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地产投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手册gms文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15)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6)年终考核成绩不及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17)工作时期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18)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2 本公司辞退员工时, 必须提前 30 天告知其本人,并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 3 普通员工的辞退,由所在部门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主管以上岗位员工辞退时,应由综合办公室向总经理办公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后执行。 4 辞退员工时,综合办公室填写《员工辞退通知书》后,由人力资源主管送交被辞退员工本人。 5 综合办公室和所在部门经理应协助被辞退员工办理工作及物品移交,属重要岗位人员,根据需要可申请离职内部审计。 6 被辞退的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员工辞退通知书》之日起的 15 日之内,向劳动争议 仲裁部门提出仲裁。 7 被辞退员工如果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8 在辞退员工后,综合办公室应及时通知相关业务单位,告知新的联系人员或负责人。 9 本公司下属项目部、分公司辞退员工,必须经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10 高层人员的解聘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 本公司任何级别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应按本制度办理。 2 员工离职区分: 1)自请辞职 2)职务调动离职 3)退休离职 4)解雇离职 5)其他原因离职 3 自请辞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部门经理加以劝导挽留。 4 离职手续 1)员工离职,应由部门经理向综合办公室索取《员工离职通知单》。 按规定填妥后,持单到各部门办理签证,再送综合办公室审核。 2)主管以上人员离职时,应向综合办公室索要《移交清册》三份,按移交册内容规定,详加填入移交清册,办妥移交手续后,一份存原部门,一份离职人保存,一份随同《离职通知单》交综合办公室核定存查。 3)任何人离职,应提前一个月 提出向直接上级申请。 5 移交手续 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账册、文件(包括公司管理制度、技术资料图样)、固定资产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关部门,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 2)事务移交: ①工作服不交还,但须扣除公司补贴的费用。 ②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还综合办公室或子公司有关部门。 ③上项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册,由接收部门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证即可。 3)移交期限 5 天。 6 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 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待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部门经理经理自行接收。 7 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册,应由部门经理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予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部门经理或子公司经理负责追索。 8 离职手续办妥后,填发离职证明。 9 离职后,离职人员要自觉遵守《商业秘密法》。 泄露公司秘密的,公司可依《商业秘密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10 副总经理等高管层离职须通过离职审计。 具体执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11 特殊岗位如财务人员、档案管理人员离职 须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和接管手续。 12 对于擅自离职而未办理离职手续的,综合办公室应责令限期办理,并根据情况予以公告;对于擅 自离职,或离职后后给造成损失的,公司可公告,并根据损失大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无论任何一种情况,公司均有权追究推荐人、担保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连带责任。 劳资纠纷处理规程 1 目的 为了妥善处理公司劳资纠纷,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与员工之间因劳动合同、劳动工资等事项发生的劳动纠纷的处理。 3 职责 员工 所在部门或子公司经理负责与员工进行沟通,并将沟通结果报告分管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负责与员工进一步沟通,力求达成一致;负责与政府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的仲裁和诉讼。 综合办公室负责根据本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规定,提出解决方案报总经理。 总经理负责审批非仲裁或诉讼的《劳资纠纷处理方案》。 如果涉及仲裁或诉讼的,由综合办公室委托法律顾问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审批《劳资纠纷处理方案》。 4 程序图 5 程序描述 当发生劳动纠纷时,由该员工所在部门经理负责与该员工沟通。 沟通结果在当日内通告综合办公室,必要时直接向副 总经理 汇报。 如该员工所在部门经理负责与该员工沟通无法达成一致时,经理应在当日汇报给分管副总经理,争议发生 部门经理与员工沟通 分管副总与员工沟通 办公室 提出解决方案 总经理签批 解决方案 劳动仲裁 法院判决 由副总经理与该员工沟通。 沟通结果在当日内通告综合办公室,必要时直接向 总经理 汇报。 沟通达成一致时,沟通人向办公室当日内通报沟通结果。 办公室起草解决方案,报 总经理 审批。 总经理 收到解决方案后与 2 日内审批完毕。 总经理 不在公司时, 总经理 授权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如果内部无法达成一致,公司或员工都可向本市政府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进行仲裁和诉讼。 仲裁和诉讼程序依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规定执行。 如果涉及仲裁或诉讼的,由法律顾问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审批《劳资纠纷处理方案》。 6 自本规程发布之日起,公司所有的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纠纷处理的方式。 综合办公室审查合同样稿、签署劳动合同。 7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内部培训管理制度 为建立良好的学习制度,提高全体员工的理 论修养和综合素质,体现知识互补、信息共享,创建成干事创业、团结协作的学习型组织,适应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内部培训包括 对新进员工进行的岗前培训 和日常的在职培训。 岗前培训的内容 主要是学习企业文化、公司规章制度、基本的岗位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基本的专业知识,以便较快地适应工作。 每次公开招聘结束、新员工报到后一周内,综合办公室要组织一次对新进员工进行的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结束后,必须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 在职培训要从实际出发,更新专业知识,学习新的业务和技术。 培训要按计 划、分批分阶段,按不同的岗位需要进行培训,要结合实际,注重实用性,逐步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公司对在职培训实行“三级学习制度体系”: ( 1)公司级: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定于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下午,学习内容为当前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先进企业管理理论和技术,房地产相关知识、计算机、网络及国际经济等先进的科学知识。 通过学习,努力提高市场预测能力、决策能力、管理控制能力和扩展业务知识面。 ( 2)部门级: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学习,一般每月一次,由部门负责人制定当月学习计划,学习内 容以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下发学习材料(含书籍)、专业技能知识学习及相关知识等。 专业技术人员如财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房屋销售人员等,应接受各自的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政府有关政策,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业务操作方法,提高专业技能。 部门级学习要做学习记录。 ( 3)个人学习:个人学习以利用工作之余自我学习为主,除学习上述两项学习内容外,重点掌握各自岗位责任和要求,熟悉与自己业务相关联的工作流程,学会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通过自学,充实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 公司鼓励职工结合自身专业和工作特点,在保证不影响正 常工作的情况下,进行继续教育、职称考评和专业研修等多种形式的个人教育培训。 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的制订遵循“自下而上,符合实际,注重效果,严格预算”的原则 ( 1)各部门经理须在每年的 12 月 10 日前,在征求分管副总经理意见的基础上,向综合办公室报送明年的《培训计划》。 综合办公室应在每年的 12 月 15日前,汇总计划后,向总经理提交《 年公司培训计划》。 ( 2) 综合办公室根据总经理批准的《 年公司培训计划》,督促 各部门制订季度《 年第 季度培训计划》, 每季度最后一周,各职能部门经理要将 下季度《培训计划》报 综合办公室。 部门的《培训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每周安排一次,每次不少于 2 小时。 ( 3) 综合办公室 在收到部门和各子公司的《培训计划》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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