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内容摘要:

河、辽河、九龙江和鸭绿江入海河流地区的河口城市暂不考核近岸海域功能区达标率,但其直排海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必须达 100%(详见工业企业排放达标率要求)。 直排海企业,是指位于沿海陆域,通过管道、设施,而未经过城市下水道或其他中间水体,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企业。 考核其是否达标排放,与重点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的考核办法相同。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指城市建成区内经认证的环境噪声网格监测的等效声级的 算术平均值。 47个重点城市网格数必须大于 200个,其他城市必须大于 100个 由于城市建设,少数点不具备采样条件,允许有效测点数略少于认证点数,但不得多于认证点数。 ◇ 考核点位 环境保护重点城市考核国家环保部认证的城考点位 非重点城市考核省环境保护部门认证的城考点位 监测范围不得大于建成区面积 ◇ 只考核昼间平均等效声级,无需进行夜间监测 城市环境监测站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 60dB(A) 噪声污染投诉、举报案件得到有效处理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指城市建成区内经认证的交通干线各路段监测数据,按其长度 加权的 等效声级平均值。 由于城市建设,少数点不具备采样条件,允许有效测点数略少于认证点数,但不得多于认证点数。 ◇考核点位 环境保护重点城市考核国家环保部认证的城考点位 非重点城市考核省环境保护部门认证的城考点位 ◇数据有效性 全市有效数据量必须大于测点总数的 95%以上。 否则,该项指标以不合格计。 城市环境监测站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 70dB(A)。 受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 受保护地面积包括: 自然保护区 森林公园 风景名胜区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考核范围:城市地区 (含所辖县及县级市 ) ( 1)自然保护区统计范围 国务院批准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划定的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相关部门(如环保局或林业局等)批准的自然保护区可纳入统计。 海域自然保护区可纳入统计,但分母也应包括海域面积。 ( 2)风景名胜区统计范围 经国务院审定公布的 省、市、县人民政府审定公布的 ( 3)森林公园 林业部批准的 省、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建立的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的面积不得重复计算。 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 ≥ 10%。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解释 城市建设部门提供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5%。 西部城市可选择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 全国平均水平。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及回用率 本项指标包括①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②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 1)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是指城市市区经过城市污水处理厂二级或二级以上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量占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 ( 2) 再生水回用率是指经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 , 经再生工艺净化处理后 , 达到可用的水质标准 ( 城市杂用水 、 景观环境用水 、 补充水源和工业用水 ) , 通过管道输送或现场使用方式予以利用的全过程。 1 0 0 %)()( 万吨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量万吨再生利用量污水再生利用率= ( 1) 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按供水量 ( 生活和公共服务用水 ) 的 8090%折算。 ( 2)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的生活污水量 , 指经过城市污水处理厂二级或二级以上集中处理 , 并达到 与受纳水体功能相应的排放标准 的污水量。 ( 3) 排入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工业污水 , 必须达到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 GB89781996) 和其他标准中规定的接入市政管网的标准限值。 ( 4) 出水水质和其他指标 ( 如污泥处理等 ) 达不到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 及修改单要求的 , 相应处理量按零计。 ( 5) 出水水质一年监测 4次 ( 6) 再生水利用率的考核城市 按国家重点流域( 淮 、 海 、 辽 、 巢 、 滇池 、 黄河中上游等重点流域 )规划中的要求确定的城市 ( 1)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80%;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一般考核市区 ,重点区域按规划要求考核 ( 2)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政策  重点湖泊流域内城镇新建、在建污水处理厂都要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出水水质达到一级排放标准 已建污水处理厂要在 2020年年底前完成脱氮除磷改造 处理后的污泥进行填埋处理时,应达到安全填埋的环保要求;污泥农用时,其污染物的含量应达到 “ 污泥农用时污染物控制标准限值 ” ( 3)含重金属的工业污水必须经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方可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 4)污水再生利用率 ≥ 20%,再生水必须达到国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标准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排放口自动监控率,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 该项指标包括: ①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 ②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口自动监控率 ③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 ①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  重点工业企业: 环境统计的口径 排放稳定达标: 按规定的频次监测,每次监测浓度均达到排放标准;执行排污许可证的规定,不超过排污总量指标要求;未发生污染事故。 ② 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口自动监控率 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口自动监控率是指 国控和省控重点源 中已安装排放自动监控设施的污染源总数,占国控和省控重点源总数的比例。 国控重点污染源:环保部公布的重点源(环保部文件) 省控重点污染源:省环保局公布的重点源(省环保局文件) ③ 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 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 100%是指城市地区范围内所有的工业企业都执行了排污申报登记。 100%)()( 个工业企业总数个业企业数执行排污申报登记的工执行率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 ( 1)监测频次 环境统计有规定的按照环统规定,环统没有规定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重点工业企业:半年 1次, 2次 /年 如属国家监控的重点污染源:每季度 1次, 4次/年 如省里有规定,按省里的要求进行,但不得低于上述二条的要求 ( 2)监测项目 按环境保护部环境统计的要求进行 ( 3)其他 一个企业有多个排污口 ,主要排污口必须安装自动监控设施。  自动监控设施包括废气和废水排放重点工业污染源的自动监控 主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要与环保部门联网 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至少监控一种主要污染物  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关停的企业 如属于限期淘汰或技改类,则要有计划并保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如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要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例行监测结果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并且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监督性监测全部达标, 现场抽查全部达标 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口自动监控率(包括废水排放和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 ≥ 80%, 与当地环保系统联通率达 100%。 清除企业污染物暗排口,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 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 100%。 群众对工业企业污染问题的举报投诉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 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特指城市地区清洁能源使用量与城市地区终端能源消费总量之比,能源使用量均按标煤计(地级以上城市按此要求考核)。 计算公式: %总量城市地区终端能源消费煤炭消费量终端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总量城市地区终端能源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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