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相关制度方案汇编内容摘要:

生引发严重刑事案件或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四)建立打击传销组织、人员、设备、经费保障机制。 建立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组织协调机制,成立打击传销专业队伍,设立打击传销专项资金,按年度拨付专项经费,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五)建立健全“打、控、防、管、教”“五位一体”立体式监管防范和打击传销长效机制。 (六)广大群众对打击传销工作比较满意,社会舆论反映良好。 三、创建措施 ( 一)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全省“打传销、反欺诈、保平安”专项整治行动和全市“ 7+3”治安整治“打击传销铲除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出重拳、破大案、摧网络、治源头、除隐患”的工作思路,以市场监管、公安部门为主力,以“六个打击”(预防打击、高压打击、科学打击、常规打击、动态打击和重点打击)为抓手,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查处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坚持打一片、清一片、管一片的理念,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反复打、打反复”的工作方法,形成打击高压态势,防止传销组织坐大成势。 (二)夯实 基层基础工作。 围绕以基层社区(村居)为创建重点,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以建立健全基层社区(村居)打击传销“五项工作机制”(即:互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宣传教育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监管机制)为基础,深入推进基层打击传销防控体系建设。 强化日常督查、监管、巡查力度,突出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重点时段等关键节点执法清查,积极开展县、镇(乡)、村(居)三级联创。 加强传销人员流出、流入地衔接,实行双向管控。 利用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平台,建立房屋租赁动态备案台账,做到“时间清、地点清、人数清、房主清、去向清、籍贯清”, 不断提高打击传销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传销易发多发的社区(村委会、居委会)要建立打击传销志愿者队伍,协助镇(乡)市场监管分局、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对传销人员、传销组织、传销活动实行网格化、信息化、动态化管理。 (三)创新工作机制。 实现打击传销工作三大重心转移,即:以常规打击为主转移到以预防控制为主;以职能部门专项打击为主转移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为主;以部门监管、集中清查为主转移到群防群控、联打联防为主。 逐步形成以镇(乡)政府统一领导,县打传办具体指导,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县市场监管分局,各镇(乡)派出所、社区(村居)综合监管新机制。 (四)强化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传媒等媒介,做到电视有访谈、电台有声音、报刊有文章、网络有交流、校园有讲座,努力形成多层面的宣传教育格局。 大力开展打 击传销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人才市场、进校园、进农村、进车站(码头)等活动,切实增强群众识别、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积极营造打击传销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乡)人民政府要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县打传办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评。 要结合辖区实际,每年研究、制订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居)”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细化阶段性工作目标,及时组织落实,确保创建工作领导到位 、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督导到位、目标到位。 要保障打击传销、无传销创建工作经费。 (二)强化考评督办。 将创建 “无传销社区(村居)”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畴,纳入“平安 XX”建设和“文明城市测评”体系。 “无传销社区(村居)”的认定由县打传办负责组织实施。 各部门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严格问责机制。 对打击传销和创建工作不重视,导致传销活动猖獗的地区,实行综治“一票否决”,县打传办将适时进行挂牌督办。 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创建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加 强信息沟通。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反映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定期报送创建工作信息和成果。 XX 县“打传销反欺诈保平安”集中整治行动 工 作 方 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市打传销反欺诈保平安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电〔 2020〕 3 号)和全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会议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从 2020年 3 月起至 2020 年 12 月,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打传销反欺诈保平安”集中整治行动。 为有效推进该项工作,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 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击传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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