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协议书范本内容摘要:

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 3 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十九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 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 九 )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宜。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 (十二)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 监事制度 第二十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一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及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共 9 页第 5 页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任。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 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 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 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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