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内容摘要:

2 直接投入费用 4 无形资产摊销 1 人员人工费用(含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6 其他相关费用(以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为限) 不再强调 “ 专门用于 ” 共用费用可进行分配 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分配方法 人员活动及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的必要记录 ★ 研发与生产经营共用费用 2 合理性及直接相关性考虑 , 允许加计扣除 1 研发保险费 、 评审费 、 知识产权费用 、 差旅费 、 会议费等 3 统一计算公式 , 减少计算错误 4 按项目分别计算 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允许扣除研发费用前 5项之和 *10%/( 110%) 含义:其他相关费用不能超过研发费用总额的 10% ★ 其他费用 1 可以叠加享受 2 基于会计处理的折旧金额加计,但不得超过按税法计算的金额 ( 原则上按会计折旧,但以税法计算金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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