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公章,经销商方可退货。 七、责任分工 (一)乡镇政府。 各乡镇应安排专人负责购机补贴工作的政策宣传、机具核实、补贴基本资料审核上报和补贴公示等工作。 (二)县农机管理站。 负责农机补贴信息录入、补贴机具资料的审查核实 及项目实施监管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三)县财政局。 负责《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资金拨付和核查监管等工作。 (四)乡镇财政所。 负责补贴资金的发放。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机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牧局、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监察局、财政局、工商局、公安局、农机管理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机管理站,具体负责购机补贴工作事宜。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做好本乡镇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二 )做好政策宣传。 各乡镇农机管理站要积极配合县农机管理站,采取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力争做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 XX省 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相关要求操作,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的纪律要求,自觉接受省市农机、财政部门的监督。 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推进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普及应用,提高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严厉查处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无资质 经营补贴产品等违法行为。 县农机管理站、县财政局要及时受理农机购置补贴方面的投诉,不定期地开展补贴机具的抽查复核工作。 购机者有倒卖补贴指标或补贴机具、用已经享受补贴的机具或旧机具欺骗机具核查工作人员蒙混过关套取补贴资金、或以其他方式虚购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之一的,依法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补贴产品生产企业(经销商)未实行一机一牌补贴机具信息公示制度,不及时登录购机补贴软件填写补贴机具相关信息,不及时为购机者出具购机发票和《经销企业供货表》,误导或欺骗购机者、虚抬机具价格、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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