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表及附表讲解内容摘要:

表后业务处理规则 •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 ( 据实 ) 清算申报 时 , 如果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 ,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的 , 系统根据该纳税人已终审通过的减免文书号带出 “ 减免性质代码 —— ”供选择 , 并依据本项目普通住宅的 “ 应缴税额 ” 填写 “ 减免税额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启用新申报表后业务处理规则 •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 • (从事房地产开发纳税人清算适用) 项 目 行次 金额 普通住宅 非普通住宅 非住宅 三、增值额 24=15 24 四、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 (%) 25=24247。 5 25 五、 适用税率 (核定征收率)( %) ★ 26 六、速算扣除系数( %) 27 七、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 28=24 265 27 ★ 28 八、减免税额(减免性质代码 —— ) 29 九、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 30 十、应补(退)土地增值税税额 ★ 31 依据 普通住宅的 “ 应缴税额 ” 填写 “ 减免税额 ” 根据该纳税人已终审通过减免文书号,带出“ 减免性质代码 ” 供选择 普通住宅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按增值额 30%自动计算应缴税额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启用新申报表后业务处理规则 •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的 ( 核定 ) 清算申报 时 , 与旧表规则相同。 即在表 ( 二 ) 中选择相应的房地产项目代码后 , 系统还应校验该项目有无终审通过的核定文书 , 有终审通过的核定文书自动在 “ 适用税率 ” 栏中带出确定的核定征收率 ; 若无终审通过的核定文书 , 提示 “ 该项目未进行清算核定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启用新申报表后业务处理规则 •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 • (从事房地产开发纳税人清算适用) 项 目 行次 金额 普通住宅 非普通住宅 非住宅 三、增值额 24=15 24 四、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 (%) 25=24247。 5 25 五、适用税率 (核定征收率) ( %) ★ 26 六、速算扣除系数( %) 27 七、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 28=24 265 27 ★ 28 八、减免税额(减免性质代码 —— ) 29 九、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 30 十、应补(退)土地增值税税额 ★ 31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土增清算实行核定的,系统应校验该项目有无终审通过的核定文书, 有终审通过的核定文书,系统自动带出已确定的各房产类型的 “ 核定征收率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启用新申报表后业务处理规则 • 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申报使用表 (三 )。 将申报的土地增值税分为 “ 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土地增值税 ( 查账 ) ” 和 “ 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土地增值税 ( 核定 ) ” 两个税目。 • 当选择 ( 查账 ) 申报时 , 表 ( 三 ) 中扣除项目金额 ( 1) 、( 2) 两种计算方法只能选择一种方法计算扣除 , 22行 — 26行数据应按照运算规则自动生成 ; • 当选择 ( 核定 ) 申报时 , 将表 523行及 25行置灰不需填列 ,24行核定征收率允许填写 , 26行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 =第 1行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 第 24行核定征收率。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启用新申报表后业务处理规则 •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 • (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纳税人适用) • 税款所属时间: ★ 填表日期: •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电脑编码: ★ 纳税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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