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对纵向限制和滥用市场地位的治理内容摘要:

禁止行为,这里举证责任由反垄断审查机构承担  无论是纵向限制还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都没有规定审查门槛  对于纵向限制没有任何审查门槛  对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了前置条件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并且根据第十九条,市场支配势力可以推定  但是无法推定何时不具有市场支配势力,对于无法推定市场支配势力的案件,原则上仍需要根据第十八条评估市场支配势力  法律责任  停止违法行为,依据 《 反垄断法 》 第四十六和四十七条  行政罚款,上一年度销售额的 1%10%,依据《 反垄断法 》 第四十六和四十七条  民事责任,依据 《 反垄断法 》 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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