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民宗局行政权力事项及流程图内容摘要:

8 二、行政处罚类 共 8 项第 2 项 序 号 5 行政权力编码 765098118B002020 行政权力名称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或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处罚 实施主体 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行政权力依据 《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五十二条: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 处罚种 类 责令停止活动;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自由裁量标准 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 办理部门 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办理地点 西充县委办公大楼 519 室 联系电话 4235546 监督电话 4235546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在 60 日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或南充市民宗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 3 个月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 依据《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 条例》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南充市民宗局 投诉。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渠道 9 二、行政处罚类 共 8 项第 3 项 序 号 6 行政权力编码 765098118B003000 行政权力名称 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处罚 实施主体 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行政权力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 第四十条第三款: 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 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其中,大型宗教活动是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擅自举办的,登记管理机关还可以责令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自由裁量标准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 办理部门 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办理地点 西充县委办公大楼 519 室 联系电话 4235546 监督电话 4235546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在 60 日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或南充市民宗局提 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 3 个月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 依据《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南充市民宗局 投诉。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渠道 10 二、行政处罚类 共 8 项第 4 项 序 号 7 行政权力编码 765098118B004000 行政权力名称 违反《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一条的处罚 实施主体 西充县民 族宗教事务局 行政权力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 第四十一条: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有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 (一 )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 (二 )宗教活动场所违反本 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建立有关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的; (三 )宗教活动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 )违反本条例第四条规定,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 (五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捐赠的; (六 )拒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 撤销登记。 办理部门 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办理地点 西充县委办公大楼 519 室 联系电话 4235546 监督电话 4235546 11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在 60 日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或南充市民宗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 3 个月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 依据《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南充市民宗局 投诉。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渠道 二、行政处罚类 共 8 项第 5 项 序 号 8 行政权力编码 765098118B005000 行政权力名称 擅自设立宗教活动的,宗教活动场所已被 撤消登记仍然进行宗教活动的,或者擅自设立宗教院校的处罚 实施主体 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行政权力依据 《宗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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