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水利局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内容摘要:

取自下而上、上下联动的方法,全面进行调查摸底;各县区 政府( 管委会 )牵头组织统一行动,强制拆除;市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并予以通报。 专项行动时间从 3 月至 12 月。 整个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4 (一)宣传教育阶段( 3 月 20 日至 4 月 10 日) 各单位 要高度重视、 动员部署 , 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编写工作简报并上报市水利局水政科。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传媒及宣传车、宣传栏等,大力宣传与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有关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水法》、《 防洪法 》 、《河道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 市水利局 水政科 要及时将宣传材料上报市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纳入全市统一宣传。 (二)调查摸底阶段( 4 月 11 日至 5 月 10 日) 各 单位 要 服从 各县区 政府(管委会) 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领导小组 的 统一部署,组织本单 位执法队伍进行经常性巡查,明确职责和责任人、目标任务和巡查路线、时间要求等 ,做好巡查记录, 开展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做到实事求是,不得瞒报、漏报,要在 5 月 1 日前 将 辖区内 违法用地、违法建设 情况 汇总 上报县 区政府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所在乡镇(街道) 及市水利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自查自纠阶段( 5 月 11 日至 6 月 10 日) 各 单位 对调查摸底发现的违法建设案件应 认真组织查处 , 深入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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