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学院就业工作总结内容摘要:

: 《 2020 届 毕业生工作辅导员达标奖励办法》 、《 2020 届 届毕业生工作教师达标奖励办法》 和《 2020 届毕业生就业月度计划表》。 下面就三项奖励办法分别来介绍: 辅导员奖励办法: 4 月份(即从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完成各班毕业生就业率(以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数据为准)的 45%,奖励 30元 /班•月; 5 月份(即从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完成各班毕业生就业率(以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数据为准)的 75%,奖励 50元 /班•月; 6 月份(即从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完成各班毕业生就业率(以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数据为准)的 95%,奖励 200 元 /班•月; 7 月份(即从 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完成各班毕业生就业率(以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数据为准)的 96%,奖励 50元 /班•月; 8 月份(即从 8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完成各班毕业生就业率(以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数据为准)的 97%以上,奖励 50 元 /班•月; 所带全部班级一次性合同签约率达到 100%,每位辅导员再奖励 500 元。 教师奖励办法: ①教师提供的用人单位每签约一个毕业生,奖励 40 元。 ②从 2020 届毕业生起,就业任务下放到教研室,各教研室共解决就业总人数的 20%,系里解决 80%。 达标后,按比例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金额分别为: 工程测量教研室: 400 元; 建筑施工教研室: 1000 元; 土木工程结构教研室: 900 元; 建筑材料教研室: 400 元。 另完成 任务后超出部分每签约一个毕业生奖励 50元。 ③各教研室达标人数: 工程测量教研室: 20人; 建筑施工教研室: 50人; 土木工程结构教研室: 45 人; 建筑材料教研室: 20人。 月度计划表的奖励办法: 4 月份(即从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完成各班毕业生就业率(以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数据为准)的 45%,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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