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戒毒工作制度1内容摘要:

区督导,调研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及时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制定整改措施,推广先进经验。 (四)及时完成上级禁毒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接受各级禁毒部门的检查考核。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领导小组工 作 职责 按照《禁毒法》有关法律规定, 负责组织部署、指导、协调、考核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加强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顺利实施。 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戒毒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习惯,促使其成为合法公民。 组织戒毒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 根据戒毒对象的身体、技能状况,安排一定时间的社区公益劳动,公益劳动情况记入档案,作为考核与鉴定的依据。 帮助戒毒 对象解决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使其自食其力,顺利回归社会。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职责 (一)制定并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有针对性地具体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 (二)对社区戒毒人员实施监护管理。 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可委托戒毒人员的亲属(或监护人)负责对其日常生活、戒毒治疗的监护,无亲属(监护人)的,指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中的一人具体负责,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所在单位(服务处所)和学校指派的代表应积极配合。 (三)每周至少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见面一次,了解其在戒毒治疗、身体康复、家庭生活、就业工作以及学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并给予其在生理脱毒、心理康复、行为矫正等方面的辅导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传授。 (四)对无业和无劳动技能的社戒毒(康复)人员,积极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解决就业问题,并鼓励其自谋生路。 (五)对生活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其纳入低保。 (六)发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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