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内容摘要:

四 、 认真核实 登记记录。 当举报投诉情况较为严重超过授权范围时 , 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五、举报投诉的处理时限。 ( 1)对违法案件投诉的处理时限:在接到举报投诉的其他部门,应当在当日内转交有处理的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 2) 对涉及卷烟非法经营的(不含重大举报信息)必须在十分钟内将举报、投诉信息通过电话的形式转到有管辖权的 稽查中队处理 ,并将该信息用统一表格予以登 记;对涉及内管、执法、违法违纪等投诉,必须当天将投诉信息移交至相关处理部门,并按规定填写投诉移交单。 ( 3)相关责任部门 在接到移交信息后,必须第一时间与举报、投诉人进行联系,具体核实相关信息。 对涉及举报的,在核实相关信息后,立即向 县局专卖办 汇报,经 专卖办同意后根据相关举报信息立即组织稽查人员出勤处理该举报信息;对涉及消费者购买假烟投诉的,为避免降低检查出勤效率,原则上在对投诉人卷烟鉴定后进行出勤处理。 市场监管考核监督机制 为持久深入扎实地推进 烟草专卖市场监管 工作,促进辖区内 市场监管 ,切实加强对 市场监管和内管工作 的全过程的有效监督,特制定 市场监管考核监督机制。 一、考核对象 考核单位和部门: 各稽查中队 考核岗位: 全体市场监管员 二、考核内容 ( 1)所有稽查员负责监管零售户不得少于 120户 /人。 权重 10 分。 ( 2)所有稽查员每月必须对线路无证经营户进行摸底,并上报中队,无摸底记录,经中队和大队抽查发现有无证经营户 1 户扣 分。 抽查市场 20 户以上,发现有经营非渠道卷烟 1 户扣 ,销售假冒卷烟 1户扣 分,城区、农村集镇发现无证经营公开摆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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