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续保工作方案内容摘要:

并制定改进措施。 分析报告应于每月 10日前报总公司车险部。 3. 每月 15日前,总公司车险部形成《续保管理分析报告》,对全国续保情况进行通报分析,并提出下一步提升措施,并抄送公司总经理室及相关部门。 第五章 续保考核 第十一条 考核适用范围 1. 销售团队经理、销售人员。 篇二:保险续保方案 保险续保方案 为了能够为客户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同时也为公司售后维修的营运管理奠定基础,现急需启动保险续保业务。 6 关于保险续保工作的开展,现目前有几点方案提 报公司领导审核: 提醒对象:公司保有客户中所有本地地区客户(非公司投保客 户 +公司投保客户)。 续保提醒:提前 60天第一次短信提醒保险到期客户续保,而 后在 30天时再次短信提醒保险到期客户续保。 电话跟踪:针对到期客户提前 15天进行电话跟踪,了解客户 的需求并为客户估算保费 ,电话跟踪 3次并记录跟踪结果。 短信内容:维修站已投入使用可为客户提供便捷的定损、维修、 理赔服务;四大保险公司为客户保航;以最低优惠回馈续保客户。 由客户关爱部负责保险 续保提醒业务,并从客户关爱部移动一 部座机到保险部以做业务使用。 各保险公司续保业务比例为中保 60%、太保 25%、平安和安邦 共占 15%。 7 客户关爱部 二 0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篇三:车险业务续保管理办法 车险业务续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车险续保业务操作,有效提升公司优质车险业务的续保率,减少公司系统内各业务单位间的业 务交叉,确保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车险业务仅指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不含摩托车、农用车(含拖拉机)业务。 续保业务指连续承保同一标的的业务。 续保交叉业务,仅限于续保过程中同一客户或同一保险标的在不同业务单位之间存在销售交叉冲突的业务。 第三条 续保业务的统计规则 续保率是指统计期间内已续保车辆台数与可续保车辆台数的比例。 其中,可续保车辆剔除注销、中途退保、短期险及亏损业务,亏损业务是指上一承保年度内出险次数 5次或出险次数 3 次且满期赔付 率 ≥65%的业务。 计算公式为: 续保率(%)=已续保车辆台数 247。 可续保车辆台数 100% 第四条 考核指标 续保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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