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监测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⑵负责收集村卫生室上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审核、登记后进行网上填报,对死因部明或主项填写不全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入户调查。 ⑶每月与公安、民政、妇幼和计生等有关部门掌握的死亡资料核对, 及时补报。 ⑷对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按质控要求定期检查指导村卫生室的死因报告工作。 ⑸负责本辖区的孕产妇及 5 岁以下儿童的死亡报告管理工作,及时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作,相互提高所需的死亡信息资料。 四、 范围与内容 2020 年起全乡范围实施,内容如下: 监测对象及责任报告人 ⑴检测对象:对乡辖区内居民进行死因监测 ⑵责任报告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报告内容 ⑴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 ⑵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 ⑶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死亡医学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如果是呼吸系统不明原因死亡病例,须填写体温是否超过 38℃,是否有咳嗽、呼吸困难、抗生素治疗无效及肺炎或 SARS 的影像学特征,以及白细胞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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