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最新公司章程范本【工商】[word文档]内容摘要: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 (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的可表述为: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 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人,由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和更换。 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 任监事,监事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可以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风险提示: 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职务违法、侵犯公司与股东权益,造成损失时,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救济途径没有规定。 为了完善救济途径,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规定: “ 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 定,以及因无故不履行职务、擅自离职,侵犯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诉时,任何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因诉讼而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公司承担。 ” (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七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二十六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出现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或其他有关禁止投资情形的,应及时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不需由股东会表决。 第二十七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 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八条 股东依法转。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