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经济制度史专题内容摘要:

“屯田制”产生的背景和实质 • 长处于战乱和动荡的政局中 • 大量的土地荒芜 • 大批逃避战乱的流民 • 采用军事编制的方法,将农民强制束缚在土地上 • 屯田客对土地只有使用权。 限田制 •背景: – 土地兼并导致国家赋税减少。 – 农民失去土地,加剧社会的矛盾和动荡。 •实质: – 西晋的占田制,不是国家对土地的分配,而是国家限定对土地的占有额度。 – 用法律的形式,保护士族门阀的利益。 授田制产生的社会背景和特点 •背景和条件: – 国家统治处于相对稳定的局势中。 – 国家控制着大量的无主荒地。 – 大批的农民无地或少地。 •特点: – 是国家向臣民(主要是农民)按一定标准授予土地的一种制度。 – 受田民拥有对所授土地的使用权,还享有对其中部分土地的占有权。 – 授田制与赋税制度相配套。 授田制的形式和实质 • 以“均田”的名义进行授田。 • 自北魏到唐前期,共有 7次均田。 • “均田制”主要以家庭为授田对象和单位。 • 用于授田的土地,仅限于国家控制的无主荒地。 并非将全国的土地重新分配。 • 对于私人土地达到或超过授田标准者,不再授田,亦不退出超标土地。 • 授田制亦是将农民束缚于土地上的一种措施,以便使其提供赋税。 北魏均田制 • 北魏太和九年( 485年),孝文帝颁布“均田令”: • 男子十五岁以上授露田 40亩。 女子 20亩。 • 初授田者,男子给桑田 20亩为永业。 • 露田不得买卖,死后还官。 • 奴婢授田同良人。 耕牛每头授露田 30亩,限 4头。 • 狭乡授田不足者,许迁宽乡。 隋朝均田制 •隋开皇二年( 582年),文帝颁布“均田令”: •一夫授口分田(露田) 80亩,妇人40亩。 •“一床”授永业田(桑田或麻田)20亩。 •奴婢授田同良人。 耕牛授田限 4头,每头 60亩。 唐朝均田制 •丁男( 21— 59岁)、中男( 16— 20岁)授田 100亩。 内 20亩为永业田, 80亩为口分田。 •老男( 60岁以上)、笃疾残疾者授口分田 40亩。 •寡妻妾授口分田 30亩。 •佛道授口分田:男者(比丘、道士)30亩,女者(比丘尼、女冠) 20亩。 唐朝均田制的特点 • 与前代相比,授田对象不同。 • 对土地买卖的限制松动。 • 允许官人买卖永业田和赐田。 • 允许百姓死后无力供葬时,出卖永业田。 • 从狭乡迁往宽乡时,永业和口分田均可出卖。 • 如需购置住宅、邸店、碾硙,亦可出卖口分田。 思考题二 •如何评价均田制的作用和影响。 唐朝中期以后的土地问题 • 土地兼并迅猛发展 • “如闻王公及富豪之家,比置庄田,恣行并吞,莫惧章程, „„ 致令百姓无处安置。 ” – 《 全唐文 》 卷 35《 天宝十载 • 禁夺百姓口分、永业田诏 》 • 宋朝不立田制,不抑兼并。 • 自宋朝开始,商品经济十分活跃。 官僚、地主、商人三位一体,已成为主要的土地兼并者。 • 王安石变法制定“方田均税法”。 • 张居正改革有“清丈土地”。 土地兼并问题在农民起义口号中的反映 • 唐末农民战争,黄巢打出“均平”的旗号。 • 王小波、李顺起义,提出“均贫富”的口号。 • 钟相、杨幺起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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