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与建设项目总量前置审核内容摘要:

它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化学需氧量总量指标,按设计处理能力和出水水质标准进行计算 27 二、有关文件学习  定额达标法  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总量指标计算方法 ① 工业企业有行业排水定额 ② 工业企业有行业污染物排放定额 ③ 工业企业有用水定额 ④ 所属行业无排水定额、用水定额、排污定额 28 二、有关文件学习  工业企业有行业排水定额  按企业的产品数量、排水定额、废水允许排放浓度计算排放限值 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 DB44/262020) 表 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 表 5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第二时段) iiii CBAM 29 二、有关文件学习  工业企业有行业污染物排放定额  按企业的产品数量和污染物排放定额计算排放限值  《 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 GB198212020) 啤酒企业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 COD为 麦芽企业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 COD为 iii DAM 30 二、有关文件学习  工业企业有用水定额  按企业的产品数量、用水定额、排水系数和废水允许排放浓度计算排放限值  《 取水定额 》 ( GB/T 18916) iiii CqEAM 31 二、有关文件学习  无排水定额、用水定额、排污定额  按基准年排水量和废水允许排放浓度计算排放限值 iii CQM 32 二、有关文件学习  等比例分配法  按定额达标法分配的各排污单位总量指标之和超过上一级政府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时,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区域总体削减水平,以区域内排放水污染的重点排污单位(包括重点工业企业、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其它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定额为基础,按等比例分配方法重新分配总量指标 WMiMWniii 133 二、有关文件学习  分配要求  废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或其它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分配的总量指标不计入区域总量指标。  排污单位进行改制、改组或者兼并的,其总量指标不超过原分配的指标值。 分立的单位,其总量指标从原排污单位总量指标中划转;合并的单位,其总量指标不得大于原各排污单位总量指标之和。  属于国家明令禁止、淘汰或者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排污单位,不予分配化学需氧量总量指标 34 二、有关文件学习  分配要求  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化学需氧量总量指标,应从项目所处流域控制单元中进行调剂或有偿转让  已经审批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区域污染总体削减要求确定化学需氧量总量指标。 35 二、有关文件学习 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  新增工业 COD排放量的核算  新增生活 COD排放量的核算  新增电力 SO2排放量的核算  新增非电 SO2排放量的核算 36 工业 COD新增量 rG D PE  上工业 2 0 0 5Ir=[1(低 COD排放行业工业增加值的增量 /GDP的增量 )]计算用 GDP增长率(%) 计算用 GDP增长率 =当年 GDP增长率 监测与监察系数 二、有关文件学习 37 COD监察监测系数 监测与监察达标率=监测达标企业数 /监测企业数 +监察达标企业数 /监察企业数 监测与监察达标率为 100%的,监测与监察系数取值为 2%, 90%及以上的取 %, 80%及以上的取 %,70%及以上的取 %, 60%及以上的取 %, 50%及以上的取 %,低于 50%的为 0。 计算用 GDP增长率 =当年 GDP增长率 监测与监察系数 二、有关文件学习 38  工业 COD新增量 r=[1(低 COD排放行业工业增加值的增量 /GDP的增量 )] 计算用 GDP增长率(%)  低 COD 排放。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