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分析内容摘要:

第六条规定,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收入总额 会计处理 ( 1)销售货物收入 ( 2)提供劳务收入 ( 3)转让财产收入 (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 5)利息收入 ( 6)租金收入 (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 8)接受捐赠收入 ( 9)其他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 贷记财务费用、投资收益 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 来源 内容 其他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收入只规范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的收入总额包括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收入总额,既包括小企业会计核算上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也包括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还包括小企业会计核算上未作收入处理的视同销售收入 收入差异分析 企业所得税法有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概念,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 收入内容上的差异 收入差异分析 二、劳务收入核算差异 ,应当在 提供劳务交易完成 且 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 时,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应当按照 完工进度 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税法: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 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收入核算差异 三、视同销售业务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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