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内容摘要: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填写有关财务报表等资料,有一项不达标扣 2 分; 2、严格执行物价制度,及时调价、提供费用清单、 不多收、乱收、漏收、少收,有一项不达标扣2分,收到病人物价投诉的扣 5 分;造成费用流失的,由责任人补缴,并扣 10 分。 情节严重或金额较大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杜绝假冒、伪劣药品材料进库,发现一个品种扣 5 分。 严格执行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所有药品参加招标,有一个品种不达标扣 5 分。 严格执行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扣分见医疗质量部分。 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药品安全工作、防火防盗。 发生安全事故扣 10 分,有损失的按财务制度区分责任大小赔偿。 严格控制药品库存,不超过当月销售的 3 倍,多于 倍扣 3 分。 不合格处方药房需及时退回医生修订 ,每发现一份不合格处方扣药房 分(见医疗质量考核总分)。 药库、药房每发现一种过期药品扣 3 分。 药房错发药品,每发现一例扣 3 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院有关规定处理。 1药房原则上不得欠药,特殊情况按月结清,每发现一张欠条扣 1 分。 1药房升益数不正常的每升降 1%加减每人每月 1 分( 15%为标准,升不得超过 5 个百分点)。 1收费处每日现金及时缴存银行,每发现一例扣 2 分;严禁收费处坐支现金、私自借款现象发生,每发现一例扣 10 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责 任。 1收费处不得私自退票,特殊情况由经治医生和护理人员证明,由财务科签字后方可退票;每发现一张未批准的退票扣 5 分。 1药品采购及物价核算由魏金华负责。 1节余药品:治疗室应合理节余,节余的药按批发价回收,回收的金额 40%给治疗室, 20%给医生。 治疗室和药房不准换药,违者按贪污论处。 (二)、服务量的考核: 1、临床科室:门诊人次、病房出院病人数、实际占用床日、手术台次、药占比。 (1)门诊人次:比去年月平均同期增减1%加减1分; (2)病房出院病人数:比去年月平均同期增减1%加减2分; (3) 实际占用床日:比去年月平均同期增减1%加减2分; 2、护理组:服务量指标主要考核观察病人数、出院病人数、实际占用床日等。 (1)观察病人数:比去年月平均同期增减1%加减1分; (2)病房出院病人数:比去年月平均同期增减1%加减2分; (3)实际占用床日:比去年月平均同期增减1%加减2分; 3、医技科室:服务量指标主要考核门诊诊疗人次等。 门诊诊疗人次:比去年月平均同期增减1%加减1分; 4、防保:接种人次、建卡率等指标。 (1)门诊接种人次:比去年月平均同期增减1%加减1分; ( 2)、卡册表符合率:比去年月 平均同期增减1%加减1分; 5、后勤:药品代购、药剂调配处方数。 (1)药品代购: (2)调配处方:按处方张数计算(按处方合格标准)。 (三)、医疗服务质量考核(每违反一次扣当事人 3~ 6 分) 工作人员衣着整洁,穿工作服、帽、戴胸卡上岗,不得穿睡衣、拖鞋上班; 在岗不得干私活、带小孩、吃零食、看电视; 工作人员在班、值班期间不得打电脑游戏、不得在公共场所打扑克牌、麻将等; 绝不允许参与 “ 六合彩 ” 、 “ 板九 ” 等赌博活动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工作人员要本着患者至上的原则,为病员提供优质服务,不能 服务态度生硬、推诿,与病人或家属发生争吵; 应使用文明用语,不能使用服务忌语; 服从医院分工、岗位调动及突击工作安排需要,不得不服从医院管理,顶撞、谩骂、纠缠领导影响工作; 工作应积极主动,不能消极怠工以及用种种理由拒不履行岗位职责; 实行首问负责制,来院办事、就诊的群首先接待的人员应热情、主动帮助办理妥当; 接电话应热情、应礼貌用语、文明用语,不应使用服务忌语; 1全院医务人员应时刻牢记 “ 团结、奉献、求实、创新 ” 精神。 应以遵守院规为荣、以违背院规为耻;以团结协助为荣、以相互拆台为 耻;以服务热情为荣、以态度冷漠为耻;经廉洁行医为荣、以接受贿赂为耻;以勤俭节约为荣、以奢侈浪费为耻;以环境优美为荣、以环境不洁为耻。 不得相互拆台、捣毁、贬低他人、抬高自已; 1不得以权谋私、以医谋私,收受、索要红包、回扣、礼品,漏收或者少收业务收入,私收现金,以物易物,私自出售药物及私自出诊,造成集体资产流失; 1不得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1应以院为家,不得做有损医院形象的行为,不得说有损医院的声誉的言语。 (四)、考勤制度考核(未注明的每违反一次扣 1 分) 上班时间安排: 4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上 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 30 分至 6 时; 10月 1日至 3月 31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5时 30分,提前 10分钟报到。 住外镇的同志下午可提前半小时下班回家(安排许可的情况下应先向院总值班请假)。 无资格证的医生跟班必须中午在诊断室、夜间值班至 10 点。 药房必须留 2 人以上在院。 每人每月安排 5 天正常休息日,法定假日不包括在内,可享受年休假。 科室安排不周强行休假的按旷工论处,科室工作难以协调不得请假,违者扣责任人每天 50 元,情节严重的处 100 元罚款。 上班时间不得脱岗、串岗、迟到、早退(原则上 5 分钟内),违者扣 10 元,迟到 1 小时按旷工论处,特殊情况需事先电话请假。 单人科室原则上安排下午休息。 所有休息人员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如休息期间至县外的必须给院总值班留下联系方式,遇事联系不到的扣当事人 10 元,情节严重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由于科室安排不周,导致科室缺岗或工作处理不当的扣科室每人 50 元。 工作时间非因公事离开医院办公区的必须经过科负责人请假,科负责人有事外出的向院总值班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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