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群体工作管理规定内容摘要:

性本科院校”的发展战略目标,以“申报高水平运动队建设 ” 为契机,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特色运动项目和体育竞技比赛为龙头,整合优势,创新发展与建设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力求使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整体进入省内高校一流水平、部分项目走向全国。 二、建设目标 争取 2 个高水平运动队达到省内高校 一流水平, 3~ 4 个项目高水平运动队的运动员走向全国参加比赛,培养一批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运动员。 三、具体发展规划 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制定具体的发展规划。 “ 十二 •五 ” 期间,加强同外界的交流与合作,争取外部赞助资金,积极依靠社会资源,抓好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优化目标管理机制,为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建立健全高水平运动队的组织机构与管理机制,积极加强同校内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保持与校外各部门的联络与沟通,逐步改善招生管理、学籍管理机制,同时加大招生力度, 逐步扩大高水平运动队的规模,创造引进高水平运动人才的有利条件。 (二)强化高水平运动员的训练与生活管理制度,贯彻 “ 严格训练,严格管理 ” 的方针,落实年度、阶段、周、课时训练计划,做好训练日记、比赛记录、 17 比赛总结、比赛技术分析报告等,坚持运动水平、文化教育和思想素质教育有机结合,做到管理与训练并重,以严格的管理促使成绩的提高,以成绩的提高促进管理的完善。 (三)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实行教练员负责制。 通过公开竞争上岗制度,责任到人,合理调配教练组成员,提高教练员的学历层次和学术地位,每年外派1~ 2 名教练员外出学习。 教练员每年完成一篇与运动员训练有关的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训练工作总结。 引进、培养和聘请 1~ 2 名省内外知名的高级教练员。 (四)完善高水平运动队后勤保障体系,逐步加大专项建设资金投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拓展运动队的发展空间,争取外部资金,保证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所需资金,改善运动队的训练条件。 (五)完善高水平运动队比赛机制,为运动员提供良好的比赛条件,创造良好的竞赛环境,丰富运动员的比赛经验,提高运动员的比赛能力。 四、运动队发展目标 (一)田径、游泳二个项目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申报建设队伍 , “ 十二 •五 ” 期间高水平运动队将力争达到各自的发展目标。 (二)通过与外界合作,探索建立高水平运动员教育训练基地。 逐步完善基地配套设施,为运动队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 (三)田径队、游泳队争取进入福建省高校前列,在每年度的福建省高校比 18 赛中取得好成绩。 向上输送 3~ 5 名优秀运动员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并在比赛中有所突破。 在未来的五年,我校将进一步加强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与发展,全力打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使其成为福建工程学院对外交流的窗口,实现创建福建省高校一流体育的目标。 福建工程学院 2020 年 4 月 6 日 福 建工程学院高水平运动队《约定书》 我认真阅读了《约定书》的各项条款,同意《约定书》中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如违反《约定书》中的任一条款,自愿接受《福建工程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招生管理条例》的处罚。 入学时与学校鉴定《约定书》后,方可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19 提供的运动成绩、运动等级证书完全属实。 如有隐瞒伤病自愿接受处罚。 保证训练出勤率在 90%以上。 听从教练员管理,认真完成训练和比赛任务。 如违反运动队管理规定,愿接受队内警告、留队察看和除名的处理。 如违反了《约定书》和有关条款,愿接受取消高水平运动员的注册资格,同时在校期间不再享受一类本科生的待遇。 运动员签字: 体育部负责人签字(盖章): 20 福建工程学院体育教研部 2020 年 4 月 6 日 福建工程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规范我校的 高水平运动员 管理,鼓励 高水平运动员 努力学习、坚持训练、在学业上达到培养要求,同时积极参加各种比赛活动,根据《 福建工程学院学 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培养 高水平运动员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高水平运动员 被我校录取后,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爱好及实际文化水平选择能正常完成学业的专业。 已被录取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持《 福建工程学院 新生录取入学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中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如因我校安排或我校同意参加的重大赛事或集训,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持有关证明和书面请假报告,经 学 校 有关部门 审批签署意见批准后方为有效。 21 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提供的运动等级证书和运动成绩证明必须属实。 凡属弄虚作假者(含隐瞒真实年龄、不宜训练和参赛的慢性病史和运动创伤史等),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原 籍。 每学期开学时,高水平运动员因我校安排或我校同意参加的赛事或集训,不能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者,必须由其本人书面申请,体育 教研部 出示证明,向其所在系办理请假手续。 高水平运动员在校期间应努力学习,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因我校安排或我校同意参加的重大赛事及赛前集训,而不能坚持正常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及军训、实习等实践性课程的学习和考试者,须持有关部门正式通知,经体育 教研部 与教务处审核同意 ,事后其所在系和体育 教研部 应根据其耽误学业的情况,对其学习和考试作出具体安排。 高水平运动员在队训练期间,可免修公共体育课。 在该学期末由教练员根据其平时训练、竞赛考核情况,向体育 教研部 提出考核成绩意见,经体育 教研部 主任审核后,登入公共体育课成绩。 高水平运动员 在训练期间,特长项目训练每学期计 2 学分。 高水平运动员 在校期间获得过省(市)级以上比赛集体奖项二等奖以上、个人奖项一等奖者, 22 经特长项目训练单位和教务处核实批准后,一次性给予 4 学分的奖励学分。 特长项目训练学分只能计入通识选修课学分。 高水平运动 员 在校期间必须取得 8 学分的特长项目训练学分,才能取得毕业资格。 第一类 高水平运动员 的课程期末考核总评成绩达到 50 分(含)以上,视为及格,取得学分。 1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3 福建工程学院 2020 年 4 月 6 日 福建工程学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管理条例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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