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收购框架协议范本内容摘要:

即项目公司的行为,免征契税;同时,能经税务 部门确认和认可,项目公司取得收购重组资产后,直接以资产评估报告或甲方出具的收取收购价款的收据作为项目公司进行收购成本计算、折旧提取等财务处理的依据,无须对应的税务发票;另外,能经税务部门确认和认可(或视为),甲方或 sl系独资企业、 sl系有限公司的营业税、所得税、增值税等是否应该缴纳以及应该缴纳多少或实际缴纳额等均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收购重组,乙方和项目公司不用承担营业税、所得税、增值税,且乙方和项目公司的收购成本费用不会增加。 以上税务部门的认可,须有效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会议纪要、税务部门的文件等),且应 在乙方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之前取得,但最迟不得超过本协议签订后 90日,否则乙方有权选择退出收购,解除本协议。 能经政府规划等有权部门确认,项目公司取得收购重组资产后,水泥生产所须石灰石矿山规划范围能满足项目公司进行持续正常的水泥生产 30年;能经政府有权部门确认,项目公司能享受《 xx(广东)工业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 9 规定》项下有关优惠政策。 以上政府或有权部门的确认,须有效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会议纪要、规划文件等),且应在乙方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之前取得,但最迟不得超过本协议签订后 90 日,否则乙方有 权选择退出收购,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所列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方能作为乙方投资收购 sl系资产的前提条件。 篇二:公司收购框架协议 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2020 年 月 日在 签署:股权转让方:(以下简称 “甲方 ”) 股权受让方:(以下简称 “乙方 ”) 前言 鉴于甲方于 年月 日签署发起人协议和章程,设立上海奇异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简称 “目标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为。 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于 年月日签 发。 鉴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整( RMB 元) ,甲方为目标公司之现有股东,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目标公司 %股权,该股权未做任何质押,权利完整;甲方愿意依其与乙方另行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转让于乙方;乙方愿意依双方另行 10 签订的股权收购 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上述转让之股权及权益。 基于上述鉴于条款,为便于双方另行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以及便于双方对股权收购协议的顺利履行,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定义 在本协议中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转让股权 ”指在本协议签订日甲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 “转让价 ”指转让股权的收购价格; “本协议 ”指本协议全部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形成的补充协议以及本协议和补充协议的全部附件 ; “不可抗力 ”指本协议双方或一方无法控制、无法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无法避免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发生并使任何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 “费用 ”指因收购事项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审计费等。 条、款及项均分别指本协议的条、款及项。 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收购标的 本协议中的收购标的为本协议 “转让 11 股权 ”。 转让价 乙方收购 “转让股权 ”的转让价为人民币 万元整( RMB 元)。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依 条约定的转让价收购 条约定的收购标的,甲方不得拒绝,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定金 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日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万元整( RMB 元)作为乙方收购 “转让股权 ”的定金。 如因乙方违约而造成股权收购失败,则甲方不予退还本协议 之条款约定的定金;如因甲方违约而造成收购失败,则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本协议 之条款约定的定金,并返还该笔定金同期产生的银行利息,计息期为乙 方支付定金之日起至甲方返还定金之日止。 付款 转让价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由甲乙双方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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