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并购框架协议内容摘要:

万元。 此项资金待日后转为甲方对乙方的收购款。 乙方应就 80万元资金提出详细使用计划,甲方将监督该资金的使用。 在下述条件成就的次日,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收购价款人民币 1000 万元。 汽车内部用 塑料光纤样品经上汽试用、检验合格。 说明该型产品可用于汽车内部传输介质材料,并获得客户使用;或 通信用塑料光纤经市场代表性用户认同,并获得客户使用。 乙方、丙方已全面履行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义务。 新公司注册成立开始运转,且丙方已经获得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用塑料光纤产品订单、汽车用塑料光纤产品订单,且该等订单能够使丙方自身进入良性循环,同时构成交易价款之必备文件齐备并经甲乙双方一致认定,甲方即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收购余款。 第 九 条 转让方之义务 乙 方须配合与协助 甲 方 对 丙方 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乙 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 本协议所指 股权及有效 资产转让相关 的所有 文件。 乙 方 须 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 甲 方办理该等股权及 有效 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乙 方应将其拥有的与 丙方生产 经营 有关的业务记录、财务会计记录、营运记录、营运数据、营运统计资料、说明书、维护手册、培训手册 等移交给新公司。 如果该等资料因其特殊性质(如不可分割)而无法移交给 新公司 , 乙 方应妥善保存该等资料 并 将该等资料放置于方便之处, 以便新公司 随时查阅 或以 其他方式使用。 乙方担任新公司技术总监与研发机构负责人,负责所有新产品的开发,开发成果为新公司所有。 第 十 条 受让方之义务 甲 方须依据本协议第 八 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 有效 资产之全部转让价款。 甲 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 乙方、丙方、新公司 及时办理 本协议所指 股权及资产转让之 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甲 方 作为新公司绝对控股股东 应及时出具为完成 本协议所指 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甲方负责适时组建得力之经营团 队,以实现本协议之终极目标。 第 十一 条 陈述与保证 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 乙 方自愿 向甲方 转让其所拥有的 丙方 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乙方有权以其自身名义转让股权,其已向 丙方 缴纳 100 万元 人民币的实缴资本,并已经 四川金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进行验资,取得验资报告 ( 2020 年 1月 23日出具川金瑞验字( 2020) 015号验资报告)。 乙方自愿将其发明的、 丙方 拥有 的“ 一种聚合物光纤的生产工艺(发明专利 ) ”作技术入股进入新公司,拥有新公司 30%的股 权。 为此,乙方与丙方应完成上述发明专利权利法律变更程序,以保证乙方以技术入股新公司没有任何法律障碍。 乙 方在其所拥有的 本协议所指的 股权及 有效 资 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 甲 方在受让本协议所指 股权及 有效 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丙方 未牵涉任何可能导致 丙方 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诉讼或任何其它仲裁程序和行政程序,也不存在任何可能会使 丙方 涉及刑事、民事诉讼和 /或仲裁的权利主张或争议,但乙方向甲方书面告知的除外。 乙 方保证 就 本协议所指 股权及 有效 资产之背景及 丙方 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 甲 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乙 方 以 拥有 本协议 股权及 有效 资产 及发明专利 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 乙 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 丙方 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乙 方无任何可能导致 甲 方蒙受任何重大经济损失的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版权、专有技术、设计、商标、商誉或其他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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