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20xx年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总结)内容摘要:

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政府 可以出台相应的措施使工人安定下来。 广东省已经推出积分制入户政策,务工人员在积累到足够的分数时可以申请入户。 这样就能彻底使工人安定下来,解决用工荒的问题。 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 【背景链接】 民政部近日出台《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这是中央探索将农民工市民化的第一个全局性的、专门性政策文件。 意见指出,按照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将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就业、公共卫生、住房保障、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 援助、优抚救济、社区教育、社会救助、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等社区服务项目逐步向农民工覆盖。 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则进一步要求广东建立健全外来务工人员融入城镇的制度设计,加快研究并适时出台取消 “农民工 ”称谓的政策措施,促进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居民真正融合。 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 目前, 1 亿多进城农民工广泛分布于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已经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由于体制性障碍、城乡利益冲突以及农民工知识技能不足等原因,农民工一直是城市中的边缘群体,是没有真正 成为融入城市社会的城市居民。 农民工城市融入是城市化的重要环节。 【标准表述】 [意义 ] 当前,我国外出农民工有 亿人,其中约六成是新生代农民工,是城市流动人口的主要组成部分。 他们中的大多数虽然户籍在农村,但长期在城市就业,在社区生活,既是社区建设的参与者,也是社区建设的受益者,有融入城市生活的期盼,希望能够像当地居民一样参与社区管理,享有社区服务。 发挥好社区的社会融合功能,组织动员社区各方面力量为农民工提供帮助和服务,改善农民工生活环境和条件,鼓励农民工积极参与社区自治,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 益,促进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和睦相处,尽早尽快融入城市生活,既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必须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和统筹城乡发展、有序推进城镇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把城市社区建设成为开放包容、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让农民工同城市居民一道共享我国改革发展和社会建设的成果。 [困境 ] 农民工家庭城市融入的困境 第一,收入水平难以明显提高。 由于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普 遍偏低,在文化水平和技术技能方面处于劣势,职业层次偏重体力付出,大多从事对技术要求不高的职业或者传统的建筑行业的工作,对新兴的技术掌握甚少,缺乏对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技能,因而无法满足市场对高级专业技术工人的需求,只能在低级劳动力市场徘徊,收入水平难以提高。 第二,没有稳定的居住地。 绝大多数农民工家庭聚居在房租低廉的城乡结合部地区,且居住地不稳定。 第三,制度性障碍依然存在。 目前,城乡一体化政策和制度尚未真正落实,受户籍制度、就业政策、社会保障政策、教育政策等多方面的制度排斥,外来农民工及其家庭还不能与 户籍居民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特别是,当他们遭遇工伤、失业、疾病、年老、贫困等生活风险时,无法得到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援助和保护。 第四,城市归属感低。 由于农民工在职业、居住条件等经济层面上处于明显劣势地位,直接导致了他们在社会层面与城市人接触、交往的困难,而交往、接触的困难又直接阻碍了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价值认同观念的形成,造成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低。 [原则 ] 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应遵循以下原则: 公平对待,一视同仁。 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促使农民工和城市居 民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强化服务,完善管理。 坚持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为农民工生活与劳动创造良好环境和有利条件。 求同存异,相互尊重。 正视农民工与城市社区居民之间存在的思想认识、生活方式、行为习惯差异,教育城市居民和农民工相互理解、相互尊重,推动包容式融入,实现包容式发展。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鼓励各地区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探索农民工融入社区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务求取得实效。 [措施 ] 第一,逐步消除制度障碍,促进农民工家庭城市融入。 一是要逐 步将子女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与户籍剥离。 二是推行居住证制度,将居住证视为公民拥有定居权的合法证明,并允许公民自由、方便地获取居住证。 实现居住证制度对流动人口全覆盖,发挥好居住证制度在人口调控、人口管理和人口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与作用。 三是完善以居住证制为载体的流动人口服务的配套政策,逐步扩大对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内容,最终实现流动人口的市民化待遇。 第二,加强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 一是政府部门应开办以提高劳动技能为主的流动人口职业培训和以提高文明素质为主的 “市民学校 ”,增强农民 工对城市社会的适应能力。 二是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创办流动人口学校、流动人口图书馆,为提高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流动人口素质创造条件。 第三,促进流动人口社区融合。 流动人口社区融合就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区化,即针对流动人口的一切服务和管理最终落实到基层社区。 一方面,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站建设。 一是逐步改善基层流动人口服务站的办公设施,为流动人口社区融合创造良好的办公条件。 二是加强服务站管理员队伍建设,逐步建设一支年轻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员队伍。 三是为流管服务站提供充足的服务管理资金保障。 另一方面 ,在社区层面组织农民工自管组织和行业协会,并扩大农民工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使他们在参与社会活动中建立新的社会和谐关系。 保障房建设责任需明确 【背景链接】 日前,住建部代表国务院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地签订 2020 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详细开列各地所要兴建的各类保障房具体数量,这意味着明年保障房新开工 700 万套以上的新任务,将正式分解到各地。 回顾将要过去的 2020 年,新开 工 1000 万套保障房的计划一度让国人捏了把汗,从中央到地方为了兑现这项民生承诺,从制度、政策、资金、土地等方面积极而为、量力而行,实现了 1000 万套三分之一主体结构基本完成、三分之一进入楼层施工、三分之一基本完成施工,交出这样的答卷殊为不易。 日前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彰显 “惠民生 ”导向,尤其提到 “抓好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 ”,这为来年的保障房建设乘势而上释放了明确政策信号。 【标准表述】 在这样的背景下, 2020 年各地保障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签订,不仅是任务的分解,更是责任的明确。 这份责任书显然不是意向协议,而是带有问责条款的刚性约束,责任书首次将保障性住房的竣工量纳入全年任务的考核范畴,这些数字如果完不成,责任书将拥有从约谈到行政处分,乃至降级、免职等严厉处罚的权力。 正如中央领导同志指出的,关键在于落实。 责任书的签订,问责机制的强化,最终还是为了倒逼干部主动作为,确保保障房建设的各项责任落地,使这项善政真正惠及于民。 从这个角度看,目前高潮迭起的保障房建设还需更加务实、更加扎实,实现稳中求进。 今年 10 月,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保障房建设情况时,曾坦陈保障房 建设存在选址离城区较远、部分质量不过关、退出机制不完善等三大问题。 这些问题,其实也反映了一些地方对保障房建设责任的认识误区和实施偏差。 目前阶段下,增加供给、保障需求固然是首要目标,但蛋糕做大的同时,保证蛋糕品质也应是题中应有之义。 保障房质量总体是好的,但也不能忽视在少数地方,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建设轻监管的现象,从 “楼脆脆 ”导致返工到 “瘦身钢筋 ”流入工地,从楼板掉落到楼体开裂,这些触目惊心的质量问题暴露了监管漏洞、责任空白。 随着保障房建设的大规模开展,政府责任将更加繁重艰巨,不只是多盖房,更要盖好房, 不只是物质投入,也要尽到监管责任。 同样不可忽视的还有分好、用好保障房 “蛋糕 ”,处理好建设与管理、使用的关系。 近年来,保障房分配 “连号 ”猫腻、少数公职人员私占、骗购骗租、出租牟利等问题时有发生,违背保障房政策初衷,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实际上造成一些保障房资源的浪费。 随着保障房建设的大力推进,未来几年将有数以千万套的保障房交付使用,随之而来的准入、使用和退出管理任务将大大增加,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也会不断发生,这不仅考验着各地各部门的管理智慧和执政能力,客观上也要求未雨绸缪,创新机制,完善管理,杜绝 “开宝马住保障房 ”等不良现象,让保障房钥匙交到最需要的人手里,这也是必须履行到位的公共责任。 收入差距过大如何解决 行业收入差距过大的根源 行业收入差距是社会分配体制不正义的表现。 一些行业将控制了市场的经营权、定价权和销售权,使市场这只无形之手根本无力对这些行业发挥作用。 而且一些行业、企业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缺乏自我约束,收入分配不透明,监管无力,这就为分配不公提供了内部条件。 在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力自由合理流动,行业工资的差距,其实是各个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程度的差距。 而我国如此巨大的 行业收入差距,却并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市场准入方面的行政限制带来的,是依靠行政垄断、特许经营、资源能源金融垄断获得的,甚至是通过各种寻租形成的,基本上与市场竞争、劳动者能力、教育程度和付出成本挂不上钩。 行业差距过大,另外一个原因就在于初次分配领域存在不公,即分配机会和过程存在不公,权力常常会在分配过程中被异化成集团或者个人利益,为部分人带来大量不正常收入。 行业收入差距过大的危害 同样都将一生的劳动献给社会,但得到的待遇却完全不同。 中国行业收入差距居世界之首,不只是一个收入分 配不公问题,而且正在影响到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金融、垄断国企等少数行业收入过高,而大部分行业收入过低,对实业产业是一个致命打击,对劳动力自由、高效流动更是一个制约。 行业收入分配不均造成社会各阶层差距拉大,会给社会稳定带来无穷的隐患。 真正和谐发展的社会,其实不应该存在行业之间收入的巨大差异,即便从产业资源合理配置的角度出发,也应该各行业均衡发展才是。 在欧美国家,电工、矿工、甚至修自来水管的也很赚钱,我们要建设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应比其他国家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利益。 【措施】 如何解决行业收入 差距过大 解决中国行业收入差距的根本出路在于迅速把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摆上日程,打破行业垄断、调节税收扶持中小企业、改革国有企业包括国有金融企业,通过制度的保证让劳动力的价值而不是其它因素成为决定劳动者报酬的主要依据,形成一个公平、高效、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市场环境体制。 努力提高收入落后行业的劳动生产率,这是提高其收入的根本途径,而且,改善收入分配格局的最佳途径是推动低收入者更快地提高收入,而不是压迫收入较高行业普通劳动者向低收入行业看齐。 打造阳光型政府 【背景链接】 2020 年,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 要求继续压缩中央部门 “三公 ”经费预算,并要求 2020年 6 月将中央本级 “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向社会公开。 目前,中央 “三公 ”经费首次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为践行承诺之举。 至 8 月初,绝大部分中央机构公布了三公消费。 【标准描述】 [深度剖析 ] 公开并不代表公正,并不涵盖公信。 在致力于打造透明政府的大背景下, “三公 ”消费应该同时具备 “公开、公正、公信 ”的新内涵。 公平正义比阳光还要光辉 ”,公开只是见 “阳光 ”,而公平正义才是见 “光辉 ”,唯如此,才能打造公信。 公众有知情权,更有监督权。 创造条件,让人民 监督政府、批评政府, “三公 ”公开就是“创造条件 ”,但公开后的监督制度建设更关键,起码要有三个要素:一是保障公民的质疑与质询权利。 二是意见回馈机制。 三是 “三公 ”经费预算的修订。 做到这三点,制度才能确保有效监督。 [措施 ] 公开只是一个起点,决不是终点。 要想更有效地监督政府管好、用好财政的每一分钱,还必须要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建立一种遏制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的长效机制。 第一,要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只公开而不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罚,是难以遏制 “三公 ”支出的。 所以,除了公开预算之外,中 公观点认为还必须通过健全问责制度,将违反财政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行为纳入问责范畴,对那些违反财政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公职人员,要根据其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特别是要把行政问责与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努力建立责任政府。 第二,要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制度改革。 要明确界定 “三公 ”的范围,并相应调整政府收支科目,细化 “三公 ”经费并纳入相应的科目。 与此同时,要对有关制度的配套改革及时跟进,并尽快制定出台机关运行经费管理、 公务接待和会议、公务用车制度等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 “三公 ”经费管理制度和审核程序。 第三,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制度。 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开 “三公 ”经费本身就是社会各界不断呼吁、各种社会监督力量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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