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湖新城区绿色建筑设计导则第二版内容摘要:

统一。 绿色 建筑 设计除应符合本 导则 外, 还 应符合国家 和湖南省、长沙市现行有关 法律、法规及 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 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 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 (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增量成本 incremental cost of green building 与 满足现行国家和地方标准的 基准 建筑 相比, 因实施绿色建筑 理念和策略 而产生 的投资成本 的变化。 增量成本的数值 既可以是正的,也可以是负的,表示投资成本的增加值或减少值。 环境承载力 environmental carrying capacity 在某一时空条件下,区域生态系统所能承受的人类活动的阈值,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以及人口、交通、能源、经济等各个系统的生态阈值。 建筑全寿命周期 building life cycle 从建筑物的选址、设计、建造、使用与维护到拆除建筑、处臵废弃建筑材料的整个过程。 热岛强度 heat island index 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测点温度的差值,为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优先停车位 preferred parking 场地内为自行车、混合动力车等清洁交通工具及合用车等提供 的 优先停车位值,该位臵一般位于地下停车场靠近出口处等便于停车的位臵。 绿色出行 Green Commuting 指 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减少污染、有益于健康、兼顾效率的出行方式 , 包括乘坐公共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采用自行车、步行等慢行出行方式,以及拼车出行等方式。 3 采光系数 Daylight factor 室内给定水平面上某一点的由全阴天天空漫射光所产生的光照度和同一时间在室外无遮挡水平面上由全阴天天空漫射光所产生的光照度的比值,主要指阳光照射的强度。 再利用材料 reusable material 指 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 可再循环材料 recyclable material 指 对无法进行再利用的材料通过改变物质形态,生成另一种材料,实现多次循环利用的材料。 设计使用年限 design service life 设计规定的结构、防水、装修和管线等不需要大修或更换,不影响使用安全和使用性能的时期。 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 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非传统水源 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水资源 water resource 可以利用或有可能被利用的水源,具有足够数量和可用的质量,并能在某一地点为满足某种用途而可被利用。 雨水利用 rain utilization 雨水入渗、收集回用、调蓄排放等的总称。 中水 reclaimed water 各种排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后回用的水。 4 5 3. 基本规定 绿色建筑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的技术与经济特性,采用有利于促进建筑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 场地 开发方式 、 建筑形式、技术、设备和材料。 绿色建筑设计应体现共享、 平衡、集成的理念。 场地 规划、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与智能化等各专业应紧密配合。 绿色建筑 设计应 遵循 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 长沙市梅溪湖新城区 的气候、资源、生态环境、经济、人文等特点进行。 绿色建筑 方案设计阶段应 首先 进行设计策划。 绿色建筑设计策划应包括前期调研、项目定位与目标分析、绿色建筑技术方案与实施策略分析、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等,并根据策划内容编制项目绿色建筑策划书。 建筑 方案和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 中 应有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注明对绿色建筑施工 与建筑运营管理的技术要求。 绿色建筑设计应在设计理念、方法、技术应用等方面进行创新。 6 4. 设计策略 策略目标 设计策划应明确绿色建筑的项目定位、建设目标及对应的技术策略、增量成本与效益分析。 策划目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 50378 以及美国 USGBC 的 LEED 绿色建筑 评价 标准的相应等级 的要求。 2 节地与室外环境的目标、节能与能源利用的目标、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的目标、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目标、室内环境质量的目标、运营管理的目标。 策略内容 绿色建筑策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前期调研; 2 项目定位与目标分析; 3 绿色建筑技术方案与实施策略分析; 4 绿色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 5 编制项目策划书。 绿色建筑策划的前期调研应包括 : 场 地 分析、市场分析和社会环境分析,并满足下列要求: 1 场地分析应包括地理位置、场地生态环境、场地气候环境、地形地貌、场地周边环境、道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条件等; 2 市场分析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功能要求、市场需求、使用模式、技术条件等; 3 社会环境分析应包括区域资源、人文环境和生活 质量、区域经济水平与发展空间、周边公众的意见与建议、当地绿色建筑的激励政策情况等。 绿色建筑的项目定位与目标分析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分析项目的自身特点和要求; 7 2 达到《 长沙市梅溪湖新城生态规划指标体系》中 地块 指标 的 要求 ; 3 分析《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 50378 及 LEED 体系 相关等级的要求; 4 确定适宜的实施目标。 应根据项目前期调研成果和明确的绿色建筑目标 ,制定项目绿色建筑技术方案与实施策略,并 宜 满足下列要求: 1 选用适宜的、被动的技术; 2 选用集成技术; 3 选 用高性能的建筑产品和设备; 4 对现有条件不满足绿色建筑目标的,采取补偿措施。 绿色建筑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分析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技术可行性分析; 2 经济性分析; 3 效益分析; 4 风险分析。 项目策划阶段应编制 形成 绿色建筑项目策划书。 8 5. 可持续场地规划 一般规定 场地规划应符合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城市规划及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 应通过控制场地开发强度,并采用适宜的场地资源利用技术,满足场地和建筑可持续运营的要求。 以保证 场地资源利用应不超出 环境承载力。 应提高场地空间的利用效率和场地周边 公 用设施的资源共享。 居住建筑 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应满足低层不高于 43m多层不高于28m中高层不高于 24m高层不高于 15m2。 场地环境保护和修复 场址应安全可靠,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应避开可能产生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的 区域; 2 应避开地质断裂带、易液化土、人工填土等不利于建筑抗震的地段 ; 3 应避开容易产生风切变的 区域; 4 当场地选择不能避开上述安全隐患时,应采取措施 ,制定计划,以 保证场地对可 能产生的自然灾害或次生灾害有充分的抵御能力。 场地规划设计应避免对生态廊道造成影响,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生态补偿措施。 应 合理利用 场地内外可利用的自然资源、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宜保持和利用原有地形、地貌。 当需要进行地形改造时,应采取合理的改良措施,保护和提高土地的生态价值。 2 应保护和利用地表水体,禁止破坏场地与周边原有水系的关系。 应采取措 9 施,保持地表水的水量和水质。 3 应调查场地内表层土壤质量。 当表层土被开挖或可能遭破坏时,应采取回收、保存和利用 无污染的表层土的措施。 4 应充分利用场地及周边已有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5 应合理规划和适度开发场地地下空间,并应采取保护地下水体补充路径的措施。 应对 场地内 可利用的可再生能源进行勘查与利用评估,并 应 满足下列要求: 1 利用地下水资源时,应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并应对地下水系和形态进行评估。 应采取措施,防止场地污水渗漏对地下水的污染。 2 利用地热能时,应对地下土壤分层、温度分布和渗透能力进行调查,评估地源能开采对地下动物、植物或生物生存环境的影响。 3 利用太阳能时,应对场地内太 阳能利用条件等进行调查和评估。 4 利用风能时,应对场地及周边风力资源及风能利用对场地声环境的影响进行调查和评估。 风力发电设施的选型及安装应避免噪声干扰。 场地开发 场址环境质量应有利于人的安全健康,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场地大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且场地周边 500m范围内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2 场地周边电磁辐射水平应符合现行国家电磁辐射防护相关标准的要求。 3 场地土壤中氡浓度的测定及防护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应进行场地雨水利用的评估和规划,应减 少场地雨水径流量,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应采取措施加强雨水渗透对地下水的补给,保持地下水自然涵养能力。 2 应因地制宜地采取雨水收集与利用措施。 3 应进行雨洪保护规划,保持和利用河道、景观水系的容纳能力。 4 应进行水土保持规划,应采取避免水土流失的措施。 10 居住建筑室外透水地面占室外场地的面积比例不应小于 45%。 公共建筑室外透水地面占室外场地的面积比例不应小于 40%。 场地内的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露天停车场、建筑周边、庭院地面和公共停车场宜采用透水铺装。 建筑总体布局应满足下 列基本要求: 1 场地总平面设计功能分区应合理,内外交通路网清晰,人流车流有序; 2 建筑群体、环境、道路、广场、绿化格局和管线设计等应满足总体空间的使用要求; 3 建筑布置应按其不同功能设置有利的朝向,并加强自然通风; 4 居住建筑、学校教学用房、托儿所、医疗、科研实验室等需要安静环境的建筑,应避免噪声干扰; 5 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建筑布局应紧凑,宜减少建筑的占地面积。 场地开放宜考虑混合开发的方式,或应为发展混合使用功能的街区或城区提供便利条件。 应综合利用浅层地下空间: 1 新建建筑地下空间宜与相邻建筑地下空间相连通或整体开发利用; 2 地下空间应与地下及地面交通系统有效连接; 3 地下空间应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地下空间可结合出入口、天井、侧窗、天窗等直接或间接利用自然采光。 进风口应避开污染源,排风口应避开人员活动区; 4 条件允许时,考虑地下空间多功能利用。 11 社区连通和公共服务 规划设置综合公共服务设施时,应与周边地区共享,在形式与形态上与周边互补。 住区 500m范围内宜具备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 施、商业设施、市政公用等 八类设施。 场地内 应规划垃圾 分类 收集及回收利用的场所或设施, 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垃圾站与垃圾收集点不应设于场地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2 垃圾站与垃圾收集点的设置应便于垃圾分类处理和运输; 3 应单独设置有毒有害物质收集设施。 公共交通和场地交通辅助设施 场地交通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 规划建设场地出入口与外界交通联系方便, 多通向相邻社区、商业区、绿地等开放空间,以为 人员 的绿色 出行 提供条件。 2 场地内可规划出租车站、自行车修理服务站等公共交通 设施用地,或规划与周边交通设施便捷连通的 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 3 场地出入口到达公交站点的步行距离不宜超过 3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点的距离不超过 800m。 场地内道路交通组织应减少车辆通行对用户与行人的影响,合理进行人车分流设计。 场地内应设计安全、舒适的非机动车道 : 1 非机动车道应独立设置,可与人行道并建,人行道设置在非机动车道外侧; 2 当道路较狭窄时,可设置非机动车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合用 ; 3 单独设置或者合建,慢行道路(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宽度都宜大于等于 2 米。 12 人行道设计应 满足以下要求: 1 人行道系统须满足便利和安全的要求,并满足遮荫、排水和无障碍等的设计要求; 2 居住区域应设计有通往相邻社区、商业中心、绿地和开放空间的人行通道 ,住区应不少于 2 个出入口。 场地内停车位配置应符合《长沙市建筑工程配套停车场(库)规划设置原则》的相关规定,并应 满足以下要求: 1 在不影响场地内部使用的前提下,停车场宜考虑部分对外开放; 2 建筑应首选地下停车的形式,其次考虑有遮蔽的地面停车设置; 3 场地内应为自行车、混合动力车等清洁交通工具及合用车 等提供优先停车位或优惠停车措施,有条件时还可设置充电设施; 4 居住建筑无遮蔽的地面停车位的数量占总停车位的比例 不应超过 20%,公共建筑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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