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内容摘要:

,做出恰当妥善的处理。 凡是属于不符合我国对外贸易方针政策,影响合同执行和安全收汇的情况,我们必须要求国外客户通过开证行进修改,并坚持在收到银行修改信用证通知书后才能对外发货,以免发生货物装出后而修改通知书未到的情况,造成我方工作上的被动和经济上的损失。  在办理改证工作中,凡需要修改的各项内容,应做到一次向国外客户提出,尽量避免由于我们考虑不周而多次提出修改要求。 否则,不仅增加双方的手续和费用,而且对外造成不良影响。 其次,对不可撤销信用证中任何条款的修改,都必须在有关当事人全部同意后才能生效,这是各国银行公认的惯例。  再次,对来证不符合规定的各种情况,还需做出具体分析,不一定坚持要求对方办理改证手续。 只要来证内容不反政策原则并能保证我方安全迅速收汇,我们也可以灵活掌握。  总之,对国外来证的审核和修改,是保证顺利履行合同和安全迅速收汇的便要前提,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认真作好审证工作。 13 租船、订舱和装运  各进出口公司在备货的同时,如系 ,还必须做好租船订舱工作,办理报关、投保等手续。  ( 1)租船订舱  在 ,租船订舱是卖方的主要职责之一。  如出口货物数量较大,需要整船载运的,则要对外办理租船手续;如出口货物数量不大,勿需整船装运的,可由外运公司代为洽订班轮或租订部分舱位运输。 14  租船订舱的简单程序为:  a. 进出口公司委托外运公司办理托运手续,填写托运单( shipping note),亦称“订舱委托书”递送外运公司作为订舱依据。  b. 外运公司收到托运单后,审核托运单,确定装运船船舶后,将托运单的配舱回单退回,并将全套装货单( shipping order)交给进出口公司填写,然后由外运公司代表进出口公司作为托运人向外轮代理公司办同物托运手续。  c. 货物经海关查验放行后,即由船长或大副签收“收货单”(又称大副收据, mate receipt)。 收货单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的表明货物已装妥的临时收据。 托运人凭收货单向外轮代理公司交付运费并换取正式提单。 15  ( 2)报关  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装船出运前,向海关申报的手续。 按照我国海关法规定:凡是进出国境的货物,必须经由设有海关的港口、车站、国际航空站出,并由货物所有人向海关申报,经过海关放行后,货物才可提取或者装船出口。  当前,我国的进出口公司在办理报关时,必须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必要时还需提供出口合同副本、发票、装箱单或重量单,商品检验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向海关申报出口。 16  ( 3)投保  凡是按 ,卖方在装船前,须及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填制投保单。 出口商品的投保的续一般都是逐笔办理的。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将货物名称、保额、运输路线、运输工具、开航日期、投保险别等一一列明。  由于我进出口公司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业务量较大,为简化手续,一般不真写投保单,而是利用出口货物明细单或货物出运分析单等替代投保单,保险公司接受投保,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7  从以上出口合同履行的环节可以看出,在出口合同履行过程中,货、证、船的衔接是一项极其细致而复杂的工作。 因此,进出口公司为做好出口合同履行,必须加强对出口合同的科学管理,立起能么映出口合同执行情况的进程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全理措施,做好“四排”、“三平衡”的工作。 “四排”是买卖合同为对象,根据进程卡片反映的情况,其中包括信用证是否开到、货源能否落实,进行分析排队。 并归纳为四类:  即“有证有货、有证无货、无证有货、无证无货”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平衡是指以信用证为对象,根据信用证规定的货物装船期和信用的有效期无近,结合货源和运输能力的具体情总部我,分别轻重缓急,力求做到证、货、船三方面的衔接和平衡。 尽力避免交货期不准、拖延交货期或不交货等现象的产生。 18 制单结汇  出口货物装出之后,进出口公司即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正确缮制各种单据。 在食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内,递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续。  我国出口结汇的办法有 3种:收妥结汇、押汇和定期结汇。  收妥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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