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中的潜在商机、盈利模式内容摘要:
组织召开听证会并修改方案。 ( 7)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旧城改造的必经程序。 ( 8)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 9)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 10)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四、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 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基本程序。 ( 11)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议可诉。 ( 12)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新改扩和改变用途,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 1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择。 ( 14)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送达和公示。 ( 15)订立补偿协议。 因旧城改造被征收住宅的被征收人有权选择回迁。 ( 16)支付补偿、补助和奖励并自愿搬迁。 ( 17)对不履约的一方提起诉讼并申请法院强制搬迁。 ( 18)政府单方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自愿搬迁。 ( 19)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0)档案管理、信息公开、审计和监察。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五、棚户区改造中的征收补偿与项目开发建设 棚户区改造的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以及安置。 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补偿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 ( 1)棚户区改造范围内被征收人获得的补偿 ,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五、棚户区改造中的征收补偿与项目开发建设 棚户区改造的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以及安置。 ( 2)政府可以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助和奖励。 ( 3)各地区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 ( 4)目前,国务院要求各地要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五、棚户区改造中的征收补偿与项目开发建设 棚户区改造中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依法收回。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五、棚户区改造中的征收补偿与项目开发建设 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以原地安置为主。 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和新城新区建设要统筹兼顾。 国有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安置应当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 配套设施实行“四同步”制度。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五、棚户区改造中的征收补偿与项目开发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棚户区改造要在规划源头做好衔接。 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应当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五、棚户区改造中的征收补偿与项目开发建设 在建工程和已入住安置住房质量安全监管。 ( 1)棚户区改造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 ( 2)对棚户区改造要严格按照法律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和移交使用。 ( 3)参与棚户区改造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把加强质量监管贯穿于棚户区改造的全过程。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五、棚户区改造中的征收补偿与项目开发建设 在建工程和已入住安置住房质量安全监管。 ( 4)棚户区改造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 5)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加大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力度。 ( 6)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已入住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查。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五、棚户区改造中的征收补偿与项目开发建设 棚户区改造后房屋产权的归属。 ( 1)完全产权。 棚户区改造完成后,大部分的安置住房属于普通商品房,业主拥有完全产权。 ( 2)共有产权。 对于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条件的改造对象,可以购买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房。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五、棚户区改造中的征收补偿与项目开发建设 棚户区改造后房屋产权的归属。 ( 2)共有产权。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和保障对象在房屋产权方面实行按份共有,并通过合同约定双方产权份额的保障性住房。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五、棚户区改造中的征收补偿与项目开发建设 棚户区改造后房屋产权的归属。 ( 2)共有产权。 目前,上海、芜湖、淮安等地方将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共有产权。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六、地方棚户区改造模式 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棚户区改造项目选择不同的棚户区改造模式,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从中国实际出发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具体实践。 对于棚户区改造模式的选择,应当结合不同地区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特点与要求,而不能盲目的进行机械模仿,更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 政府主导模式; 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模式; 捆绑式联动开发模式;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更新微调模式; 局部调整模式; 拆除重建模式。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七、地方棚户区改造的具体实践 辽宁抚顺棚户区改造 ( 1)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相结合。 ( 2)强化目标责任制。 ( 3)统筹规划。 ( 4)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 ( 5)强化资金监管。 ( 6)“以商补住”的土地供应政策。 ( 7)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 8)征收补偿。 (9)系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10)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 11)改善人居环境。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六、地方棚户区改造实践模式 内蒙古包头北梁棚户区改造 ( 1)政府主导、市场参与。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六、地方棚户区改造实践模式 内蒙古包头北梁棚户区改造 ( 2)民主决策、公开透明。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六、地方棚户区改造实践模式 内蒙古包头北梁棚户区改造 ( 3)多渠道资金筹措,实现整体平衡。 ( 4)政策性贷款与商业贷款相结合的金融支持。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六、地方棚户区改造实践模式 内蒙古包头北梁棚户区改造 ( 5)征收补偿。 ①货币补偿。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六、地方棚户区改造实践模式 内蒙古包头北梁棚户区改造 ( 5)征收补偿。 ②产权调换。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六、地方棚户区改造实践模式 内蒙古包头北梁棚户区改造 ( 6)搬迁补助费与临时安置补助费。 ①搬迁补助费。 ②临时安置补助费。 ( 7)停产停业补偿费。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六、地方棚户区改造实践模式 内蒙古包头北梁棚户区改造 ( 8)住房保障。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六、地方棚户区改造实践模式 内蒙古包头北梁棚户区改造 ( 9)征收公有住房(直管公产、单位自管产)方式。 ( 10)征收非住宅房屋方式。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六、地方棚户区改造实践模式 内蒙古包头北梁棚户区改造 ( 11)房地产评估。 ( 12)违法建筑强制拆除。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六、地方棚户区改造实践模式 内蒙古包头北梁棚户区改造 ( 13)强制搬迁。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六、地方棚户区改造实践模式 内蒙古包头北梁棚户区改造 ( 14)创业就业扶持。 ①创业基地孵化。 ②积极开展技能培训。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六、地方棚户区改造实践模式 内蒙古包头北梁棚户区改造 ( 14)创业就业扶持。 ③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 ④全面落实社保补贴。 ⑤及时开展就业援助。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六、地方棚户区改造实践模式 内蒙古包头北梁棚户区改造 ( 14)创业就业扶持。 ⑥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 ⑦配套建设劳动保障平台。 ⑧全力帮扶“零就业”家庭。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六、地方棚户区改造实践模式 内蒙古包头北梁棚户区改造 ( 15)养老、医疗保险。 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③未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第一部分 棚户区改造 七、地方棚户区改造具体实践 湖北黄石棚户区改造。 ( 1)黄石棚户区改造的思路和方式。 棚户区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城市开发建设相结合,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系统配套、全面提升”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策驱动、多措并举;部门联动、多元参与;市区互动、属地为主;还建先行、以建促迁;封闭运作。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中的潜在商机、盈利模式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