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旅游合作协议书内容摘要:

造成团队延迟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及时根据新的甲方所提供的行程计划,与甲方协商对于可能错过的餐饮、住宿、景点游览等应提前做好与接待单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视为全计划取消 ,乙方所委派的导游员及旅游客运车辆应在交通工具抵达的接站地点等候旅游团队,团队抵达后应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迟抵达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努力争取降低各项因延迟抵达而造成的损失费用。 因团队延迟抵达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 造成团队取消的 ,在接到甲方的文字取消件或总经理口头确认后乙方立即联系行程计划的相关接待单位 ,取消相关的接待工作 ,并努力正确降低各项因团队取消而造成的损失费用。 因团队取消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乙方变更 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 然灾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需要对生效的旅游接待合同进行变更的 ,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 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点游览、用餐等需要做变更时,乙方可以提出变更甲方所委托的业务内容; (2) 乙方在根据前项向甲方提出变更时,应迅速以书面形式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及变更后的安排方案送达甲方。 (3) 甲方在接到前项变更申请后,应立即书面答复或同意乙方变更后方案或委托新的业务内容,委托新的业务内容,将作为 新的委托接待合同另行处理。 (4) 对于更改后的新的团队行程计划,乙方要尽力和相关接待单位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尽量安抚客人,并努力做好相关的接待工作,并将团队的具体安排及时告知甲方; (5) 甲方或乙方在紧急情况下,对第 2项的申请及第 3项的回答可以口头形式通知,但事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将申请及回答送达对方。 (6) 视变更程度,当该团队提出解除合同时,甲方可以全部解除与该旅行相关的委托业务合同。 此时,甲方必须迅速将此内容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应无条件退还已收的此团团款; 二、因乙方自身原因 ,造成委托接待 协议生效后产生变更的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 乙方自什么原因造成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点游览、用餐等需要做变更时 ,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提出新的接待方案 ,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时候可以做相应的变更。 (2) 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已生效的委托接待合同进行任何更改 ,甲方如果不同意乙方的更改方案 ,乙方又确定无法按照原合同执行的时候 ,视乙方单方面违约 ,甲方有权取消此团队操作 ,并按照损失的程度向乙方索赔。 (3) 甲方在征得游客同意后如果同意乙方所做的更改方案 ,甲乙双 方另立委托接待协议进行操作 ,因此造成的费用减少,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给甲方 ,增加的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另立委托接待协议时 ,乙方不得以其他借口推托、刁难甲方,应一如既往的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5) 在甲方与客人签定协议后,乙方提出变更的,所有因协议产生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章:旅程管理 第十五条:宗旨 (1) 甲方的团队在旅行中,如认为可能得不到应提供的服务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提供委托业务合同规定的服务。 (2)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 ,仍不得不变更委托业务合同中的内容时 ,如变更旅行 日程 ,要尽量使变更后日程符合当初日程的宗旨 .如变更旅行服务内容 ,要尽量使变更后的旅行内容与当初的一致 ,使委托业务合同的内容变更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十六条:接待质量标准 因甲方团队多为同行客户所委托团队,团队类型分为:散拼团、独立团;团队等级分别为:普通团,特别关注团, VIP 团。 乙方在接待过程中应针对团队类型及团队等级的不同特点,在确保接待质量的前提下提供符合团队要求并符合以下甲方质量标准的服务,乙方应按照本协议和委托接待合同所确认的日程、标准、报价内容提供服务。 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550 号令《旅行社条例》的要求,选择具有安全保障和质量保证的单位安排用餐、住宿、用车、购物等,为确保甲方团队能安全、顺利地旅行,乙方应按下列原则实施:并按以下各项的要求严格执行: 一、酒店客房 (1) 乙方不得使用模糊概念 ,将酒店以次充好 ,欺瞒甲方工作人员 ,乙方所提供的酒店必须符合甲方团队所要求的标准 ,一经确认之后的准确酒店乙方不得随意更改 ,除非经得甲方的同意 ,具体酒店标准以甲方操作人员要求为准 .(2) 酒店硬件设施应符合相应的国际等级星级标准,所有设施应保持干净整洁、保养 良好、运转正常,并配有足够的安全设施 及足够的提醒标志; (3) 酒店位置应符合交通便利、治安良好的原则,使客人的商务活动和自由活动既方便又安全。 (4) 酒店的服务应热情周到,随时为客人的特殊要求提供有效的帮助。 如:甲方要求乙方为 VIP团、特别关注团在客房放置欢迎卡、鲜花或果篮时,酒店能积极配合。 (5) 酒店前台人员不得向除乙方工作人员之外的人员透露协议价格,因酒店人员向游客或组团社领队人员透露协议价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可向酒店追偿; (6) 如酒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星级的客房时(或分为主楼、附楼),乙方应在报价时特别说明。 (7) 乙方安排的酒店不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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