、墙内力 应测 宜测 可测 锚杆拉力 应测 宜测 可测 支 撑轴力 应测 宜测 可测 立柱变形 应测 宜测 可测 土体分层竖向位移 应测 宜测 可测 支护结构界面上侧向压力 宜测 可测 可测 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少于两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 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 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有关规范及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 各项监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 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 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报告。 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 ; ; ;。 9 4 排桩、地下连续墙 嵌固深度计算 排桩、地下连续墙嵌固深度设计值宜按下列规定确定: dh 宜按下式确定(图 - 1): aa0pp   ij EhEh  ( ) 式中 jEp —— 桩、墙底以上根据本规程第 节确定的基坑内侧各土层水平抗力标准值 kpje的合力之和; ph —— 合力 jEp 作用点至桩、墙底的距离; iEa —— 桩、墙底以上根据本规程第 侧各土层水平荷载标准值 kaie 的合力之和; ah —— 合力 iEa 作用点至桩、墙底的距离。 hhdhphaE a1E a2Σ E aiE a3E a4Ep2Σ EpjEp1 图 悬臂式支护结构嵌固深度计算简图 2. 单层支点支护结构支点力及嵌固深度设计值 dh 宜按下列规定计算(图 - 2) hdhha1hT1hc1 hp1e p1k e a1kE a1T c1E a2Σ E acΣ E pc E a3 10 图 单层支点支护结构支点力计算简图 hahphdhhT1E a1E a2E a3E a4E p2Σ EpjE p1T c1Σ E ai 图 单层支点支护结构嵌固深度计算简图 1) 基坑底面以下支护结构设定弯矩零点位置至基坑底面的距离 1ch 可按下式确定(图); k1pk1a ee  ( ) 2) 支点力 1cT 可按下式计算: 1c1Tpc1pac1a1c hh EhEhT    ( ) 式中 k1ae —— 水平荷载标准值; k1pe —— 水平抗力标准值; acE —— 设定弯矩零点位置以上基坑外侧各土层水平荷载标准值的合力之和; 1ah —— 合力 acE 作用点至设定弯矩零点的距离; pcE —— 设定弯矩零点位置以上基坑内侧各土层水平抗力标准值的合力之和; 1ph —— 合力作用点至设定弯矩零点的距离; 1Th —— 支点至基坑底面的距离; 1ch —— 基坑底面至设定弯矩零点位置的距离。 3) 嵌固深度设计值 dh 可按下式确定(图 ): )( aa0d1T1cpp   ij EhhhTEh  ( ) 11 3. 多层支点排桩、地下连续墙嵌固深度设计值 dh 宜按本规程附录 A 圆弧滑动简单条分法确定。 当按上述方法确定的悬臂式及单支点支护 结构嵌固深度设计值 dh < 时, 宜取 dh = ;多支点支护结构嵌固深度设计值小于 时,宜取 dh =。 当基坑底为碎石土及砂土、基坑内排水且作用有渗透水压力时,侧向截水的排桩、 地下连续墙除应满足本章上述规定外,嵌固深度设计值尚应满足式( )抗渗透稳定条件(图 ): )( wa0d hhh   ( ) hdhhwa 图 渗透稳定计算简图 结构计算 排桩、地下连续墙可根据受力条件分段按平面问题计算,排桩水平荷载计算宽度可取排桩的中心距;地下连续墙可取单位宽度或一个墙段。 结构内力与变形计算值、支点力计算值应根据基坑开挖及地下结构施工过程的不同工况按下列规定计 算: B 的弹性支点法计算,支点刚度系数 Tk 及地基土水平抗力系 m 应按地区经验取值,当缺乏地区经验时可按本规程附录 C 确定; 1cT 、截面弯矩计算值 cM 、剪力计算值 cV 也可按本规程第 条的静力平衡条件确定(图 ~ 图 )。 结构内力及支点力的设计 值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M MM  ( ) 式中 cM —— 截面弯矩计算值,可按本规程第 条规定计算。 V 12 VV  ( ) 式中 cV —— 截面剪力计算值,可按本规程第 条规定计算。 j 层支点力设计值 jTd : jj TT c0d  ( ) 式中 jTc —— 第 j 层支点力计算值,可按本规程第 条规定计算。 截面承载力计算 排桩、地下连续墙及支撑体系混凝土结构的承载力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 正 截面受弯及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以及纵向钢筋、箍筋的构造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J1089 的有关规定; 2. 圆形截面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应按本规程附录 D 的规定计算,正截面弯矩设计值可按第 条规定确定。 锚杆 计算 锚杆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式规定: cosud NT  ( ) 式中 dT —— 锚杆水平拉力设计值,按本规程第 条规定计算; uN —— 锚杆轴向受拉承载力设计值,按本规程第 条规定;  —— 锚 杆与水平面的倾角。 锚杆杆体的截面面积应按下列公式确定: cosy ds f TA  ( ) : 13 cospy dp f TA  ( ) 式中 sA 、 pA —— 普通钢 筋、预应力钢筋杆体截面面积; yf 、 pyf —— 普通钢筋、预应力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锚杆轴向受拉承载力设计值应安下列规定确定: ,应按本规程附录 E 进行锚标的基本试验,锚杆轴向受拉承载力设计值可取基本试验确定的极限承载力除以受拉抗力分项系数 s ,受拉抗力分项系数可取。 ,可按下式 计算锚杆轴向受拉承载力设计值,并应按本规程附录 E 要求进行锚杆验收试验: )](2[ 221kks1kssu ddclqdlqdN jjii   ( ) 式中 uN —— 锚杆轴向受拉承载力设计值; 1d —— 扩孔锚固体直径; d —— 非扩孔锚杆或扩孔锚杆的直孔段锚固体直径; il —— 第层土中直孔部分锚固段长度; jl —— 第层土中扩孔部分锚固段长度; ksiq 、 ksjq —— 土体与锚固体的极限摩阻力标准值,应根据当地经验取值;当无经验时可按表 取值; kc —— 扩孔部分土体粘聚力标准值; s —— 锚杆轴向受拉抗力分项系数,可取。 17 的粘性土层中的锚杆应进行蠕变试验。 锚杆蠕变试验可按附录 E规定进行; 壁安全等级为三级时,可按本规程式( )确定锚杆轴向受拉承载力设计值。 14 土体与锚固体极限摩阻力标准值 表 土的名称 土的状态 ksiq 填土 16~ 20 淤泥 10~ 16 淤泥质土 16~ 20 粘性土 IL1 IL≤ 1 IL≤ IL≤ IL≤ IL≤ 0 18~ 30 30~ 40 40~ 53 53~ 65 65~ 73 73~ 80 粉土 e e≤ e 22~ 44 44~ 64 64~ 100 粉细砂 稍密 中密 密实 22~ 42 42~ 63 63~ 85 中砂 稍密 中密 密实 54~ 74 74~ 90 90~ 120 粗砂 稍密 中密 密实 90~ 130 130~ 170 170~ 220 砾砂 中密、密实 190~ 250 注:表中 ksiq 系采用直孔一次常压灌浆工艺计算值;当采用二次灌浆、扩孔工艺时可适当提高。 锚杆自由段长度 fl 宜按下式计算(图 ):     245s in/2145s in kktf ll ( ) 式中 tl —— 锚杆锚头中点至基坑底面以下基坑外侧荷载标准值与基坑内侧抗力标准值相等处的距离; k —— 土体各土层厚度加权内摩擦角标准值;  —— 锚杆倾角。 15 ltOθ45176。 +2φlf 图 锚杆自由段长度计算简图 锚杆预加力值(锁 定值)应根据地层条件及支护结构变形要求确定,宜 取为锚杆轴向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的 ~ 倍。 支撑体系计算 支撑体系结构构件内力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含具有一定刚度的冠梁)或其与锚杆混合的支撑体系应按支撑体系与排桩、地下连续墙的空间作用协同分析方法,计算支撑体系及排桩或地下连续墙的内力与变形; ,构件的弯矩、剪力可按多跨连续梁计算,计算跨度取相邻立柱中心距; ,支点水平荷载 可沿腰梁、冠梁长度方向分段简化为均布荷载,水平荷载设计值应按本规程第 节支点水平力设计值确定,对撑构件轴向力可近似取水平荷载设计值乘以支撑点中心距;腰梁内力可按多跨连续梁计算,计算跨度取相邻支撑点中心距。 支撑构件的受压计算长度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在竖向平面内的受压计算长度取相邻两立柱的中心距,在水平平面内的受压计算长度取与该支撑相交的相邻横向水平支撑的中心距。 当支撑交汇点不在同一水平面时,其受压计算长度应取与该支撑相交的相邻横向水平支撑或联系构件中 心距的 倍。 ,在竖向平面内的受压计算长度取支撑的全长。 ,偏心距可取支撑计算长度的 1/1000。 立柱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也可按轴心受压构件计算,轴向力设计值可按下列经验公式确定: 16  ni NNN 1 t1zz ( ) 式中 1zN —— 水 平支撑及柱自重产生的周丽设计值; iN —— 第 i 层交汇于本立柱的最大支撑轴力设计值; n —— 支撑层数。 ;最下层水平支撑下的立柱受压计算长度可按底层高度加 5 倍立柱直径或边长。 ,并应考虑基坑回弹的影响。 支撑预加压力值不宜大于支撑力设计值的 ~ 倍。 构造 悬臂式排桩结构桩径不宜小于 600mm,桩间距应根据排桩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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