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的发展与思考内容摘要:

中央书记处要求全国妇联“把抚育、培育、教育 3亿以上的儿童少年作为自己的工作重点”。 新世纪新阶段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 【 2020】 8号文件) 》指出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重要特殊的作用,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 国务院颁布实施 《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20202020) 》 ,妇联作为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之一,承担着落实家庭教育、早期教育与社会教育等相关重点指标的职责。 妇联的工作定位是 :牵头家庭教育、配合早期教育、参与社会教育。 中国妇女第九次代表大会章程( 2020年至2020年)规定: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条例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为妇女儿童服务。 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系,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中国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章程( 2020年至今)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胡锦涛同志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 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石。 妇联组织要发挥在家庭教育特别是未成年人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形成人人相互关爱、家家幸福安康、社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 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既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妇联工作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也是妇联组织依据法律和章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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