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心律失常药物应用原则内容摘要:

知道那些病人不需要治疗 适应症:临床上导致明确 与之相关 的症状和 /或具有潜在 或直接导致心脏性猝死危险的心律失常需要干预 药物治疗安全性应放在首位 过去心律失常治疗把心律失常看得很重 , 治疗的目的就是消除心律失常 ,因此评价药物,把 有效性放在首位 但实际治疗的结果 ,心律失常发作次数是减少,也许患者的症状也减轻了,但对远期的结果不见得有利,已有多起大量的循证医学试验证明 AAD安全性上存在问题。 药物治疗对死亡率的影响 试验名称 入选病例标准 病例数 药物 随访时间 (月 ) 死亡率 P 治疗组 对照组 CASTⅠ 心梗后 LVEF降低 1455 英卡胺 氟卡胺 10 % % < CASTⅡ 心梗后, LVEF< 40% 1325 莫雷西嗪 18 17% % < SWORD 心梗后, LVEF< 40% 3121 D索他洛尔 18 % % < EMIAT 心梗后, LVEF< 40% 1486 胺碘酮 21 % % NS CAMIAT 心梗后, LVEF< 40% 1202 胺碘酮 21 % % NS GESICA 心梗后, LVEF< 35% 516 胺碘酮 24 % % NS CHFSTAT 心梗后, LVEF< 40% 674 胺碘酮 45 39% 44% NS  药物治疗障碍在于促心律失常 , 抗心律失常失常药物几乎都有促心律失常作用,因为 经典的抗心律失常药物基本都作用于离子通道,修饰通道活性, 调整心电生理,起抗心律失常作用, 但作用失平衡,引起电生理障碍,反而诱发心律失常 ,由此起促心律失常作用。 因此什么情况应该用药物,什么情况不需用药物,应谨慎地对待 急性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原则  如果心律失常本身导致了严重的血液动力学紊乱 ,一般应采用 电击复律与静脉用药联合 ,尽快纠正心律失常或控制过快的心室率以稳定血液动力学。 此时针对心律失常的治疗应 刻不容缓。  未导致明显血液动力学紊乱 ,而只是加重了病人的症状,应在 病因治疗基础上考虑对心律失常的治疗。 ACS合并新发房颤 如果 血压稳定 ,可采用 β阻滞剂控制心室率,以缓解房颤引起的症状并可减轻过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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